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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文件 项目编号:CD2015-0022 第 2 页 共 28 页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协商邀请函协商邀请函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 )受广州市萝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 心(以下称“采购人” )委托,根据萝岗区财政局的批复,就以下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 购,邀请深圳市龙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供应商” )进行协商,本项目于至在 广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广州市萝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广州国际人才城物业管理服 务采购项目项目单一来源方式公示 ,公示期间无异议。 一、一、项目简介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萝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广州国际人才城物业管理服务采 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D2015-0022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 500000 元。 (五)采购内容及用途: 广州市萝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广州国际人才城物业管理服务; 二、二、报名及购买报名及购买协商协商文件文件 (一)报名时间:2015 年 6 月 19 日邀请之时起至 2015 年 6 月 29 日 23:59 (二)报名方法: 1.报名前, 供应商已办理交易中心供应商信用档案 (办理方法在本公告附件内下载) ; 2.登录交易中心网站供应商会员专区完成本项目报名信息登记; 3.缴纳协商文件工本费,为 150 元/套(具体缴纳方法在本公告附件内下载) 。 (三)获取协商文件方式:自行在交易中心网站本公告附件内下载 三、三、递交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 (一)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上传 (二)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5 年 6 月 19 日邀请之时起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9:30 (三)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15 年 6 月 30 日 8:30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9:30 (四)协商时间:2015 年 6 月 30 日 9:30 (五)供应商必须携带机构机构 CACA 数字证书数字证书和业务业务 CACA 数字证书数字证书参与协商。 (六)对要求提交样板的项目,供应商可在开标时间前 1 小时内将样板递交到交易 中心样板室。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文件 项目编号:CD2015-0022 第 3 页 共 28 页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七) 协商及递交样板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447 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太 阳广场)四楼。 四、四、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州市政府采购网 () 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五、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萝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萝岗区香雪大道中 81 号 402 室 联 系 人:黄伟胜 联系电话:(020)020-82012181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邮编:510630 协商文件咨询联系人:吕小姐 电话 (020)28866105 传真:(020)28866414 电子投标技术支持电话: (020)28866000-4-2、5、6(工作 日服务时间:每天 8:30-21:00) 保证金查询电话: (020)28866000-3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3:3017:00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 年年 6 月月 19 日日 附交易中心位置图:附交易中心位置图: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文件 项目编号:CD2015-0022 第 4 页 共 28 页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一章第一章 协商须知协商须知 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协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供应商没有按照协商 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协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 导致其报价无效或被拒绝。 一、一、 名词解释名词解释 (一)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简称交易中心)。交易中心是 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者, 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协商文件, 对协商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 交易中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委会成员。 (二) 采购人:是指广州市萝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 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及服务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 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三) 供应商:是指从交易中心购买协商文件并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四) 协商文件:是指包括协商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五) 电子响应文件: 是指使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制 作的响应文件。 (六) 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 是指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 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供应商应当到上述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 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 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二、二、 协商协商文件文件的澄清修改的澄清修改 (一)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交易中心可对协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 改,为使供应商有合理的时间理解协商文件的修改,交易中心可酌情推迟报价时间。 (二) 更正文件为协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系统将自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供应 商。 (三) 如更正文件有重新发布电子协商文件的, 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协商 文件制作响应文件。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文件 项目编号:CD2015-0022 第 5 页 共 28 页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二、二、 报价的费用报价的费用 (一)(一) 不论协商的结果如何,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 费用。 (二)(二)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向交易中心交纳代理服务费,收款银 行帐号以成交公告指定的银行帐号为准。 (三)(三) 代理服务费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31233号规定标准,以采购额按 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如下表: 采购额采购额 货物类货物类 服务类服务类 工程类工程类 备注备注 成交金额100 万元 1.2% 1.2% 0.8% 按差额定 率累进法 计算 100 万元成交金额500 万元 0.88% 0.64% 0.56% 500 万元成交金额1000 万元 0.64% 0.36% 0.44% 1000 万元成交金额5000 万元 0.4% 0.2% 0.28% 5000 万元成交金额10000 万元 0.2% 0.08% 0.16% 10000 万元成交金额100000 万元 0.04% 0.04% 0.04% 100000 万元成交金额 0.008% 0.008% 0.008% 注:本项目采购额为成交金额。 三、三、 报价报价有效有效期期 报价有效期为响应文件自递交时间起 90 天。在特殊情况下,交易中心可于报价有 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 绝上述要求,但其报价将会被拒绝;供应商同意延期的其权利与义务也相应延至新的截 止期。 三、三、 响应文件的制作响应文件的制作 (一) 响应文件中, 除规定采用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信息外, 其他内容均 以电子文件编制。如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 供应商承担。 (二) 供应商应使用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管理软件对响应文件进行合成、电子签 名、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所有响应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 (三) 如有对多个子项目报价的,要对每个子项目独立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文件 项目编号:CD2015-0022 第 6 页 共 28 页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四) 供应商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子项目的内容拆开报价, 否则其报价将被 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五) 供应商须对协商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 应。 (六) 供应商要按协商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 各报价应计算正确。 除在协 商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 报价。 (七) 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 交易中心之间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供 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 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八) 供应商按协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 必须对所提供全部资 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 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 提供原件的,书面知会交易中心,并报同级财政部门核实后按报价无效处理。 四、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的递交与解密与解密 (一) 供应商应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前,在交易中心信息系统中完成项目报名。 (二) 交易中心不接受现场纸质、邮寄纸质、电报、电话、传真方式递交的响应文 件。 (三) 首次报价开标时间前, 供应商将响应文件完整上传并保存在广州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信息系统,且取得回执。上传响应文件时,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 业务数字证书进行上传操作。如遇网络上传速度较慢情况,供应商也可选择到交易中心 二楼自助服务区完成上传。 (四) 供应商在规定解密时间内, 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业务数字证书对响应 文件进行解密。 (五) 交易中心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六) 开标时出现下述情形之一, 属于未成功递交响应文件, 交易中心允许供应商 再次递交,并酌情顺延协商时间。 1. 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并保存、或加密失败的; 2. 响应文件未按要求进行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不完整的;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文件 项目编号:CD2015-0022 第 7 页 共 28 页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3. 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五、五、 质疑与投诉质疑与投诉 (一)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 可以在购买协商文件后至递交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1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交易中心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 效。 (二) 供应商认为协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 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交易中心提出质疑, 逾期质疑无效。 (三)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内 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 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 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者,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交易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交易中心 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同级政府采 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六、六、 签约签约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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