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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题1一、综合题 1广州市白云区的瑞尔商店2006年9月1日领取营业执照开业,主要零售影碟。同年12月31日经税务机关检查:瑞尔商店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成本费用记录较真实,共计24万元,但账簿设置不健全,收入总额无法核实。根据会计法规和税收征管法规回答下列问题:(1)瑞尔商店是合法经营吗?请说明理由。(2)瑞尔商店应在什么时间到哪个部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3)税务机关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办法核定瑞尔商店的所得税,设应税所得率为20%,计算瑞尔商店2006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适用所得税率25%)。 正确答案:(1)瑞尔商店是违法经营。瑞尔商店没有按期税务登记,违反征管法;没有依法设置账簿,违反会计法。(2)瑞尔商店应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白云区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3)应纳税所得额 = 240 000/(1-20%)= 60 000(元)2006年度应纳所得税额 = 60 000*25% = 15 000(元) 2张某大学毕业后分配到某市一个国债服务部,担任柜台出纳兼金库保管员。2004年3月11日,张某偷偷从金库中取出2002年国库券30万元,4个月后,张某见无人知晓,胆子开始大了起来,又取出50万元,通过证券公司融资回购方法,拆借人民币8991万元,用来炒股,没想到赔了钱。张某在无力返还国库券的情况下,索性于2004年12月14、15日,将金库里剩余的1403万元国库券和自己股票账户上所有的737万元人民币全部取出后潜逃,用化名在该市一处民房租住隐匿。至此,张某共贪污国库券9403万元,折合人民币11851万元。案发后,该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张某迫于各种压力,于2005年1月8日投案自首,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根据上述资料,试分析回答下列问题:(1)结合上述资料简述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意义。(5分)(2)简述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层次及具体内容。(10分) 正确答案:(1)这说明该会计人员在学校缺乏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没有丝毫会计职业道德观念和法律观念,内心深处没有构筑道德的防线,或者说道德防线十分脆弱,不堪一击。从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角度分析,该会计人员违背了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等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此外,此案也说明了建立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意义是: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有利于提高会计人员的会计职业道德水平;有利于培养会计人员的会计职业道德情感;有利于树立会计人员的会计职业道德信念。(2)层次:一是对潜在会计人员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二是对从事会计职业的人员进行岗前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三是对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 3广州红日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7年度发生了以下事项: (1)2月5日,公司接到市财政局通知,市财政局将要来公司检查会计工作情况。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麦克认为,公司作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约束,财政部门无权来检查。(2)公司平时采用美元记账,期末使用人民币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3)由于董事长麦克居住在美国,为提高信息披露效率,12月8日,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以后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科长王某签字盖章后报出,不再由董事长麦克签字盖章。 (4)12月15日,公司从外地购买了一批原材料,收到发票后,公司的经办人员廖某发现发票上记载的日期错误,于是廖某在原始凭证上进行了更改,并加盖了廖某自己的印章,作为报销凭证。 请根据现行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麦克认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约束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 (2)该公司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3)该公司董事长做出的关于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4)经办人员廖某更改原始凭证日期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正确答案:(1)中外合资企业是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其会计工作应该接受我国会计法规范,中外合资企业无权拒绝财政部门对其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 (2)该公司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做法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收支业务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也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制的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3)公司董事长做出关于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决定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规定。根据会计法第21条的规定,公司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应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4)公司经办人员廖某更改原始凭证日期的做法不符合规定。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原始凭证日期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工作必须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负责,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4南方汽车公司2007年6月发生三笔采购业务:(1)向轮胎厂采购一批轮胎,价款为20万元。南方汽车公司开出一张由该公司自己为出票人和付款人,轮胎厂为收款人,付款期限为3个月的商业承兑汇票,同时,保龙公司对此汇票作了保证,保证南方汽车公司到期承兑该汇票。付款期限届满后,由于南方汽车公司财务发生危机,无款可付,轮胎厂要求保龙公司支付该款项。(2)向玻璃厂采购一批玻璃,价款为30万元。