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17页
第2页 / 共17页
第3页 / 共17页
第4页 / 共17页
第5页 / 共17页
第6页 / 共17页
第7页 / 共17页
第8页 / 共17页
第9页 / 共17页
第10页 / 共17页
亲,该文档总共1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信访制度的发展篇一:信访制度的历史沿革及现状信访制度的历史沿革及现状信访制度是反映中国国情的,一项特殊的实现权利救济和民意表达的制度。国外虽然也有类似的民愿表达机制,如瑞典称之为议会行政监察专员制度、美国有所谓的公民申诉制度,等等,但信访制度仍然可以说是我们国家独有的。信访体制建于20 世纪50 年代,1995年国务院以185号令的形式出台了信访条例,将信访制度上升到行政法规的高度进行规范。该条例于20XX年1月有了修订版。与旧的信访条例相比,其中最大的变化就是,设计了一系列信访程序,如受理程序、答复程序、处理程序、复查程序、复核程序等以及督办程序。而且根据这部条例,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新条例5月1起施行之后,信访量大增,而且因为有了相关程序规定,就等于有了解决问题的时间表,信访事项的处理效率也大大提升。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信访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在实践中,相比较“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形式,写信访和实地走访(主要是进京访)是信访人普遍采取的形式。根据信访方式不同,还可以分为正常访和“非正常访”两种。正常访就是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形式、程序和受理机构进行的信访,“非正常访”一般是指越级访、使用非正常的手段以及到非信访机构上访等情况。有一个时期,国家信访部门每月会对各省(区、市)“非正常上访”人次数进行排名,各省市信访部门也会对各地市排名,直至县市及乡镇政府。由于信访案件多发于基层,县市级及乡镇政府的信访工作很快成为对当地党政干部政绩考核的指标之一,这一指标又逐步演化为:各级党政领导成为信访责任人,其管辖的辖区内访民进京上访次数与党政领导的前途直接挂钩。各地对此也出台了详细的评分体系。应该说,这些考核和排名的初衷应该说是好的,是希望各地重视信访工作,畅通信访途径,加强信访责任,尽可能地化解信访事项,但最终却是播下了“龙种”,收获了“跳蚤”,一些侵犯基本人权的事件频频发生(像在截访过程中出现殴打信访人造成人身伤害、变相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在集中监管过程中信访人被强奸等恶性刑事案件),而且浪费了大量的社会资源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在敏感时期,有些地方花在一个信访人身上的各项费用高达十几万甚至几十万。而且为了稳控息访,不管有理没理,只要答应不再访就给钱,所谓花钱买平安),同时滋生了腐败(甚至形成产业链),最严重的是,出现“信访不信法”、甚至形成信访是唯一的救济渠道的、不好的社会导向,很多人对政府工作不满意上访,对人民法院的司法处理结果不服也上访,导致涉法涉诉信访量也激增,极大地动摇了司法的权威。也增加了信访部门的工作压力(好多信访人都。习近平总书记在去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就坦率地分析了“信访”面临的尴尬,指出:“如果一个社会大多数人对法律没有信任感,认为靠法律解决不了问题,还是要上访、信访,要靠找门路、托关系,甚至要采取聚众闹事等极端行为,那就不可能建成法治社会。”“要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决不能让那种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现象蔓延开来,否则还有什么法治可言呢?”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明确提出: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之后,各省信访排名逐步取消。国家信访局也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和措施,包括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办法等,明确“不接受越级上访”,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重视初信初访,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将信访问题在基层属地妥善解决,等等。今年10月中共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这标志着我国的信访制度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涉法涉诉信访近年来,信访问题逐渐成为全社会一个头疼的问题,公民缠访、闹访,引发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问题甚至成为常态。而公民之所以会“信访不信法”,一个主要原因就在于:司法权威不足,没有在全社会形成司法是最终裁决这一意识;另外,目前各地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司法裁判不公、执行不力等问题,导致老百姓不得不转而向更高的行政权力寻求救济,一级一级上访,形成上访问题。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可谓是找到了这一问题的症结所在。这一提法虽然寥寥数语,但我个人认为,至少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首先,与三中全会决定相比,表述上有变化,从“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到“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范围更宽,要求也更进一步。其次,所谓进入“法治化轨道”是指信访工作机构处理信访事项,从受理到答复到复查、复核,全程都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依法进行,不缺位、不越位。第三,要区分诉求的合理合法性,保障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合理合法结果的言外之意是,不合理、不合法的诉求不属于解决范围,无理闹访、缠访的,不应得到支持;应当引入终结制度,对信访程序而言,对已经穷尽法律程序,经中央或者省级政法机关审核,认定涉法涉诉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已经得到公正处理,符合法律规定的,依法不再启动复查程序;对司法而言,涉诉涉法信访问题,经省级或最高司法机关,认定法院裁判合法正确,信访人无可以保护的合法权益的,不应再启动复查程序。最后一点,“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实际不但是对信访工作的要求,也是对行政机关执法、人民法院司法以及普通百姓守法的整体要求;同时,从中也可以看出信访工作的边界:属于信访处理的事项,按照信访途径解决;不属于信访处理的事项,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解决。