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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为健全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良好的管控流程,特将公司现有的规章制度修订后汇编成册,本汇编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第一章 员工招聘管理规定第一条 确定用人部门岗位编制的原则:1符合公司及本单位长远发展规划、经营战备目标和为此需实现的利润计划的需要;2符合目前或近期业务的需要;3需做好劳动力成本的投入产出评估;4有助于提高办公效率和促进业务开展,避免人浮于事;5适应用人部门领导的管理能力和管理幅度。第二条 公司聘用人员前提为具有良好的品德和个人修养,在此基础上选择具有优秀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才能的人员。各岗位人员要力争符合德才兼备的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雇用:1曾在本公司被开除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2曾被人民法院判刑,确定涉案未决者;3经本公司医务员或医院检查身体不合格者;4有精神病患者;5经考核无法胜任工作者;6试用期间,违反工作规定情节严重者;7伪造证件者,欺骗公司者;8吸食毒品者;9品性恶劣,有确凿证据证明曾被其他公私营机构开除者;10参加非法组织者;11年龄未满16周岁者。第三条 公司各部门如确有用人需要,应在符合第二条的前提下,填报人力需求单,交人力行政部核准,由人力行政部根据权限表报审批。批准后,人力行政部制定招聘方案并组织实施。计划期:一般直接作业人员需提前7天,技术工提前20天,管理人员提前40天。第四条 人力行政部会同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筛选、考核(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位必须推荐总经理面试),填写考核记录和录用意见,根据权限表审批后办理录用手续。具体过程如下:一、人力行政部会同用人部门进行招聘准备工作:1确定招聘的岗位、人数、要求(包括性别、年龄范围、学历和工作经验等);2拟定日程安排;3编制笔试问卷和面试纲要;4成立主试小组;5整理考试场地;6需要准备的其他事项。二、实施步骤:1人力行政部选择合适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收集应聘者材料;2人力行政部汇总、整理材料,会同用人部门根据要求进行初次筛选,向甄选出来的人员发初次面试通知;3人力行政部组织应聘者参加初次面试,根据结果进行再次筛选,向选拔人员发复试通知;4人力行政部会同用人部门组织应聘者参加复试(普工除外),根据复试结果确定录用名单并发录取通知,向落选人员发辞谢通知。第五条 入职。新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约定报到日期内到人力行政部报到,由人力行政部组织统一体检,体检合格者办理入职手续。入职时需填写员工个人资料登记表,提交身份证及学历证复印件各一张、一寸照片三张。入职后履历表中的内容如有变更,应在变动后一周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人力行政部。第六条 岗前培训。新聘员工办理好入职手续后由人力行政部组织进行如下岗前培训:1讲解公司的历史、现状、经营范围、特色和奋斗目标;2讲解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介绍各部门人员及岗位说明;3讲解各项办公流程,组织学习各项规章制度;4讲解公司对员工道德、情操和礼仪的要求;5介绍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辅导使用办公设备;6解答疑问。第七条 新录用人员培训完毕,到工作部门报到,由部门负责人安排具体工作。第八条 试用期。新进人员试用期为1-3个月(岗位需要或应届毕业生可适当延长,但不超6个月),人力行政部办理入职手续后即进入试用期。第九条 试用期转正。约定试用期满,由试用部门与人力行政部联合考核,由员工个人填写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并由用人部门负责人填写考核意见后交人力行政部,人力行政部综合考核后评定转正意见,交由职务权限表规定的录用批准人批准转正意见;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将在转正后10天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人力行政部存档备案。如试用部门认为有必要延长试用时间或推荐其他部门试用或不同意正式录用的,部门负责人应在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中“综合评估”一栏说明具体事实,并按此制度第二章员工辞退管理规定相关条例办理。第十条 处分规定。新进人员于试用期间必须遵守本公司一切规定,如有违反公司规定的,按公司制度处理第十一条 试用期间考勤规定。新进人员于试用期间其考勤规定如下:1. 事假天数达试用期总天数的15%者,将停止试用;2. 病假天数达试用期总天数的18%者,将停止试用;3. 曾有旷职的记录或每月迟到五次者将停止试用。第十二条 停止试用。被停止试用者,仅付试用期间的薪资,不另支任何费用,亦不发给任何证明。第十三条 临时工雇佣。公司原则上不雇用临时员工,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需雇用临时员工,由用人部门申请,人力行政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招聘。临时人员需填写临时人员情况登记表,交公司人力行政部备案。第二章 员工辞退管理规定第一条 员工辞退范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部门主管可提出辞退建议:1.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者;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它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者;4. 对公司有严重的欺骗行为者;5. 因触犯法律而被拘留、劳教、逮捕或判刑者;6. 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健康状况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7. 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需求,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或在公司内没有其它适合工作岗位者;8. 