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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固收资产证券化】一文读懂ABS如何计算大额风险暴露 20180507 原标题:【中金固收资产证券化】一文读懂ABS如何计算大额风险暴露 20180507专题讨论.一文读懂ABS如何计算大额风险暴露2018年5月4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正式稿(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1号)。办法将于2018年7月1日开始实施,商业银行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达到文件相关要求。相较于征求意见稿,正式稿对于ABS的大额风险暴露计量要求有了明显的放松,核心是:(1)绝大部分ABS产品将不占用匿名账户额度;(2)高分散的ABS品种将免于穿透计算大额风险暴露。但ABS品种(特别是企业ABS)中涉及各种各样的资产和复杂的交易结构,均可能对大额风险暴露计量产生影响。本期周报中,我们将讨论各类型ABS产品的大额风险暴露计量方案,并分析正式稿对于ABS需求的影响,供投资者参考。1、正式稿下ABS的大额风险暴露如何计量?相对于征求意见稿有哪些变化?银行投资单个ABS产品的大额风险暴露计算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部分:1)判断交易对手方;2)计算交易对手方对应的基础资产大额风险暴露金额;3)考虑是否存在附加风险暴露。判断交易对手方正式稿在判断ABS交易对手方时向巴塞尔协议靠拢,增加了规模相关的判断条件,同时增加了产品本身作为新的交易对手方。具体而言,在征求意见稿中,投资ABS的特定风险暴露只有两个交易对手方:基础资产最终债务人和匿名客户。判断方法为:如可以穿透,则将基础资产的最终债务人作为交易对手方;如不能穿透,则将匿名客户作为交易对手方。在正式稿中,投资ABS的特定风险暴露有三个交易对手方:基础资产的最终债务人、产品本身、匿名客户。判断方法为:如可以穿透且基础资产风险暴露小于投资银行一级资本净额的0.15%,采用产品本身作为交易对手方;如可以穿透且基础资产风险暴露大于投资银行一级资本净额的0.15%,采用基础资产的最终债务人作为交易对手方。如不能穿透且投资金额小于一级资本净额的0.15%,采用产品本身作为交易对手方;如不能穿透且投资金额大于一级资本净额的0.15%,计入匿名客户。下图展示了征求意见稿和正式稿的交易对手方判断对比。其中“限额”是指银行一级资本净额*0.15%;“基础资产规模”是指银行投资的比例*该基础资产在产品中的规模。为何做出这种修改?据银保监会介绍,对于基础资产较为分散的资产证券化产品,逐笔识别最终债务人并计算风险暴露存在一定困难。允许符合条件的产品不使用穿透方法,避免上述产品因无法穿透被全部计入匿名客户,有助于提升监管规定的可操作性,并降低银行合规成本。计算交易对手方对应的基础资产大额风险暴露在计量方法上,正式稿并没有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我们简要概括其计量方案如下图所示。举例:如何识别交易对手方并计算对应的基础资产大额风险暴露?我们用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ABS如何计量基础资产大额风险暴露。假设A银行一级资本净额为1万亿,则其限额=10000*0.15%=15亿。A银行投资了5个ABS产品:1)无法穿透的ABS产品,规模500亿,A银行投资20%。因该产品无法穿透,且投资金额500*20%=100亿超过其一级资本净额*0.15%(15亿),该产品交易对手方为匿名客户,占用匿名客户账户100亿的风险暴露额度。(该银行匿名客户总额度=10000*15%=1500亿)2)无法穿透的ABS产品,规模50亿,A银行投资20%。