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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薛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年调整完善)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政府二一七年二月枣庄市薛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目 录第一章规划调整完善背景1第一节规划实施评估情况1第二节规划实施面临的形势5第二章规划调整完善总则6第一节调整完善指导思想6第二节调整完善目的6第三节规划范围与期限6第三章规划目标调整7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9第五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调整10第一节“三线”划定情况10第二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调整11第六章附表13附表1 薛城区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13附表2 薛城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1417第一章 规划调整完善背景第一节 规划实施评估情况一、 现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规划明确,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5297.4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1958.90公顷以上,园地面积不少于2244.62公顷,林地面积不低于2465.55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1572.95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3057.47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726.38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6952.89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331.09公顷之内;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2165.10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不超过1736.48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03.60平方米以内。二、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一) 总量指标实施情况1. 耕地保有量2014年全区耕地为26196.88公顷,超出规划目标899.46公顷。规划实施以来,全区严格控制耕地减少,提高耕地质量。按照不占或少占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的原则,强化对城镇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2.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要求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到2020年薛城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1958.90公顷。为确保完成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薛城区认真贯彻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科学划定基本农田,保证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至2014年全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1993.08公顷,超出规划目标34.18公顷。3. 建设用地总规模规划确定,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3057.47公顷以内。2014年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2995.62公顷,剩余61.85公顷。4.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规划确定,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726.38公顷以内。目前,薛城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已超出规划目标。2014年薛城区城乡建设用地现状规模为10965.11公顷,超出2020年规划目标238.73公顷。5.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规划确定,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6952.89公顷。2014年薛城区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5665.72公顷,仍有1287.17公顷的规划剩余指标。6.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规划确定,202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331.09公顷以内。2014年全区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2030.51公顷,仍有300.58公顷的剩余指标。(二) 增量指标1.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规划确定,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165.10公顷以内。规划实施至2014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1242.98公顷,比2020年控制指标少922.12公顷。2.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规划要求,到2020年薛城区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控制指标为1736.48公顷。规划实施至2014年,薛城区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为754.14公顷,比2020年控制指标少982.34公顷。(三) 效率指标1.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划要求,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控制在103.60平方米以内。规划实施以来全区规划效率指标实施情况不容乐观,节约集约利用潜力尚有很大空间。2014年全区总人口57.89万人,城镇化水平为53.37%,城镇人口为30.89万人,城镇工矿用地规模5665.72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183.40平方米,已远远超出规划目标。所以今后需要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效控制城镇工矿用地过快扩张,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2.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规模规划要求到2020 年实现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指标1243公顷。规划实施至今,全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有序开展,截至2014年已完成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规模103.45公顷,有效缓解了建设用地空间的不足。三、 规划实施评估结论及建议(一) 规划实施评估结论规划实施至2014年,全区基本农田得到了有效保护,除了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稍微超出指标外,其余建设用地相关指标均未突破相应调控指标。薛城区2014年耕地保有量为26196.88公顷,大于2020年(25297.42公顷)调控指标,规划实施以来实际补充的耕地(104.92公顷)少于建设占用耕地(754.14公顷)。农村居民点未批自建等现象较为严重,2014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比2009年增加了52.32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不减反增”。