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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间设计规范篇一:电梯设置要求总结: 各类建筑中的电梯设置要求1 电梯设置层数和使用功能住宅设计规范: 七层及以上或入口屋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以上必须设。注:室外设计地面起计,包括底层商店、 空、跃层、中间层。: 十二层以上不应少于2台,其中宜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宜每层设站,不设站的层数不宜超过两层,塔式和通廊式宜成组集中,单元式高层住宅每单元只设一部电梯时,应采用联系廊联通。:侯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梯中最大轿箱深度。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四层及四层以上应设电梯。:轿厢沿周边离地和 m高处设介助安全扶手。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一、四及以上门诊、病房楼应设,且不少于2台,病房楼高度超过24m,应设污物梯;二、供病人使用的电梯和污物梯,应采用病床梯。三、电梯井道不得与主要用房贴邻。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三层以下无电梯的病房楼以及观察室与挽救室不在同一层又无电梯的急诊部均应设坡道其坡度不宜大于1:10,防滑措施。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超过四层应设置电梯。 :藏品库应设载货电梯。: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书库应有提升设备,四层及四层以上提升设备宜不少于两套,六层及六层以上的书库宜另设专用电(货)梯。 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四层及四层以上设有阅览室的图书馆宜设乘客电梯或落货两用梯。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五层及五层以上设有群众活动、学习辅导用房的文化馆应设电梯。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查阅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设计为五层和五层以上时就设电梯,超过二层的档案库应设垂直运输设备。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六层及六层以上办公室应设电梯。建筑高度超过75m的办公建筑电梯应分区或分层使用。宿舍建筑设计规范:居住层距入口层地面高度大于20m时,应设电梯。消防电梯设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下列高层建筑应设消防电梯:一类公共建筑高度超过32m的其它二类建筑,塔式住宅 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和通廊住宅。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建筑每层消防电梯的设置数量:1500m2设1台 1500 m2,4500 m2设2台4500m2设3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电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消防电梯宜分别设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2 消防电梯间应设前室,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公共建筑不应小于。当与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时,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0。3 消防电梯间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在首层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长度不超过30m的通道通向室外。4 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或具有停滞功能的防火卷帘。5 消防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6 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其它电梯井、机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隔墙隔开,当在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7 消防电梯的行驶速度,应按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超过60s计算确定。8 消防电梯轿厢的内装修应采用不燃烧材料。9 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应采取防水措施。10 消防电梯轿厢内应设专用电话;并应在首层设供消防队员专用的操作按钮。11 消防电梯间前室门口宜设挡水设施。篇二:住宅设计规范中有关电梯要求的 说明住宅设计规范中有关电梯要求的 说明该帖被浏览了1379次 | 回复了6次41 楼梯和电梯 目前国内住宅楼梯间绝大多数是靠外墙布置的,这有利于天然采光、自然通风和排烟,也有利于节约能源,符合使用及防火疏散的要求。高层住宅的楼梯间当受平面布置限制不能直接对外开窗时,则须设防烟楼梯间,采用人工照明和机械通风排烟措施,以符合防火规范有关规定。 梯段最小净宽是根据使用要求、模数标准、防火规范的规定等综合因素加以确定的。要说明的一点是将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梯段最小净宽定为1m ,原因是:过去,为满足防火规范规定的楼梯段最小宽度为,一般采用或(不符合3模)开间楼梯间,目前单元式住宅都趋向一梯二套,服务套数少,相应楼梯间面积也可减少,如采用开间楼梯间,每套可增加1m2左右使用面积,而砖混住宅开间楼梯间,楼梯宽度只能做到1m左右;开间符合3模,与3模其它参数能协调成系列,在平面布置中不出现半模数,与等参数可组成扩大模数系列,有利于减少构件,也有利于工业化制作,平面布置也比较适用、灵活;从各地调查中看,采用开间楼梯间很普遍,据分析,只要保证楼梯平台宽度能搬运家具,是能符合使用要求的;参照国内外有关规范,前苏联规定不小于,台湾省规定不小于,经与公安部协调,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了“不超过六层的单元式住宅中,一边设有栏杆的疏散楼梯,其最小净宽可不小于1m”,但七层和七层以上单元式住宅或所有走廊式、塔式住宅楼梯梯段最小净宽应为。 