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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书记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习近平总书记发出的政治动员令,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是各级党组织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今年以来,中央和省、市分别以各种形式,层层召开会议,充分体现了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我们今天这次会议既是一次调度会,更是一次推进会。下面,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强调以下三点: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大家都清楚,黑恶势力是社会的毒瘤,是群众安定生活的大敌,是挑战党的权威、破坏改革发展稳定环境的黑手。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的十九大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中央纪委、省纪委就纪检监察机关在专项斗争中的工作任务做了明确规定,就是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与“保护伞”。我认为,从某种程度而言,扫黑与反腐,就是一枚硬币的“两面”。黑恶势力之所以能长期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根本原因在于有“保护伞”为其撑腰。在一些地方,黑恶势力为了谋取利益,往往通过拉帮结派、行贿送礼等方式与公职人员勾结在一起。一些“抵抗力”较弱的官员为了一已之私,甘愿充当其“保护伞”,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使黑恶势力更加有恃无恐。这也导致了近年来扫黑除恶斩草不除根,像割韭菜一样割而复生的状况。对此,人民群众意见很大,已严重影响了党委政府的形象,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坚决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促进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二、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种意识”,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性、复杂性和艰巨性 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进展比较顺利,有一定的成效。可以说来势很好。但是,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到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因此,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四种意识”,时刻保持高度警醒,时刻扛起担当责任,时刻抓好工作落实,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加强日常 联系和信息沟通,在黑恶线索摸排上互通信息、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在侦查、起诉、审理各环节上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努力实现工作联动、问题联治、平安联创。 一要准确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性。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央、省、市先后召开了动员大会,就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全面部署,并多次召开专题推进会、调度会,重视程度之高、决心和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事关伟大斗争进行、伟大工程建设、伟大事业推进、伟大梦想实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特别是习总书记于 2017 年 11 月 8 日专门作出重要指示,亲自发出扫黑除恶的总动员令。党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忻州市委政法委先后召开专门会议,就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全面部署。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站位高远、内涵深刻、要求具体,从高度、广度、深度、力度上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是我们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根本遵循。 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和把握,这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度前所未有,把扫黑除恶上升到了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 政治安全的高度,扫的是黑恶势力,净化的是政治生态;广度前所未有,涉及到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等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扫的是黑恶势力,推进的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度前所未有,将扫黑除恶与反腐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与深挖“保护伞”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扫的是黑恶势力,赢得的是民心凝聚;力度前所未有,要利用三年时间,动员全社会力量打一场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人民战争,扫的是黑恶势力,展现的是我们党和人民雷霆万钧的气势、必战必胜的决心!“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这场铲除黑恶的“大扫除”,就是要扫出一个窗明几净、扫出一个风清气正、扫出一个朗朗乾坤、扫出一个人民满意!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通知精神,认真贯彻落实骆惠宁书记、楼阳生省长指示要求,深刻领会和把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总书记的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忻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 二、肩负政治责任,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各级各部门必须肩负的重大政治责任。今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 40 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市委六届四次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了全市发展的新战略、新目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们抢抓机遇、加快发展,推进全面脱贫、全面小康的关键时期,决不允许黑恶势力形成任何干扰破坏,决不允许黑恶势力侵蚀我们的基础、侵吞我们的成果,肩负好这个政治责任,营造一个公平正义、安定有序的发展环境,事关新战略的实施,事关改革的成败,事关全市老百姓的福社。 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自觉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置于市委“123456”发展战略中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全面脱贫、全面小康的重要内容同部署、同落实。要切实发挥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经费保障、技术装备、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等重要问题。党政“一把手”是扫黑除恶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协调重大问题,敢于动真碰硬,旗帜鲜明地支持扫黑除恶,为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撑腰打气,为深挖“保护伞”排除阻力。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认识 和完成,既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三、果断重拳出击,迅速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连续部署,连续作战,惩处了一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行霸、市霸、路霸,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进一步净化了发展环境,有力维护了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但是,我们必须清醒看到,我市黑恶势力犯罪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仍然存在,呈现出组织性、隐蔽性、凶残性、对抗性、“软暴力”等特点,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黑恶势力犯罪仍然难以根除,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有的黑恶势力向政治领域渗透,把持基层组织,侵蚀基层政权,拉拢腐蚀党员干部,寻求政治靠山和“保护伞”。有的黑恶势力向新行业、新领域扩张,以表面合法形式掩盖违法犯罪行为。有的以恐吓、滋扰、聚众造势等软暴力谋取非法利益,一些“村霸”和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欺压百姓,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特别是农村恶势力犯罪问题较为突出,我们也发现个别地方存在黑恶势力幕后操纵基层政权、贿选等举报线索,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任其蔓延,将会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党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 面对涉黑涉恶问题出现的新动向,当前扫黑除恶工作还 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有的领导干部对扫黑除恶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存在松懈麻痹、畏难思想和厌战情绪;有的部门担当精神不够,对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不愿打、不敢打、不真打、不会打、不深打;有的行业、领域监管不到位,源头治理薄弱,黑恶势力蔓延滋生;有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甚至存在腐败问题,导致黑恶势力边打边发、屡打不绝;有的地方扫黑除恶专业力量薄弱,打击处理能力不强;有的部门协调机制不健全,没有形成强大合力,离党和人民的期望和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党中央、国务院下发的通知,把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跨国跨境等 10 类黑恶势力作为打击重点,全省在上述 10 类基础上确定 12 类打击重点(增加了盗掘古墓葬、打击保护伞 2 项)。我们既要做好“规定动作”,也要做好“自选动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分析黑恶形势,准确把握黑恶犯罪新规律、新特点和新动向,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把打击锋芒对准干扰脱贫攻坚、插手重点项目、操纵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破坏市场秩序、扰乱信访稳定、破坏社会治安等重点领域的黑恶势力犯罪,做到因地制宜、有的放矢。 “黄赌毒”危害无穷,能让好人变坏、富人变穷、恶人变富、穷人更穷,要坚决打击 操纵经营“黄赌毒”的黑恶势力,特别是要把打击农村赌博问题作为春节前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个重点来抓。要坚决落实骆惠宁书记指示的“五个全部”要求,坚决做到涉黑涉恶线索要全部查实、黑恶势力要全部打掉、“保护伞”要全部挖出、经济基础要全部摧毁、长效机制要全部建立。要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稳、准、狠,打出声威、打出实效。稳,就是要持续发力、毫不懈怠,不下指标、明显见效,清仓见底、务必打尽;准,就是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经得起时间检验、经得起法律检验,办成“铁案”;狠,就是要下重手、出重举,毫不手款,严厉打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要在春节前迅速形成战果,务必全部实现“零突破”,要向市委、市政府交账。 四、严打“保护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起来 一些黑恶势力之所以长期称霸一方,一个关键因素就是与腐败问题交织在一起,扫黑不易、毁“伞”更难。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解决涉黑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内容,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对工 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要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监督执纪问责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加大督办力度,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要抓住涉黑涉恶和长期腐败、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深挖细查,重点督办,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各机关要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凡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无论涉及到谁、无论职务多高,都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五、坚持依法打击,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也是十九大着重强调的战略任务。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我们必须恪守的基本原则。 要将扫恶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推进法治原平、平安原平建设的重要契机。政法机关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 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指导意见精神,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将法治贯穿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过程,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既要防止把黑恶势力当作一般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来弱化处理,又要防止为体现战果将一般刑事犯罪作为黑恶势力犯罪来扩大化处理;既不能为片面追求打击规模而下达指标,又要避免纠缠细枝末节,影响打击力度和效果。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坚决贯彻宽严相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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