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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情境八 其他税费计算与申报,子情境五 契税的计算与申报,知识准备,基本概念,契税是国家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按照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契约)以及所确定价格的一定比例,向权属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契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契税以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作为征税对象。,征税对象,优惠政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减免契税; 承受荒山、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并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等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代表、外交人员等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经外交部确认,免征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土地、房屋权属的,属于赠与行为,应征契税。 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超过拆迁补偿款部分的,征收契税。,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实行3%5%的幅度税率,具体由省级政府确定。 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税 率,(一)计税依据: 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双方当事人签订的签约价格,具体如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交换,以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支付差价款的一方缴纳契税。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以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土地收益作为计税依据。 房屋附属设施另外按规定确定。,契税的计算,契税应纳税额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适用税率和税法规定的计税依据计算征收,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率,(二)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期限 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申报缴纳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纳税地点 土地、房屋所在地税务机关。 纳税申报 纳税人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契税纳税申报表,契税的申报,致谢,201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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