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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什么意思篇一: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书(以下简称甲方)现聘用(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 年(月),自年 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月(日)。二、工作内容第一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岗位(工种)工作。第二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一条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8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 36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第二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第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第三条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第四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四、劳动报酬第一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第二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 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_ 元。五、保险福利待遇第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 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注:甲方在乙方试用期满后为乙方提供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如乙方自愿放弃购买社保,必须出具书面申请。第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六、劳动纪律第一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甲方工作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制度;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第二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第一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第二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第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第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五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第六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第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终止、解除本合同: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3.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第八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相关补偿条例办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第九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第十二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八、经济补偿与赔偿第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第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第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四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 在培训期内或培训结束上岗工作不满1年的,辞职或自行离职的, 按培训费100%向甲方偿付培训和招接收费。以后工作每满1年减免赔偿培训招接收费的20%,合同期满不赔偿。九、劳动争议处理篇二:四、劳动合同的基本知识四、劳动合同的基本知识(一)劳动合同的种类和内容一、劳动合同的概念种类和特征(1)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之间关于确立变更和终止劳务权利和义务的协议。(2)劳动合同的种类: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3)劳动合同的特征:劳动合同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合同,他除了满足一般民事合同的条件外,还有自身的特殊之处。1.国家干预下的当事人意思自治2.和同双方当事人强弱对比悬殊3.劳动合同具有人身性4.劳动合同同时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二、劳动合同的格式与必备条款1、劳动合同的格式劳动合同的签订,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并且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形式签订,合同签订后也会出现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情形。2、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的内容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通过平等协商所达成的关于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具体条款。他是劳动合同的核心部分,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对待,一经签订,系应遵守执行,不得任意违反。3、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及当事人约定事项(1)劳动合同的其他必备条款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的条款协商约定专业技术培训的规定(2)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除上述内容外,劳动合同的当事人还可以再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约定其他内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并不是每一个劳动合同所必须具备,如果欠缺这些内容,合同仍可以成立,但也并不是说对劳动合同而言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是可有可无的。4、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及违约责任(1)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指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某种原因和法律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对原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2)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与订立或变更不同。订立和变更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而劳动合同解除,可以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也可以是单方的法律行为,迹部景可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有一方当事人提出而解除劳动合同。(3)违约责任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因过错而违反合同的约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二)劳动合同审查的内容和要求一、劳动合同审查的内容劳动合同审查,是指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证明劳动合同真实性、合法性的一项行政监督措施。在我国主要是指劳动签证制度。二、劳动合同审查的要求1、当事人申请。2、签证机关审核。3、确认证明。(三)劳动合同的实施和管理一、劳动合同的实施指在劳动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双方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各自履行其约定的义务,依法主张其约定的权利,及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二、劳动合同的管理有关国家机关和其他机构和组织,对,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履行、变更、中止和接触,依法进行指导,监督、服务、追究责任,等一系列活动,以保证劳动合同正常运行。三、劳动合同的签订双方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并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则要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四)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一、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认定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就是指依法赋予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及相关第三方的法律约束力。二、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有可能会对履行劳动合同产生争议,我国法律对,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有一套独特的程序,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体质,一般是按照“调解、仲裁、诉讼”三个阶段,顺次组成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后,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篇三:劳动合同应注意篇一: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的十大陷阱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的十大陷阱摘要: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慑于赔偿双倍工资的威力,几乎所有的用人单位都实行全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制度。但是,用人单位处于强势,其工作人员早就吃透了劳动合同法。而劳动者往往由于自身文化素质、法律意识等原因,造成“信息不对称”,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对遭遇的种种陷阱浑然不知。本文现针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须提防的陷阱做了一些分析总结。给广大劳动者提个醒。一、需弄清对方是否为合法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首先要弄清楚对方是否为合法用工单位,是否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签订劳动合同后,如不发生意外情况,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将是一个长期的合作过程。因此弄清楚对方的情况是必要的。一般而言合法成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如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等都是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合法成立是指有依法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相关主管部门签发的执业许可证等。任何一个公民凭个人身份证去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就可以查到企业和法定代表人的基本信息。所以大家签合同时,不妨先查询了再签。如在广东省中山市,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由中山市接力工商信息咨询公司统一接受查询,任何人只要花上六十元钱就可以查到中山市所有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资料,查询后会拿到一份盖了公章的工商登记信息资料表。(地址:中山市悦来南路12号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院内二楼)对于不能通过以上方式进行查询的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就绝对不是合法的经营主体,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进了这些非法用工单位,签了劳动合同也是无效的。二、要弄清楚对方的资产信用状况一般而言,有一定知名度的公司企业是不存在用工主体资格和资产信用情况的怀疑。但是,假如你要入职的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甚至是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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