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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目 录录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第二章评标办法 35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2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50 第五章、资格审查合格条件.70 附件一无锡新区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缴款通知单.71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民 政和卫生计划生育局 地址:新吴区和风路 28 号科技商务中心 联系人:肖工 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环科园兴业路 298 号 联系人:徐旭、许洪达 电话:13914167722 1.1.4 项目及标段名 称 新吴区公共卫生大楼项目建筑设计 1.1.5 建设地点 无锡市新吴区 1.2.1 资金来源 财政 1.2.2 出资比例 国有资金: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土建(含桩基、基坑 支护)、水电安装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项目整体 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含标识申 报)、景观绿化设计、设计总协调(对非本次招标范围的 其他专业设计协调)、竣工验收以及相关的服务工作。 1.3.2 招标工程特征 建设用地面积约 6000 平方米,拟建主楼一栋,同时配备 辅楼一幢,地下一层面积 50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8800 平方米,包括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婚 姻登记和健康体检等功能。 1.3.3 设计周期要求 110 日历天。 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方 案优化工作;方案设计批准后 30 天内,提交全套扩初方 案设计文件、设计概算文件;初步设计评审后 50 天内, 提交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审图完成后 15 天内, 完成审图回复与图纸修改工作。期间建筑总图、试桩等子 项图纸必须无条件满足招标人工程建设的另外时间约定, 招标人有权对上述计划进行调整,投标人应遵照执行 条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3.4 质量要求 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设计成果必须通过审图中心 等有关部门的审核。 1.3.5 设计内容 本工程设 1 个标段; 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土建(含桩基、基坑支护)、水电安 装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项目整体设计概算编制) 、 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含标识申报)、景观绿化设 计、设计总协调(对非本次招标范围的其他专业设计协 调)、竣工验收以及相关的服务工作。 1.4 投标人资质条 件、能力和信 誉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 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 质; 财务要求:2015 至 2017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 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 表)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 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 虚作假行为; 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造成与本次 招标人之间存在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行 为; 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 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 暂停期内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业绩要求:/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注册建筑工程师一级 (2)项目负责人应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职工养 老保险手册 (内附 2018 年 5 月2018 年 7 月的缴费清 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 2018 年 5 月2018 年 7 月的的 缴费证明; 其他要求: (1)证明资料要求:在有效期内,以诚信库信息为准 (2)原件核查要求:在有效期内,以诚信库信息为准 1.4.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1.10 分包 不允许 条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11 偏离 不允许 1.12 招标方式 公开 招标(公开或邀请) 2.1 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 立项批复、设计任务书 2.2.2 投标人要求澄 清招标文件的 截止时间 2018 年 8 月 15 日上午 10:00 2.2.3 2.2.4 招标人对招标 文件澄清、修改 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 3.1.1 投标文件格式 和份数 1、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开标前需要递交电子标书光 盘壹份。 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需向招标人额外提供与投 标所报电 子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书 3 份。 3.2.2 投标报价编制 依据 固定综合单价。 最终按规划审批面积固定综合单价来计 算设计总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统一按基准面积 18800 平方米报价,且单价应在 62 元/平方米72 元/平方米范 围内进行投标报价, 不在此范围内的报价按无效投标文件 处理。 ) 3.2.3 投标报价编制 其它要求 按报价函、投标报价表要求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期结束后 60 天 3.4 投标保证金 本标段需要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 (1)电汇; (2)网银; (3)转账 支票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贰万伍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8 月 28 日 16:00 投标保证金汇至如下帐号: 收款单位: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无锡市新吴区) 财政局 开户银行:无锡农村商业银行新区支行 帐号:9706478891120100080804 投标保证金的受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无锡市新区长江路 7 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条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11:30; 如有疑问及时向招标办咨询,咨询电话:051085386259 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一 无锡新区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缴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一 无锡新区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缴 款通知单款通知单 3.6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8 签字或盖章要 求 电子印章、电子签名 3.8.2 技术标 采用明标形式 4.1.1 电子光盘封套 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 区)民政和卫生计划生育局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WXXQ201808744-W01 工程名称:新吴区公共卫生大楼项目建筑设计 在 2018 年 8 月 31 日 9 时 30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 封。 4.2.2 递交投标 文件地点 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区服务点 地址:新区长江路 7 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4.3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8 月 31 日 9 时 30 分 5.1 开标时间 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区服务点 5.2.1 投标文件的符 合性检查(投标 人代表和项目 负责人)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应携带身份证 明、 并将下述的符合性检查资料装入一个袋子中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提交,否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 标, 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招标人应退还给投标人。 符合性检查资料包括: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 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内附 2018 年 5 月2018 年 7月的缴费清单) 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8年5月2018 年 7 月的的缴费证明; 2、下列的证书原件: 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收据 3、投标单位必须响应上述要求,否则符合性检查不 通过。 5.2.4 解密时间 投标人应当在 100 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 条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6.1.1 评标委员会 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专家 7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评标专家库里随机抽取专家 7 人。 7.1 是否授权 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10.1. 1 类似项目 / 10.1. 3 其他词语定义 / 10.5 招标人补充的 其他内容 1、 本次招标, 招标人补偿 2 万元/家给中标候选人第二名、 中标候选人第三名(所有效果图须完成、方案文本、内容 必须齐全,同时方案成果(包括书面版及电子版)归招标 人所有) 。 2、网上招投标活动中使用的信息(具体包括企业与项目 经理的各类资质证书、业绩和获奖情况等)以诚信库内信 息为准,必须从诚信库内挑选,各相关单位及个人应及时 更新、完善诚信库,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由此造成的 不良后果自负; 本文件要求的其他证书以及未办理 CA 锁 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各类证书必须提供扫描件, 是否核查 原件按照“原件核查要求”执行。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250 元) ,售后不退。 此费用包括电子招标文件编制以及相关软件使用、维护、 升级等费用,由招标人和平台开发商(工具软件开发商) 共同收取并分别出具发票。发票的领取方法为:一是开标 结束后在开标现场即可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 构领取招标人出具的发票 (具体联系方式已在招标文件中 明确) ;二是开标结束后到观山路 199 号 2 号门 12 号 条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楼 2 楼(平台及软件开发商按照省里要求进驻我市交 易中心的服务点)领取平台及软件开发商出具的发票。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 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设计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及承包方式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次招标工程特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5 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本工程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 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3)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 被责令停业的; (8)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有隶属关系、控股关系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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