总体而言,规划执行情况良好,通过规划的实施,薛城区土地利用结构得到了优化,土地效益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亦有所提高,尽管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足,但仍取得了一定成效,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二) 规划调整完善建议为适应薛城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满足工业聚集区建设、绿色产业发展、城镇化进程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未来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的用地需求,建议对规划进行调整完善,核减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追加建设用地相关调控指标,调整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等用地布局,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用地需求 、优化土地利用布局,促进薛城区社会、经济、自然和谐发展,为薛城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第二节 规划实施面临的形势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科技的发展变化,无不深刻地影响着规划的发展。现在的规划面临着诸多新的形势和变化。优越的区位交通优势为薛城区加快发展提供了契机。京沪高铁、京台高速、京沪铁路、京杭运河都从境内穿过,枣临高速、枣临铁路不仅连接了几大重要交通动脉,也打通了薛城区出海通道。薛城区作为未来长三角与京津冀两大经济圈合作联动的“经济走廊”的重要节点,借助交通优势,可积极吸引两大经济圈的物质流、信息流、资金流、技术流及人才汇集,为加速发展提供重要机遇。通过近几年的积累和努力,薛城区现代产业体系已经形成;城市发展框架全面拉开,进入了快速膨胀、滚动发展的良性轨道,为未来发展提供了发展载体和广阔平台。第二章 规划调整完善总则第一节 调整完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第二节 调整完善目的通过规划调整完善,使薛城区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更加节约集约,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更加合理,更适应薛城区未来发展的要求,有效保障近期急需建设的项目用地,加速推进市驻地建设和新型城镇化进程,促进薛城区新时期、新阶段的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使得规划切实起到统筹区域土地利用,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发挥对国民经济和宏观调控和空间管制的作用。第三节 规划范围与期限规划基期:2005年;规划期限:2006-2020年;调整完善基期年:2014年;规划调整完善范围:薛城区全部行政辖区,土地总面积50650.33公顷。第三章 规划目标调整依据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土地利用指标和任务,本规划确定的主要控制目标如下:1. 总量指标耕地保有量。原控制指标为25297.42公顷。与2014年现状耕地(26196.88公顷)充分衔接,综合考虑异地占补、建设项目占用、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等情况,确定调整完善后薛城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4664.00公顷,比2014年减少1532.88公顷,比原规划2020年减少633.4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优化调整基本农田布局,达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要求,确定调整完善后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19926.00公顷,比原规划2020年减少2032.90公顷。建设用地。合理控制建设用地增长规模,积极引导中心城区合理布局,加大旧城改造力度和加快城中村的开发改造进度。严格土地准入制度和产业聚集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优先保障交通、水利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需要,充分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充分考虑“十三五”期间建设需求,适当提高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建设用地结构。调整完善后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4010.42公顷,较2014年增加1014.80公顷,较原规划2020年增加952.95公顷。2. 增量指标新增建设用地耕地。调整完善后薛城区新增建设用地3118.05公顷,较原规划2020年增加952.95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占用耕规模。调整完善后薛城区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2757.88公顷、占用耕地2644.77公顷,较原规划2020年分别增加了927.78公顷、908.29公顷。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调查分析薛城区土地整治潜力,结合以往土地整治项目,确定调整完善后薛城区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任务量为2644.77公顷,较原规划2020年增加1184.20公顷。实际上薛城区后备资源不足,补充耕地压力较大,不足部分将由枣庄市统筹。3. 效率指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结合规划建设用地内部结构调整情况,考虑调整完善新增城镇工矿用地和规划期末城镇人口数量。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由2014年的183.40/人,降至2020年的169.47/人,降低13.93/人,调整完善后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高出原规划2020年指标65.87/人。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规模。合理调整村镇建设用地布局,调整完善后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规模不少于1236.50公顷,较原规划2020年减少6.50公顷。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一、 农用地结构调整2014年全区农用地面积34384.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7.89%;原规划2020年农用地面积为33670.55公顷,调整完善后2020年农用地面积为33233.54公顷。比2014年农用地减少1151.43公顷,比原规划2020年减少437.01公顷。严格保护耕地。2014年耕地面积为26196.88公顷,原规划2020年为25406.8公顷,调整完善后耕地规模为24664公顷。二、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2014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2995.6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66%,原规划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3057.47公顷,调整完善后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4710.31公顷,与2014年相比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1714.69公顷,与原规划2020年相比增加1652.84公顷。三、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规划期内对其他土地予以保护为主,禁止盲目无序、不顾生态和环境损害的开发或破坏;加强宜耕后备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2014年其他土地为3269.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45%,原规划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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