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7页
第2页 / 共7页
第3页 / 共7页
第4页 / 共7页
第5页 / 共7页
第6页 / 共7页
第7页 / 共7页
亲,该文档总共7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附1-3: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附表3)及填报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附表3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列至角分)行次项 目本期金额累计金额1合计(2行+4行+5行+6行)2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3 其中:减半征税4二、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5三、减免地方分享所得税的民族自治地方企业6四、其他专项优惠(7行+8行+9行+30行)7 (一)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8 (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企业9 (三)动漫企业10 (四)受灾地区损失严重的企业11 (五)受灾地区农村信用社12 (六)受灾地区的促进就业企业13 (七)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14 (八)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15 (九)新疆喀什、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新办企业16 (十)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企业17 (十一)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18 (十二)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19 (十三)投资额超过80亿元人民币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20 (十四)新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21 (十五)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22 (十六)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23 (十七)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24 (十八)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25 (十九)符合条件的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26 (二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从事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27 (二十一)享受过渡期税收优惠企业28 (二十二)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化服务业合作区企业29 (二十三)其他1:30 (二十四)其他2:填报说明本表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的附表,适用于享受减免所得税额优惠的查账征税的纳税人填报。纳税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填报本期及本年累计发生的减免所得税优惠情况。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1.第1行“合计”:填报2行+4行+5行+6行的金额。2.第2行“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纳税人填报的减免所得税额。包括减按20%税率征收(减低税率政策)和减按10%税率征收(减半征税政策)。享受减低税率政策的纳税人,本行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第9行或第20行5%的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的纳税人,本行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第9行或第20行15%的积;同时填写本表第3行“减半征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栏次选择“是”的纳税人,除享受不征税收入和税基类减免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附表1)中“所得减免”或者本表其他减免税政策之外,不得放弃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3.第4行“二、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填报享受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的减免税额。本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第9行或第20行10%的积。4.第5行“三、减免地方分享所得税的民族自治地方企业”:填报纳税人经民族自治地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减征或者免征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企业所得税金额。5.第6行“四、其他专项优惠”:填报第7行+8行+30行的金额。6.第7行“(一)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填报纳税人根据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等规定,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行填报根据实际利润额计算的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金额。7.第8行“(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企业”:根据相关税收政策规定,从事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文化艺术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本行填报根据实际利润额计算的免征企业所得税数额。8.第9行“(三)动漫企业”:根据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本行填报根据实际利润额计算的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金额。9.第10行“(四)受灾地区损失严重的企业”:填报纳税人根据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对受灾地区损失严重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本行填报根据实际利润额计算的免征企业所得税金额。10.第11行“(五)受灾地区农村信用社”:填报纳税人根据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对特定受灾地区农村信用社免征企业所得税。本行填报根据实际利润额计算的免征企业所得税金额。11.第12行“(六)受灾地区的促进就业企业”:填报纳税人根据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按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本行填报减征的企业所得税金额。12.第13行“(七)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填报纳税人根据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行填报根据实际利润额计算的减征10%企业所得税金额。13.第14行“(八)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填报纳税人根据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对在新疆困难地区新办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行填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金额。14.第15行“(九)新疆喀什、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新办企业”:填报纳税人根据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对在新疆喀什、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内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本行填报免征的企业所得税金额。15.第16行“(十)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企业”:填报纳税人根据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可在当年扣减的企业所得税税额。本行按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填报。16.第17行“(十一)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填报纳税人根据相关税收政策规定,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本行填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金额。17.第18行“(十二)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填报纳税人根据相关税收政策规定,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本行填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18.第19行“(十三)投资额超过80亿元人民币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填报纳税人根据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本行填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金额。19.第20行“(十四)新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填报纳税人根据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本行填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金额。20.第21行“(十五)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根据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行填报减征15%企业所得税金额。21.第22行“(十六)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填报纳税人根据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本行填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金额。22.第23行“(十七)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根据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行填报减征15%企业所得税金额。23.第24行“(十八)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填报纳税人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对设在西部地区和赣州市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行填报根据实际利润额计算的减征10%企业所得税金额。24.第25行“(十九)符合条件的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根据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本行填报根据实际利润额计算的免征企业所得税金额。25.第26行“(二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从事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填报纳税人根据相关税收政策规定,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从事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的企业,按规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行填报根据实际利润额计算的减征10%企业所得税金额。26.第27行“(二十一)享受过渡期税收优惠企业”:填报纳税人符合国务院规定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给予过渡期税收优惠政策。本行填报根据实际利润额计算的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金额。27.第28行“(二十二)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化服务业合作区企业”:填报纳税人相关税收政策规定,设在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化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行填报根据实际利润额计算的减征10%企业所得税金额。28.第29行“(二十三)其他1”、第30行“(二十四)其他2”:填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最新减免项目名称及减免性质代码。如行次不足,可增加行次填报。二、表内、表间关系(一)表内关系1. 第1行第2+4+5+6行。2. 第6行第7+8+30行。(二)表间关系1.企业所得税月(季)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