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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绪论,page2,学习目标,知识目标 1、了解中国民航法制建设的历史和现状 2、明确中国民用航空法的体系 3、把握中国民用航空法的主要特点 能力目标 1、掌握中国民航工作的总体要求 2、提高自己的法制素质是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要求。,page3,目录,1.1 中国民航法制建设 1.2 中国民航法制建设的历史沿革 1.3民用航空法及其主要特点,page4,1.1中国民航法制建设,1.1.1 民用航空法体系 1.1.2 中国民航的法制建设最重要的原则 1.1.3 中国民航的法制建设与国际接轨 1.1.4 立法工作机制在不断创新,立法工作程序更趋规范 1.1.5 中国民航的法制建设在不断完善中持续发展,page5,1.1中国民航法制建设,1.1.1 民用航空法体系 中国民航的法制建设已经建立起初具规模的由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三个层次构成的民用航空法体系,并实现了相关法律制度的正常运转。 以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为龙头,建立的以其为核心的内容较齐全、层次较分明、比较配套的民航法律、法规、规章体系,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的法规规章,覆盖了行政规则、航空器、航空人员、空中交通管理、运行规则、运行合格审定、机场、经济与市场管理、航空安全信息与事故调查、航空安全保卫等民航业的所有领域。,page6,1.1中国民航法制建设,1.1.2 中国民航的法制建设最重要的原则 中国民航的法制建设从一直坚持并遵循着一个最重要的原则安全是民航工作的重中之重,民航安全保障则是建立和完善我国民航法规体系的首要任务。,page7,1.1中国民航法制建设,1.1.3 中国民航的法制建设与国际接轨 已经得到我国批准或者加入一些主要的国际民航公约对于我国具有法律约束力,我国民航法中的某些条款与这些公约的规定基本一致。 对于我国尚未批准或者加入的公约,其中有些内容与我国的法律规范不冲突且内容合理的部分,我国的民航法也予以吸收,,page8,1.1中国民航法制建设,1.1.4 立法工作机制在不断创新,立法工作程序更趋规范 在三十多年的民航法制建设的过程中,立法工作机制在不断创新,立法理念日趋成熟、科学,立法工作程序更趋规范。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会已成惯例,已成常态,整个民航法制建设更透明、更规范、更成熟。 民航局展开了民用航空法的修订工作。,page9,1.1中国民航法制建设,1.1.5 中国民航的法制建设在不断完善中持续发展 在完善立法工作的基础上,民航局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加强执法监督工作。 中国民用航空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提出了国家战略保障、法律法规保障、政策资金保障、行业文化保障和组织实施保障五个方面的保障措施。,page10,1.2 中国民航法制建设的历史沿革,1.2.1 新中国成立之前 1.2.2 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之前 1.2.3 改革开放之后 1.2.4中国民航的法制建设的现状,page11,1.2 中国民航法制建设的历史沿革,1.2.1 新中国成立之前 北洋政府1919年筹办航空事宜时曾拟具航空条例草案,到1921年成立航空署后,先后公布一系列规章。 南京国民政府自1935年1月19日起颁布了一系列规章,1947年1月20日成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在国际航空法方面,当时的中国政府于1929年派代表参加并签署了1929年华沙公约,但未予以批准;1944年派代表参加了“国际民用航空会议”,签署了1944年芝加哥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并于1946年2月20日送交了批准书。,page12,1.2 中国民航法制建设的历史沿革,1.2.2 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之前 1950年11月1日中央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民用航空局公布外国民用航空器飞行管理规则;1951年4月24日,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颁布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1951年5月24日,政务院公布进出口飞机、机员、旅客、行李检查暂行通则。这些都是新中国成立后早期颁行的航空法规。 但鉴于当时的历史条件,中国民航并未走上法制道路。只有一些简单的立法工作,民航规章制度较为零散、粗浅,而且存在依靠行政手段管理、政企不分的管理方式以法的形式出现的现象。 当时的民航规章制度都是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且大部分规定直接来自空军。,page13,1.2.3 改革开放之后 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这是我国第一部规范民用航空活动的法律,标志着我国民航法制体系的基本确立,使中国民航法制建设步入了崭新的阶段。同年,民航局即提出“依法治理民航”的要求。 截至2007年底,全国人大、国务院和民航局共颁布民航法律1部、行政法规29部、规章140多件,与95个国家签定了双边航空运输协定,与15个国家草签了双边航空运输协定。,1.2 中国民航法制建设的历史沿革,page14,1.2.4中国民航的法制建设的现状 中国民航的法制建设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离市场经济、民航深化改革和行业快速发展的客观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 在民航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方面比较完善,但空防安全管理和经济管理的立法工作相对滞后,有些法规规章中的条款已不符合民航的现实情况,有些法规规章过于原则化,缺乏可操作性, 在“十二五”期间要及时制定、修改有关的法规规章,着力推动民用航空法的修订工作。,1.2 中国民航法制建设的历史沿革,page15,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及其主要特点,1.3.1 立法宗旨 1.3.2 立法原则 1.3.3 立法意义 1.3.4 民用航空法的主要特点 1.3.5 民航法规的制定程序 1.3.6 民用航空法是必修课,page1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分为“总则”、“民用航空器国籍”、“民用航空器权利”、“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航空人员”“民用机场”、“空中航行”、“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公共航空运输”、“通用航空”、“搜寻救援和事故调查”、“对地面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外国民用航空器的特别规定”“涉外关系的法律适用”、“法律责任”、“附则”等16章,共214条,是宣告国家领空主权,规范民用航空的行政管理和民商关系,并规定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重要法律。,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及其主要特点,page17,1.3.1 立法宗旨 为了维护国家的领空主权和民用航空权利,保障民用航空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保护民用航空活动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民用航空事业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法第一章第一条),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及其主要特点,page18,1.3.2 立法原则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原则 适应改革开放实际需要原则 确保民用航空活动安全地和有秩序地进行的原则 与国家其他法律相互衔接、协调、配套的原则,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及其主要特点,page19,1.3.3 立法意义 新中国第一部全面规范民用航空活动的法律,是我国民航发展历史的重要里程碑。实施民用航空法,推行“依法治理民航”战略,大力加强民航法制建设,促进了我国民航事业在新时期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及其主要特点,page20,1.3.4 民用航空法的主要特点 突出和强化了安全管理的内容 规范行政管理的同时,注重民商法律规范的建立和完善 与国际通行的法规接轨 比较现实地解决了民用航空与军用航空之间的关系 以法律形式进一步肯定和明确了民航工作总体要求,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及其主要特点,page21,1.3.5 民航法规的制定程序 规划:中国民用航空的法制机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规定的任务和民航事业的发展状况,编制的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 起草:对列入规划、需要制定的民航法规进行草拟的活动 审议:对已列入议事日程或会议议程的民航规章草案进行正式审查、讨论。 发布:通过的法规必须公之于众。发布是法规生效,得以实施的必要前提条件,也是制定法规必经的最后步骤。,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及其主要特点,page22,1.3.6 民用航空法是必修课 对于民航的员工,尤其是民航高、中级管理人员来说,航空法是必修课,而且是其职业生涯终生的必修课。 法制素质是民航员工综合素质的基本素质之一。提高民航员工的法制素质是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工作。,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及其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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