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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金融市场第一章 金融市场概论一、金融市场的含义所谓金融市场就是资金融通的场所或机制(即资金从盈余部门流向赤字部门的总和) ,通过调剂资金盈余方和资金使用方的资金头寸,使资金这一生产要素在全社会范围内实现高效率的配置。它与房地产市场、劳务市场、技术市场和信息市场共同组成了生产要素市场。广义的金融市场包括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狭义的金融市场则仅指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二、金融市场的功能金融市场把资金从那些由于支出少于收入而积蓄了盈余资金的人那里引导到那些由于支出超出收入而资金短缺的人那里。从而提高了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益。具体来讲:沟通、分配、传导。1. 沟通作用。金融市场能有效地沟通盈余部门和赤字部门之间的资金运动,从而在宏观上实现储蓄向投资的顺利转化。2.分配作用。金融市场能通过市场的力量,根据及时和全面的经济和金融信息,有效地引导资金流向,使资源充分地得到利用。3. 传导作用。金融市场不仅能通过利率的变化表现资金供求状况,为政府制定经济和金融政策提供依据,而且它还能有效地影响资金供求和经济运行的状态,成为政府实施宏观政策,调控经济的主要传递工具。三、金融市场的分类按金融工具期限的长短分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金融市场银行同业拆借市场货币市场 贴现市场短期证券市场资本市场(主要包括中、长期债券和股票市场)国库券市场商业票据市场存单市场回购协议市场银行承兑市场发行市场交易所市场 会员制交易所交易市场 公司制交易所店头市场场外市场 第三市场第四市场(一)货币市场一年以内短期资金融通的市场。1. 货币市场的特点货币市场是一个期限短、流动性高和风险性低的市场。货币市场是一种批发市场。由于交易额极大,周转速度极快,一般投资者难以涉足,所以货币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大多数是机构投资者。货币市场又是一个不断创新的市场。原因:货币市场的管制较松。货币市场的完善程度直接决定了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2. 货币市场的构成(1)银行同业拆借市场银行之间买卖在中央银行存款帐户上的准备金额,用以调剂准备金头寸余额。(2)贴现市场(3)短期证券市场期限小于 1 年的短期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市场。短期证券市场包括:国库券市场国库券是指财政部为应付国库季节性需要而发行的短期债券。国库券市场是国库券融通的场所。商业票据市场商业票据市场在这里指的是高信用公司发行的一种无担保的融资性短期债券。商业票据市场是商业票据融通的场所。存单市场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CD s)是银行的一种定期存款凭证,与普通定期存款不同,它由银行以大面值金额发行,并可在二级市场上自由转让,因而构成一种货币市场的工具。回购协议市场回购协议是指交易者在货币市场上出售证券以融通资金时,交易双方同时签订协议,以使出售证券的一方在约定的时间按协定价格购回原证券,因此,回购协议实际上是一种有担保品的短期资金融通方式。银行承兑市场银行承兑票据是一种定期汇票,是由出口商开出,经进口商银行承兑的定期商业汇票。未到期前可以作为一种担保由进口商持有,也可出售给投资者。缺陷:面额和期限以融资的商品的数量和交货时间为基础的,对投资者不方便。(二)资本市场又称长期资金市场。它是指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有价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的场所。特点:期限长、风险高、流动性低和收益性高。主要包括中、长期债券和股票的发行 和交易。 第二章 证券市场证券市场是指筹资者发行和投资者买卖各种有价证券的活动场所。也可以说是有价证券发行与流通以及与此相适应的组织与管理方式的总称。特征:可以是一个场所,也可以不是一个场所,而是一种交易关系或交易过程。证券市场是一个公开的市场。任何个人和机构都可以自由进出此市场,交易工具的价格和条件对所有市场参与者都是公开的。不同于协议市场。证券市场按金融工具的发行和交易可分为:证券发行市场和证券交易市场。第一节 证券市场的参与者一、证券市场的主体1. 筹资者是指通过发行证券而筹集资本的部门和企业,是原始证券的供应者。