虽然产品无法穿透,但投资金额50*20%=10亿未超过其一级资本净额*0.15%(15亿),产品本身为交易对手方,该产品对应的大额风险暴露为10亿,显然未超过“非同业客户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15%”的限制要求。3)能够穿透的ABS产品,规模50亿,A银行投资20%,资产池单笔最大基础资产金额为1万元。由于基础资产金额均远小于该银行一级资本净额*0.15%,无需穿透,以产品本身为交易对手方,该产品对应的大额风险暴露为50*20%=10亿,显然未超过“非同业客户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15%”的限制要求。4)能够穿透的平层ABS产品,规模500亿,由5笔市场价值为100亿元的贷款组成,A银行投资20%。对于单个贷款而言,A银行的大额风险暴露=100*20%=20亿,大于其一级资本净额*0.15%(15亿),因此需要穿透到最终债务人。在这个案例中,每个最终债务人在ABS产品上的大额风险暴露均为20亿,这也意味着该五个债务人在A银行的其他风险暴露金额均不得超过10000*15%-20=1485亿。5)能够穿透的分层ABS产品(优先:劣后=4:1),规模500亿,由5笔市场价值为100亿元的贷款组成,A银行投资优先级的20%。对于单个贷款而言,A银行的大额风险暴露= min100,20%*min(100,400)=20亿元,大于其一级资本净额*0.15%(15亿),因此需要穿透到最终债务人。在这个案例中,每个最终债务人在ABS产品上的大额风险暴露均为20亿。对比(4)(5)可以发现,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A银行投资平层ABS产品时,投资额100亿,每个最终债务人大额风险暴露20亿;投资ABS优先级时,投资额为20%*500*4/5=80亿,其单个最终债务人大额风险暴露也为20亿。投资优先级的大额风险暴露显然更高,与其风险实质不相匹配。不过好在只要ABS产品可以穿透,其最终穿透结果对于银行大额风险指标的影响一般而言都是很小的,因此这个区别影响不大。考虑是否存在附加风险暴露附加风险暴露是指发起人、管理人、流动性提供者或信用保护提供者等主体的违约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失产生的风险暴露。商业银行应将上述主体分别作为交易对手,分别计算相应的附加风险暴露,并计入对该交易对手的风险暴露。附加风险暴露按照投资金额计算。正式稿补充提到“如果商业银行能够证明发起人或管理人与基础资产实现了破产隔离,可以不计算其附加风险暴露”,确保了附加风险暴露计算准确合理,不进行重复计算。对于ABS产品而言,载体之一的信托具有明确的破产隔离功能;载体之二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虽然没有法律明确规定,但我们认为在大额风险暴露计算方面也可以视作具有破产隔离功能。因此,ABS产品理论上均可以不计算发起人和管理人的附加风险暴露。对于流动性提供者、信用保护提供者,对应ABS产品中常见的有差额支付承诺、担保、流动性支持等增信手段,我们认为应当按照投资金额来计算以增信提供者为交易对手方的大额风险暴露。2、探讨:市场上常见的各类ABS产品如何计量大额风险暴露?我们讨论对于ABS大额风险暴露计量最重要的两个属性:1)基础资产是债权还是收益权?(影响基础资产风险暴露计算);2)有没有外部增信?(影响附加风险暴露计算)1)基础资产风险暴露计算债权类ABS产品能否穿透?由于具有特定的基础资产,具备穿透条件。即便是循环购买型产品,在特定时点上的基础资产也是固定的,也具备穿透条件。如何计量?个人债权类资产单笔金额极小,仅须按产品计量大额风险暴露,超限概率几乎为零;部分单笔金额较大的企业债权类资产(特别是银行CLO),如由资产实力较弱的银行投资,则需要穿透到最终债务人计量。但一方面由于资产池内笔数不多穿透也可以实现,另一方面计量后超限的概率也非常小。收益权类ABS产品由于很多收益权产品都没有明确的最终债务人(例如公交客票收费权,不可能预测未来谁会坐公交车),而大部分收益权项目都有外部增信方,考虑到外部增信方会面临全额计量,我们倾向于认为基础资产部分可能会免于计量。