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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学年高中历史 第3单元 近代西方资本主义政体的建立 第10课 欧洲大陆的政体改革学业分层测评10 岳麓版必修1 (建议用时:30分钟)学业达标11873年,法国某报纸刊登的一封读者来信写道:“我们是工业家和土地所有者,需要秩序,并不喜欢共和政体。但是,如果联合派(属于君主派)获得胜利,那些现在还留在我们方面的大部分人将投入极端共和派的怀抱去了。”这段话反映出当时在法国()【导学号:24940059】A政治局面错综复杂B无产阶级建立共和政体C“联合派”能带来社会安定D共和派已获得政治上的绝对优势【解析】材料反映出1873年君主派和共和派还处在反复的较量中,政治局面错综复杂,故A项正确;共和派主张建立共和政体,与无产阶级无关,故B项错误;“联合派”如果获得胜利,将带来工业家和土地所有者的政治转向,对社会安定不利,故C项错误;材料无法体现共和派在政治上的绝对优势地位,故D项错误。【答案】A2“它是在一片冷漠中通过的:议员们既无热情,又无掌声。在温和的君主派眼里,这是他们无可奈何地接受的共和国,是较小的坏事。而在温和的共和派眼里,这是一个与其设想的宪政计划相去甚远的妥协的共和国,它还需要大力改造。”“它”是()A权利法案B美国1787年宪法C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D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解析】权利法案标志英国建立君主立宪制,与题干“共和派”不符,故A项错误;美国1787年宪法确立共和制,但美国没有出现“君主派”,故B项错误;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确立君主立宪制,与题干“共知派”不符,故C项错误;依据材料“温和的君主派”“温和的共和派”“妥协的共和国”信息可知,这部宪法是君主派和共和派长期斗争妥协的产物,结合所学知识可知“它”是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故D项正确。【答案】D3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规定:“立法权由众议院和参议院两院行使。参议院由间接选举产生,众议院用普选方式选出。行政权由总统和内阁掌握。”此规定体现的特点不包括()A体现了三权分立的原则B实行代议制民主C议会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D内阁对总统负责,不对议会负责【解析】根据法国代议制民主体制的规定,总统和内阁共同对议会负责。【答案】D4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第二十条规定:“帝国国会由秘密投票的普遍和直接选举产生。”此规定表明帝国国会()【导学号:24940060】A代表人民监督政府B是帝国的最高权力机构C依照直接民主原则产生D产生方式具有民主特征【解析】帝国国会对政府没有监督权,由此排除A项;德意志帝国的最高权力掌握在皇帝手中,由此排除B项;代议制为间接民主,选举不是“依照直接民主原则”,C项也不正确。【答案】D5俾斯麦在统一德意志后,因与皇帝意见不合被罢免。皇帝的做法()A符合宪法B不符合宪法C须经联邦议会批准D说不清【解析】德意志帝国宪法规定宰相由皇帝任命,任期由皇帝决定,只对皇帝负责。所以皇帝的做法是合法的。【答案】A能力提升6(2016新疆学业水平测试)研究性学习课上,老师提出了命题:为什么说德意志帝国的君主立宪制是一种不彻底不完善的代议制?几个同学通过思考,找出如下几个论据,你认为是最有力的一个是()A立法和司法机构合二为一B议会和首相共同掌握行政大权C君主掌握实权,议会粉饰门面D君主由参众两院的联席议会选出【解析】首先理解命题中“不彻底不完善的代议制”的含义是指德意志帝国君主立宪制的专制主义色彩浓厚,君主掌握了实权,议会不过是用来粉饰门面,C项正确。立法权和司法权合二为一不符合史实,A项错误;议会掌握的是立法权,不是行政权,B项错误;德意志没有设立参议院和众议院,D项错误。【答案】C7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规定:“联邦主席由普鲁士国王担任,称为德意志皇帝。”而法国1875年宪法修正案则宣布: “凡曾经统治过法国的家族不得当选为共和国总统。”这两个规定反映了两国()A代议制形式有别B共和力量的强大C实行君主立宪制D国家元首无实权【解析】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的规定说明德国实行君主立宪制,法国1875年宪法修正案说明法国实行共和制,A项正确。【答案】A8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材料一关于政权组织的法律第一条立法权由众议院与参议院两院行使。第二条共和国总统,由参议院与众议院联合而成的国民议会依绝对多数票选出。第五条共和国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得解散法定任期尚未届满的众议院。关于参议院组织的法律第九条参议院得组成最高法院,以审判共和国总统或部长及审理危害国家安全案。关于政权机关间关系的法律第二条共和国总统宣布会议闭会。总统有权召开两院的特别会议。在会议闭会时期,如果两院有绝对多数要求开会,总统也必须召集两院。第九条共和国总统,非先经两院同意,不得宣战。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1875年)材料二第十一条皇帝在国际关系上为帝国的代表,以帝国的名义宣战与媾和,同外国缔结同盟及其他条约,委派并接受使节。第十二条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第十五条联邦议会的主席职位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第十七条建议并公布帝国法律及监督其执行之权属于皇帝第二十二条帝国的全部军事力量组成一个统一的军队,在平时和战时受皇帝指挥德意志帝国宪法(1871年)(1)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是如何制定出来的?(2)根据材料一和材料二,试比较两种政治制度的不同点。【解析】第(1)问,根据所学知识可知,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制定的背景是普法战争的失败使法兰西第二帝国瓦解,以及经过激烈的斗争最终确立共和政体。第(2)问,从国家元首的产生方式、行政权与立法权的关系,政治制度不同等方面进行比较。【答案】(1)法兰西第二帝国垮台后,法国各派政治力量围绕着共和制与帝制进行了激烈的斗争。1875年在广大人民群众坚决拥护下,国民议会通过了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确立法国为共和国。(2)国家元首的产生方式不同:法国总统由议会选举产生,德国皇帝是世袭的。行政权与立法权的关系不同:法国的行政权与立法权的关系体现了“制约与平衡”的原则,而德国是行政权控制立法权。政治体制不同:法国建立的是典型的资本主义共和制,德国建立的是保留了大量封建残余的君主立宪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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