主要包括政府或政府机构、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企业。政府的筹资活动通常由财政部来担任,原因是财政收支不平衡。主要是发行政府债券。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证券包括债券和股票,目的:筹措资本金,改变其资本结构,以分散资本风险。企业或公司主要发行股票和各类公司债券。2. 投资者是指为获取收益而投资于证券的(自然人或法人) 。 (政府、机构或个人) 。投资者主要分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企业投资者和政府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在境内或境外从事证券买卖的居民。企业投资者各种以盈利为目的的工商企业。政府投资者国家投资主体或地方政府投资主要主体,以及主管部门投资主体。机构投资者共同投资基金、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如果机构投资者占有相当份额,我们把这一现象称为投资机构化现象。二、中介人证券的中介人是指在证券市场上代理证券发行或充当证券交易中介,获取手续费、佣金收入的机构和个人。证券中介人一般由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通过承担承销商和经纪人职能而形成。1. 证券承销商承担证券发行市场与投资者之间的中介,代理发行单位发行并销售证券的法人机构。其主要业务是代理证券发行者发行原始证券,办理证券的分散股权销售。西方国家证券承销职能一般由投资银行承担。我国往往由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兼任。目前很多证券公司均已成立了投资银行部,并有意朝投资银行的方向发展。作为证券承销商,投资银行在证券的发行过程中主要承担以下职能:(1)证券承销:是投资银行最基本的业务,也是其主要的利润来源。美国证券数据公司资料显示,1994 年以美国美林证券公司、莱曼兄弟公司为代表的投资银行通过承销业务为企业融资达 7100 亿美元。其中美林公司在 90 年代还曾为我国财政部发行了 100 亿美元的全球债券,并为上海石化公司在美国发行了 3.43 亿的证券。(2)理财策划:为企业和基金提供理财策划和基金管理。如在企业的兼并与收购过程中,可为企业寻找兼并与收购对象,帮助收购公司筹集必要的资金;或者帮助目标公司采取行动抵御恶意吞并企图。(3)咨询服务。2. 证券经纪商是指在证券市场上,专为证券买卖双方充当中介人,通过代理证券交易而收取佣金的机构或个人。证券经纪商可以是法人证券经纪商,也可以是个人证券经纪商。证券经纪商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般证券经纪商又称证券经纪机构证券商。主要指证券公司和金融机构证券部在各地开设的证券营业部以及他们选派到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员。其主要业务是通过各地证券营业部接受投资者的投资委托,授权各自在证券交易所中的经纪商代理买卖证券。交易所经纪商只接受证券经纪商的再委托,代为买卖证券,帮助其他一般证券经纪商之间撮合证券买卖成交。 专业经纪商兼有证券经纪商和证券自营商双重身份的专营某些证券的证券商。该类证券商可以为证券交易所内的一般证券经纪商或证券自营商代理买卖证券,从中收取佣金,也可以运用自有资本买卖证券,从中获取利润。3. 证券自营商以获利为目的,运用自有资本,自担风险,自行买卖证券,从中获取交易差价的经营机构。从其职能来说,其实自营商不是一种真正的市场中介人,而是一种机构投资者。但在现实中,自营商往往与经纪商,甚至承销商的职能混合在一起,从而形成一种职能综合化的证券公司。三、管理者证券管理者主要是行使对证券市场的监督管理职能,自身并不参与证券的发行和交易业务。各国证券管理体系有所不同,因此承担管理职能的机构也不尽相同。分为专营的证券管理机构和兼营的证券管理机构。我国证券市场的管理主体主要是: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于 1992 年 10 月 12 日,其主要职责是:建立健全证券监管工作制度。在规范化、法制化的基础上使中国证券市场建立正常的运作机制。股票公开发行的复审、初审为省级地方政府或中央企业主管部门。2.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管理从事证券转让、买卖业务的金融机构和投资者的主管部门。证券买卖业务机构的成立须经人行批准,并由人行进行管理(业务范围、投资额度、内部管理) 。 3. 财政部管理发行国债的部门。根据国家每年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家重点建设资金的需求情况以及社会资金的承受能力、确立发行国债的数额及发行体系。4.