劳动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者;9. 泄漏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者;10. 其他个人恶意行为造成公司利益遭受损害者。第二条 辞退员工的操作流程。1. 部门负责人根据公司规定的辞退条件,实事求是地对照员工的现实能力、表现或某些特定的事实,提出辞退建议,填写员工辞退建议及评审报告单|(简称“报告单” );2. 人力行政部接到“报告单”后,调查了解相关情况,进行条件审查,如符合辞退条件,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如属不应辞退的,与有关部门负责人沟通后,协商调整工作;3. 总经理核准“报告单”后,人力行政部必须与拟辞退员工谈话,了解拟辞退员工的思想反应和意见,并通知相关部门;如总经理未批准辞退的,则由人力行政部及相关部门与员工谈话,并视情况对其工作岗位作适当的调整; 4. 由主管部门通知被辞退员工办理辞退手续;5. 对被辞退人员的处理结果由人力行政部备案;6. 完成以上流程的时限要求:(1)人力行政部收到“报告单”后,在3个工作日内调查确认;(2)总经理签署意见后,人力行政部在5个工作日内协调处理。7. 申诉:辞退的员工收到辞退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有权到人力行政部进行申诉,人力行政部视其实际情况进行受理,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诉的,将不予受理。第三条 违反上述规定的处理办法1. 如果管理者未按公司规定而随意辞退员工的,经人力行政部查证属实者,给予记大过一次,并接受考核或重新试用;2. 符合公司规定的辞退条件,而部门负责人不及时提出辞退建议,致使造成不良后果的,由部门负责人承担管理失职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各承担50%;3如未按第二条第6点中的时限处理的,按拖延1天扣罚20元的标准给予处罚,拖三天以上者加倍处罚。第三章 职务代理规定第一条 目的:为保证公司日常的正常运作,提高工作效率。第二条 代理定义:当事人外出或请假时,其工作事务由代理人负责跟踪处理。第三条 代理原则:首先为第一代理人,如遇第一代理人不在时,方可由第二代理人代理。第四条 作业内容:4.1一般职员的职务代理人为部门负责人或由部门负责人临时指定代理人,并于看板上公布。4.2 经理级以上人员的职务代理如下表:职位第一代理人第二代理人总经理总裁-制造总监总经理总裁人力行政部经理行政主管人力资源专员财务部经理总经理总裁销售部经理指定的业务开发员跟单员广州办经理/客户部主管指定的业务开发员跟单员技术部部长指定的项目工程师设计组长供应部部长业务文员制造总监计划物控部部长物控员制造总监设备部部长制造总监设备部文员五金部部长制造总监-组装部主任车间班长物料班长品质部部长统计员制造总监户外产品车间主任班长木制品车间主任统计员班长第五条 公司所有职员如遇公差或因假外出时,必须向代理人交待有关工作事项,待处理或紧急事宜应特别说明,同时保持联系。第六条 如因未交待或未交清而引致严重后果或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况追究有关责任。第七条 代理期间,须严谨履行被代理人职务,签名时须注明“代”字样。第四章 培训管理制度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为引导员工进入组织系统,不断优化员工的知识、技能及态度,提升全体员工的整体素质,工作技能和工作绩效,以促进员工个人全面发展与公司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本培训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第三条 本培训管理办法所指的培训是以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生产人员和从事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各项业务素质及综合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第四条 培训管理原则4.1积极指导员工的培训和学习,预先制订培训后期要求达到的标准,参加培训和学习应是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4.2 采用适当的培训方式、方法、培训方式要力求多样化,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培训对象要采取不同的培训方式。4.3 对于公司举办的一些重点培训活动,人力行政部将给予证书,作为培训原始记录的档案材料。第二节 培训管理结构第五条 培训组织结构的组成由总裁办监督领导,人力行政部审定组织,其它各部门协助执行。第六条 培训的分类6.1 按培训制定周期可分为:年度培训和月度培训。培训工作由各部门按年度制订计划,经总裁办批准后报人力行政部,人力行政部汇总后,根据公司总体的培训任务制订公司年度和月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考核,各相关部门配合实施。6.2 培训按时间可分为:不定期培训与定期培训。6.3 培训按方式可分为:分外派培训、外部培训师内训、内部培训师内训、视频培训、阅读式培训、传/带/帮式实际操作训练。6.4 培训按培训对象可分为:总裁、总经理、总监级人员的培训;部门经理和部长级以上人员的培训;一般员工的培训;特殊岗位人员的培训;新聘人员的培训等。6.4.1 总裁、总经理、总监级人员的培训6.4.1.1 董事会决定总裁的培训,总裁决定总经理、总监级人员的培训。6.4.1.2 总裁、总监级人员的培训方式主要有:外出学习考察、外出进修、聘请有关专家培训。6.4.1.3 对总裁、总经理、总监级人员的培训可以就下列内容进行: 6.4.1.3.1 学习考察本行业先进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及先进技术。6.4.1.3.2 学习考察知名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6.4.1.3.3 到知名管理学校或研究机构进修。6.4.1.3.4 参加资深培训机构或操作性较强的院校组织的有关总经理的素质培训和经营研讨班。6.4.1.4 根据情况可以与培训人员签订教育培训合同。6.4.1.5 培训结束后,总裁、总经理或总监级人员必须整理出学习材料,一份交总裁办公室存档,一份交人力行政部作为公司培训教材。6.4.2 部门经理和部长级以上人员的培训。6.4.2.1 部门经理和部长级人员的培训主要通过人力行政部组织实施,也可以聘请专家培训。部门经理或部长级人员的培训一般就下列情况进行:6. 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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