篇二:浅析信访工作的完善与发展浅析信访工作的完善与发展摘要:信访制度对民众来说是一种参与政治的方式,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表达自己对于政治的见解,是一种有效的参与途径,对于政府来说是对民意了解的一种渠道,对于建立服务型政府来说是必不可少的,随着经济和政治的不断发展和改革,社会矛盾和冲突不断凸显,这就对信访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本文将就信访工作的完善与发展进行相关探讨。关键词:信访工作;发展;趋势;完善引言中国的信访制度是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的一部分,是一种值得我国政府推广的有效模式,在政治建设中倾听民意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这就体现了信访工作的独特性和重要性,由于信访工作与人民利益直接相关,这就造成了信访工作的特殊性,信访工作的实施能够很大程度上促进政治的公开性和民众的参与程度,能够更好的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平,在我国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信访工作也有了新的发展,如何使得信访工作适应我国发展的节奏,以什么样的方式去更好的完善信访制度是值得研究的一个内容。一、信访工作的完善措施 注重防范工作 维护稳定,重在预防,有备才能无患。坚持把法制教育抓在前,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寻找矛盾纠纷发生的规律,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坚持把政策落实抓在前。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大力推行和完善行政机关部门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案责任追究制,明确执法主体,落实执法责任,规范执法程序,严肃执法纪律,推进政府工作法制化。要不断提高司法人员自身法律素质和依法办案水平,维护司法公正,靠落实政策取信于民。坚持把排查预警抓在前。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预警机制,着力从源头上做工作,在排查中坚持政策性问题普遍排查,具体问题专题排查,尝试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纠纷性质,分轻重缓急,实行分类管理,将发生集体访、越级访特别是赴省进京集体访列由主管部门立即组织力量做工作,就地化解;问题比较突出由负责单位进行疏导,努力将问题解决在当地;有不稳定苗头的矛盾纠纷由所在单位负责控制和疏导,确保防控到位,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 群众上访少从另一个角度上来考虑可以是干部经常下访,从而有效及时的解决群众问题,减少群众上访,全县各级、各部门都要从强化各自责任入手,坚持到基层去化解矛盾,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和重点信访案件,要切实摆上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到分管领导,一督到底,限期解决。建立大排查、大调处工作机制,依托司法、人民调解、信访、综治、民政、公安派出所、基层法庭等部门,统筹协调组成专班人马,专门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信访案件调解督办,不断提高基层就地化解矛盾的能力。 变被动应付为长效管理 畅通渠道,完善民意表达机制。拓宽民意表达途径,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坚持党政领导和部门领导定期接待日制度,加强与群众沟通,使群众冤有处伸,苦有处诉,事有人管。建立征集群众意见制度,要征求有关专家和群众的意见,反复论证,充分估计到可能给群众造成的负面影响,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力,让政策和决策更加科学合理,从源头上预防侵害群众利益现象的发生。扩展矛盾化解渠道,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要教育引导群众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都要通过相应的途径解决。 依法治国的一个关键就是依法行政 法律作为一个基本保障能够从根本上减少信访,在信访工作中,任何行政主体没有法定职权、超越法定职权和不履行法定职权的行政行为都可能因违法侵害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引发信访。这种形式的信访就需要通过司法的不断改革和司法的公正性、权威性来控制,从社会纠纷通过完善的法律制度转移到司法范围,对于司法受案范围允许公益诉讼。保持法院的独立性,不受地方政府的权利控制,从而保证法律的公正性,对于法官律师等职业来说要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素质水平,强化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二、信访工作的发展信访制度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设计,是契合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和化解社会矛盾的现实要求的产物。在新时期,应对信访功能进行再认识,要实现法治的回归,在法治的纠纷解决机制框架内确立信访的位置;要实现信访制度功能的回归,按照信访制度设计之初的功能来保障信访制度的健康运行。 规范化 对于信访机构来说,如何发挥信访机构的综合调节作用十分重要,这就需要对信访机构的调查权和处分权进行强化,从而提高信访效率。 信息化 网络信访是以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为支撑的信访工作平台,它是信访制度与信息技术相结合而产生的新事物,是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新途径,是群众反映诉求的新渠道,也是信访工作的一种创新机制,是创新社会管理的一种积极实践。网络信访有助于提高信访部门的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人力耗费和维稳支出,也在减轻访民负担的同时为访民提供一种新的申诉渠道。网上信访作为一项与时俱进、意义深远的开创性工作,它的探索和实践为今后信访工作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服务型政府 服务型政府作为一种新型政府为民众服务的方式和理念主要是为了更好的服务于民众,政府的权利是来自于广大人民的,这就需要政府站在广大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进行工作,如何做到服务型政府,首先政府工作人员必须充分认识到政府的服务性质,政府作为法治和民主的政府允许民众通过正当渠道参与国家政治,表达自己的见解和愿望,这是中国特色服务型政府的主要特征,服务型政府权力的运作应是相互制约的,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同时接受社会与人民的监督;其决策机制,应支持和扩大公众对政府决策的有效参与,保证人民自身的利益诉求得到最充分的表达。三、结语综上所述,信访维稳工作在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为了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必须讲求方法、步骤强化信访维稳工作,不断提高信访工作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参考文献:1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