当然如果从严考虑,也有可能将此类产品认定为无法穿透到最终债务人的品种,那么如果银行的投资规模超过了一级资本净额的0.15%,则将计入匿名账户。讨论:合同债权怎么计算?假如收益权类ABS需要计入匿名账户(从严的情境),而合同债权签订了覆盖产品周期的长期合同,也可以考虑将底层合同看作债权来认定。具体如何执行还需要看监管的态度。2)附加风险暴露计算 有外部增信的ABS产品由于提供了外部增信,从文件表述来看需要按投资额计入对应交易对手的大额风险暴露。例如常见的发行人提供差额支付承诺的情况,银行需要按其投资额计入对该发行人的大额风险暴露。好在这一计量难度不高且超限概率很小。如果是第三方提供担保,银行也需要按投资额来计入对三方担保的大额风险暴露。讨论:如果提供了限额担保,如何计量?部分项目中出现了发行人提供一定限额内担保的情况,文件并未对这种情况进行明确。我们倾向于认为可能依然需要比照全额担保,按照投资额计入对发行人的大额风险暴露。不过好在即使全额计量超限的概率也很低。无外部增信的ABS产品不需要计算附加风险暴露。按上述两个维度,我们将ABS产品分为4个种类,汇总其大额风险暴露计量的情况。3、总的来说,对比征求意见稿,正式稿大幅降低了ABS产品的大额风险计算要求,核心是(1)绝大部分ABS产品将不占用匿名账户额度;(2)高分散的ABS品种将免于穿透计算大额风险暴露。对比征求意见稿,正式稿版本大幅降低了ABS产品的大额风险计量要求:1)高分散的ABS品种将免于穿透计算大额风险暴露。此类品种的主要特征是“可以穿透但穿透工作量非常大”,免于穿透计算极大的解放了银行的工作量,扫除了银行投资高分散ABS产品的一大障碍。2)绝大部分ABS产品将不占用匿名账户额度。根据我们上文的分析,存量占比80%左右的债权类ABS产品均属于具有特定基础资产的产品,具备了穿透的条件。对于可以穿透的产品,其交易对手方是产品本身还是穿透到底层,取决于基础资产的规模大小,会对银行的工作量有一定影响,但基本不会触碰大额风险暴露的监管上限。更重要的是,无论如何此类ABS产品都不会占用匿名账户的额度,而这个指标才是银行关心的重点。对于存量占比20%左右的收益权类ABS产品而言,是否会占用匿名账户额度仍存在疑问,我们也倾向于认为可能不会占用该额度。(关于匿名账户的详细分析请见报告:匿名客户压力减轻,同业乱象治理是重点_180505)正式稿的执行对于ABS产品的需求无疑有着较强的促进作用。一方面是此前“征求意见稿”带来的投资担忧大部分解除,而单纯风险收益比的角度来看ABS产品仍然是银行较好的配置品种(当然银行还需要满足其他监管指标);另一方面匿名账户的限制使得银行需要逐步压缩部分投资(如公募基金、同业理财等),可能给ABS品种带来一部分增量资金。上周发行银行间ABS回顾上周银行间共发行一单RMBS,总规模94.16亿元。 18兴元2是兴业银行发行的RMBS产品,于2018年5月3日簿记建档。产品分为A1/A2/C三档,总规模94.16亿。优先档发行利率分别为4.68%和5.09%,较可比短融中票利率分别高24bps和29bps。本周发行银行间ABS简评本周银行间共发行两单产品,分别为1单消费贷ABS和1单租赁ABN,总规模34.69亿元。 18臻元1是广发银行发行的消费贷ABS产品,将于2018年5月11日簿记建档。产品分为A/B/C三档,总规模21.22亿,各档加权平均期限均小于半年。基础资产加权平均利率6.35%,加权平均剩余期限8.87个月。 18华润租赁ABN001是华润租赁有限公司发行的租赁类ABN产品,于2018年5月4-7日簿记建档。产品分为A1/A2/A3/C四档,总规模13.47亿。基础资产为63户承租人共计76笔融资租赁债权,加权平均利率8.10%,前五大承租人未偿本金占比47.82%,除第一大承租人为水泥行业,其余四家均为光伏企业。华润租赁提供差额支付承诺。企业ABS备案数据近期共有6单ABS项目备案,可统计总规模为104.31亿。企业ABS项目供给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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