南方汽车公司开出一张出票后1个月付款的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给玻璃厂,玻璃厂将该汇票背书后转让给星海公司。(3)向钢铁厂采购一批钢材,出票日期为2007年6月17日,南方汽车公司向钢铁厂开出一张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的转账支票。2007年6月29日,钢铁厂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 请根据现行法规,回答下列问题: (1)保龙公司是否应该支付该笔款项?为什么? (2)玻璃厂将汇票背书后转让的行为是否符合有关法规?为什么? (3)付款人不予付款是否符合有关法规?为什么? 正确答案:(1)保龙公司应该支付该笔款项。根据票据法规定,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汇票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支付该汇票款。因此,在此案件中,保龙公司作为保证人,应当及时足额支付该笔款项 (2)玻璃厂将汇票背书后转让给星海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票据法规定,根据票据法规定,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 (3)付款人不予付款符合法规。理由是:转账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日,但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52000年10月l0日,甲公司收到一张应由甲公司与乙公司共同负担费用支出的原始凭证,甲公司会计人员张某以该原始凭证及应承担的费用进行账务处理,并保存该原始凭证;同时应乙公司的要求将该原始凭证复制件提供给乙公司用于账务处理。年终,甲公司拟销毁一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其中有一张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李某认为只要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就可以销毁。要求: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会计人员张某将原始凭证复制件提供给乙公司用于账务处理的做法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2)会计人员李某的观点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1)张某的做法不正确。根据规定,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而不是给复制件。(2)李某的观点不正确。根据规定,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不得销毁。 6甲企业和乙企业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甲企业向乙企业开出出票后一个月付款的银行汇票。乙企业将汇票背书后向丙企业转让,丙企业又背书后向丁企业转让。根据上述资料,试分析回答下列问题:(1)若乙企业未履行供货义务,甲企业是否有权要求银行停止支付该票据?(5分)(2)若银行拒绝支付,丁企业作为持票人能否直接向甲企业要求赔偿?乙企业和丙企业对票据是否应负责任?(5分)(3)若丁企业在遭银行拒绝付款后未按规定期限发出追索通知,对其追索权有何影响?(5分) 正确答案:(1)若乙企业未履行供货义务,甲企业无权要求银行停止支付该汇票,因为付款银行的责任限于按照汇票记载事项支付汇票金额,对汇票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不承担责任,而票据债务人不得以其与持票人前手之间的抗辩理由对抗持票人。(2)若银行拒绝支付,丁企业作为持票人可以直接向甲企业要求赔偿,乙企业和丙企业对票据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丁企业未按法定期限发出追索通知,仍可以行使追索权,但因此给其前手和出票人造成的损失要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不过赔偿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 7某国有企业发生如下情况:2007年2月,会计科长王某退休,在与新任会计科长张某办理会计交接手续时,因厂长在外地出差,人事科长负责监交工作。2008年2月,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对报出时,主管会计工作的副厂长、总会计师和会计科长张某在财务报告上加盖名章,厂长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要求:根据有关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该企业会计工作交接是否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2)该企业在财务会计报告的签章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1)不符合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应当由单位负责人监交。(2)不符合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总会计师也要签名并盖章。 8甲公司是一家国有大型企业,近几年经济效益二直不好。2006年12月,甲公司董事长王某指示会计部门把账表做得漂亮一些。会计部门虚拟了若干笔销售收入,从而使公司报表由亏变盈,经乙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后报出。当地财政部门在2007年5月的会计法检查中发现了这一会计做假行为,并依据会计法规定,拟对甲公司进行处罚,并下达了行政处罚通知书。甲公司对此要求举行听证会。听证会上,甲公司董事长认为,甲公司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是经过乙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乙会计师事务所理应对甲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试问:甲公司董事长王某的观点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15分) 正确答案:甲公司董事长王某的观点不正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的单位,应当向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保证本单位提交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甲公司提供的是虚假财务会计资料,应当承担相应的会计责任。乙会计师事务所由于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也应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 9海盛国有食品加工企业2001年发生以下事项:(1)1月,该企业新领导班子上任后,作出了精减内设机构等决定,将会计科撤并到企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企管办),同时任命企管办主任王某兼任会计主管人员。会计科撤并到企管办后,会计工作分工如下:原会计科会计继续担任会计;原企管办工作人员、王某的女儿担任出纳工作。企管办主任王某自参加工作后一直从事文秘工作,为了使王某尽快胜任会计主管工作岗位,企业同意王某脱产半年参加会计培训班,并参加2002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2)2月,原会计科长与王某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人事科长进行监交。(3)6月,档案科会同企管办对企业会计档案进行了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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