原规范规定楼梯踏步宽度不小于,高度不大于,其坡度为而偏陡,与国外标准相差很大,居民上下楼颇感费力,尤其是老年人。现将踏步宽度修改为不小于,高度不大于,坡度为,接近舒适性标准,在设计中也能做到。按层高计,正好设16步,面积增加也不多。 实际调查中,楼梯平台的宽度是影响搬运家具的主要因素,本条比原规范中规定的平台最小宽度增加了,为,如平台上有暖气片、配电箱等凸出物时,平台宽度应以凸出面起算(图 1),垃圾道不宜占用平台(图 2)。调查中发现有的住宅入口楼梯平台的垂直高度在左右,过人碰头,很不安全。1954年建筑设计规范规定不小于2m。根据我国青年人体有普遍增高的趋势,维持这个高度是必要的。规定入口处地坪与室外设计地坪的高差不应小于,第一考虑到建筑物本身的沉陷;第二为了保证不使雨水侵入室内。当住宅建筑带有半地下室、地下室时。应严防雨水倒灌。 楼梯井宽度过大,儿童易在楼梯扶手上做滑梯游戏,容易产生坠落事故。因此规定楼梯井宽度大于,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 电梯是中高层、高层住宅的主要垂直交通工具,多少层开始设计电梯是个居住标准的问题,各国标准不同。在欧美一些国家,一般规定四层起应设电梯,前苏联、日本及我国台湾省规范规定六层起应设电梯。我国1954年建筑设计规范中规定:“居住房间在五层以上或最高层的楼板面高出地平线在17公尺以上时,应有电梯设备”。1987年,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规定了七层(含七层)以上应设电梯,但10多年来,全国除北京、上海严格执行规范外,很多城市仍大量地出现七层、八层乃至九层、十层都不设电梯的住宅。这类住宅在使用上极为不便,特别是对老、弱、残者上楼梯和搬运重物更为困难。据调查,北京、天津60岁以上的老人,已占该市人口的12%,上海已占18%,有些七八十岁的老人从住进五层、六层住宅后多年从未下过楼。本次规范修编严格规定七层(含七层)以上必须设置电梯,原因是,其一,从生理学观点来分析,正常人的登高能力是受限制的。根据对健康情况一般的中年人的实测,其登高运动量和生理反应见表。表层数 攀登高度m 运动量 空手攀登时感觉空手 携重平地 0 246 32 52 腿 软7 37 56 抬腿困难8 42开始喘气9 48连续喘气10 54大口喘气注:攀登高度从室内地坪算起,层高。从上表看空手攀登六层()已感腿软,上七层()已抬腿困难,故登高能力控制在16m比较合适,这是使用功能最低要求。其二,从防火、结构、造价等因素分析,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超过六层的塔式住宅应通至屋顶,如户门采用乙级防火时,可不设封闭楼梯间和楼梯间可不通至屋顶,以及户内须设消防给水,相邻单元还须设连通阳台或延廊。其三,近年来,商品房中不设电梯的七层住宅的第七层销售困难。其四,因为住宅建筑耐久年限在50 100年,随着人民居住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不设电梯的中高层住宅会越来越不适应,也难改造。有的建议可预留电梯井和机房,但设计时无法选电梯型号,施工也无法预埋配件,给以后安装电梯造成困难,所留面积长期不用也是浪费,特别对商品房预留的电梯井面积无法分摊给住户,为此,本规范不作此规定。本规范中规定“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地面的高度在16m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的理由是:一、如底层设高层高的商店或其它用房,以层高的住宅计算,(4)(最高住户入口层楼面)+(室外高差)=16m,也就是说,上部的住宅只能作五层,此时以16m层高来限制。原规范中所规定的“在住宅建筑底层设商店等公共用房或大平台住宅由公共用房的屋顶平台上入口,层数可由该平台起计算”,换句话说,从平台上可允许再作六层住房,实际就是七层、八层住宅。这一规定允许了近年来在不少城市修建了不少不设电梯,而作大平台的七、八、九层的住宅(含底层商业或公用房)。实践证明,这种住宅的首层和平台层的住户,视线和噪声干扰很大,环境质量很差,且平台造价高昂,为保证住户的居住质量,本规范规定不再允许这种设计二、近年来有些城市特别是南方城市出现多层住宅的底部作不计入层数的(层高)架空层或储存空间,为此,本规范也作了明确的规定:“即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室外地面的高度不得超过16m”。对采用层高的住户是可以满足这一规定的,即:(架空层)+(室外高差)+(5)=16m。本规范对住宅有架空层或储存空间,仍严格规定,不设电梯的住宅,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室外地面的高度不得超过16m。三、在住宅建筑顶层若布置两层一套的跃层住宅(户内设楼梯者),跃层部分可不计层数。实践证明,顶层住户的一次室内登高并没有超出规定范围。四、住宅中间层有直通室外地面入口时,其层数由该中间层起计算,这是针对山地、台地利用地形而言的。这种情况下,各种交通工具均可到达单元入口。 电梯设置台数的多少关系到住宅建筑的电梯服务水平和经济效益。如何确定,目前基本有两种方法:一种按公式计算,另一种按经验确定。目前北京、上海大都采用后一种方法。关于电梯计算公式,国外的一般很复杂,有很多未知数需确定,国内从收集的角度不同,计算所规定的未知数亦不一样,而且不少系数是按经验或实测而定,因此即使按公式计算,也只是一个近似值。为简化设计,方便选用,北京、上海等地设计院大都根据各自的经验确定基本数据。如北京建筑设计研究院的资料表明:每台电梯的服务户数为,板式住宅在66 120之间;塔式住宅在56 84户之间,认为每台电梯服务100户是合理的。上海市的资料表明,在20层以下的高层住宅中,每台750 kg速度为1m/s的客梯可服务60 90用户是最适宜的。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的规定,其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条规定,塔式住宅、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中应设消防电梯。第条规定,消防电梯可与客梯兼用;调查表明,由于国产电梯质量还不够稳定,管理、操纵水平也不高,在已建成的高层住宅中电梯往往容易出现故障而需检修停开,电梯本身使用一定周期后也需要大修。如果只设一台电梯极易出现故障或检修而影响居民使用。如果在十二层以下,住户尚能承受短时间的不便,对十二层以上住户只能望楼兴叹。北京前三门大街只设一部电梯的十五层塔式高层住宅居民反映就很强烈;如果设置两台以上大小容量搭配电梯,并成组集中布置,就能同时或交替使用,便于管理,兼顾搬运家具及担架,并能节省能源和日常维修管理费。据上海市实测表明,在一台1000kg14人电梯的278次运行中,乘0 7人次数占95%,乘11 15人次数只占1%,是很大的浪费。如果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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