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证券市场管理体系的一个执法部门,对违反证券交易有关规定的买卖行为,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理或扣罚款处理。5. 司法机关是证券市场管理体系的执法机构,对于违反证券交易有关规定,扰乱正常交易活动等非法犯罪活动进行刑事追究。它是证券市场执行处罚的最高权力机关。6. 自律性组织中国证券业协会和中国国债协会我国证券业的自律管理组织。其任务:统一集中反馈信息,向证券主管部门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协助证券主管机关制定有关的发展规划和法规。统一培训证券从业人员,对会员单位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第二节 证券的发行市场一、证券发行市场的概念证券发行市场又称“初级市场”或“一级市场” ,是发行者出于经营和发展的需要,筹集所需资本而发行有价证券的场所。证券发行市场作为一个抽象市场,其买卖成交活动并非局限于一个固定场所,它与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交易的固定的有形场所相比,常称为无形市场。市场参与者:发行者为筹资资金而发行证券的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和企业。是原始证券的供应者。认购者为获取收益而投资证券的自然人或法人。承销者是指证券市场上代理证券发售业务,获取手续费、佣金的机构或个人。包括投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我国还包括审批机构,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二、证券的发行方式筹资企业选择哪一些方式发行证券,对于企业能否顺利、及时地筹集资金是非常重要的。因此企业一般应结合自身的情况和特点,再分析各种证券发行方式的利弊,挑选一种成本低、效果好的发行方式来发行证券。(一)按发行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公募发行和私募发行。1. 公募发行指发行人通过中介机构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发售自己的证券。特点:数量多、金额大、一般可在市场流通转让。发行成本较高,发行过程复杂。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知名度。2. 私募发行发行人向少数特定的投资人发行证券。特点:数额小,由筹资企业自己解决,不允许上市转让,发行成本低,给投资者提供优厚的条件。(二)按发行的过程的不同分类。1. 直接发行(也称自营发行)证券发行者不委托其它机构,而是自己组织认购,进行销售,从投资者手中直接筹措资金的方式。无偿地发行新股:如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分割、债券股票化等也属于直接发行。2. 间接发行(代理发行)指证券发行单位委托中介机构代理出售证券的发行方式。从证券公司的角度讲,也叫证券承销。根据代理发行证券机构所承担的发行责任的大小分为代销发行、包销发行和联合发行三种。(1)代销发行受托者只代理发行证券的单位发售证券,发售期结束后,将未销售部分证券退还给发行者的发行方式。特点:代销者不承担任何发行风险,发行手续费较低,发行额较大。适合于信誉好,知名度较大的企业。(2)包销发行证券发行单位与证券承销机构签订购买合同,由证券承销商将所发行的证券全部买下,然后再转售给投资者的发行方式。承销机构从中赚取买卖差额价。特点:发行风险全部由发行受托机构承担,发行手续费较高,发行单位能及时获得资金,社会影响大。(3)联合发行指某一金融机构牵头,联合一家或几家发行机构共同发售某一证券的行为。特点:各分销发售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地采取各自的发售方式,可发挥各自的优势。风险由联合发行机构共同承担,但由于发行机构众多,内部协调工作应引起重视。(三)按购买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种:(这是我国近年来发售股票时所采用的方式)1. 认购证抽签发行这是我国新股发行初期采用的方式,针对明显的供不应求的新股发行。分为限量发行认购证和无限量发行认购证。限量发行认购证方式先发售定量的认购证,然后以固定的中签率确定有权认购者。这样做使认购证供不应求,导致了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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