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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协会20XX年工作计划一20XX年,全市消协组织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消协确定的年主题和省消协、工商局工作部署以及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宣传并实施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消费者为本,进一步建立健全消费维权救助机制;以提升企业自律与消费者自立为目标,切实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工作;以规范行业企业为已任,着力加强消协组织的社会监督工作,进一步推动消费维权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一、在维权宣传方面,重点做好“”系列宣传活动以及抓好信息渠道畅通和消费教育工作一是大力宣传新消法,并认真做好“”系列宣传活动。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于20XX年3月15日正式施行,根据20XX年年主题结合新消法实施,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消费者喜闻乐见的系列纪念宣传活动,提升全社会对消费维权工作的支持度。20XX年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应本着因地制宜、各有侧重的思路。在开展一场消费维权广场咨询服务活动、编印并免费发放一份“315”消费维权专刊的同时,突出本地特色,注重实效,结合年主题举办315论坛、知识竞赛、主题晚会,重点突出、层次鲜明的展示消协组织的工作业绩和维权成果。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与当地媒体联合组织消费维权新闻发布会、网上访谈活动,联办315专题节目。315期间积极与有关行政部门、理事单位沟通联系,联合组织监督检查活动,净化市场环境。通过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宣传年主题的含义,深入剖析投诉热点难点行业,宣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曝光部分商家的违法行为,讲解群众关心的消费安全知识,扩大消协组织的社会影响力。二是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信息。选择通信公司、新闻媒体、网站、基层分会及投诉站等不同的载体发布信息,提高警示、提示信息发布的效果,切实发挥警示、指导、引导的作用。三是加强消费教育,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开展针对不同消费者群体的分类消费教育活动,坚持普及教育与分类教育相结合。消费教育继续做到三个倾斜:特别倾斜老年人、幼儿和青少年学生、农民消费者。对老年人消费权益易受侵害的领域,开展有针对性的消费教育活动;对未成年中小学生开展主题教育与实践活动,努力培养文明消费行为习惯;发挥农村基层“一会两站”的作用,建立流动维权机制,向广大农村消费者宣传法律法规、消费常识和维权方式,提升农村地区的消费文化水平。通过消费文化教育,努力提高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勇于维权、善于维权、理性维权。四是充分发挥“市消费者协会网”作用,进一步放大网站功能。继续加大网站建设力度,形成全市市、县两级消协共享的网站。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充分收集基层消协、消费者、新闻媒体等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使“市消费者协会网”成为广大消费者关注、点击率较高的消费教育、维权与宣传的重要平台。二、在基层组织建设方面,重点抓好基层网络作用的发挥,推动规范化运作一是积极配合消保部门,巩固和强化“一会两站”功能。抓样板率提升,20XX年基层消协分会、投诉站样板率分别达到80%以上。抓规范运行和典型引路,开展“十佳分会”、“百佳站点”评比活动。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开展消协系统干部岗前培训及在岗培训;对“一会两站”人员分批轮训,突出培训内容的实用性和针对性,提高培训的实际效果;培训企业消费维权监督站人员业务技能。三是拓展企业消费维权站网络。20XX年,在已有企业消费维权监督站、消费维权快速通道的基础上,继续拓展企业消费维权监督站、消费维权快速通道的建设。三、在维权救助方面,重点抓好创新社会管理模式,提升消费纠纷调解效力,完善消费维权救助体系建设一是加大消费纠纷企业和解机制建设力度,发挥消费纠纷调解与“社会大调解”体系融合的作用。积极参与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借助“诚信承诺联盟”建设工作,深化本地区企业消费纠纷和解机制的建立,努力将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化解在基层。巩固和完善人民调解和诉调双向对接工作机制。依托关于建立消费纠纷调处与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对接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消费纠纷调解与“社会大调解”体系的融合。二是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公益律师团的作用,破解投诉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针对投诉中热点难点问题,邀请专家委员会、公益律师团成员参与典型案例的深度剖析、法律热点问题的点评。利用好民事诉讼法赋予社会组织公益诉讼的权利,积极探索,大胆尝试,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三是着眼个案处理中的行业、企业经营行为规范问题,加大向有关部门的建议工作力度,推动行业、企业经营行为的规范。善于从消费纠纷的个案处理中发现企业存在的违法经营行为或存在的行业性不规范经营行为。对于企业的违法经营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发出行政处罚建议函,推动行业性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的及时解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于发现的国家或行业的产品(服务)标准、行业经营规范存在问题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完善、整改的建议。四是及时处理重大、群体性消费投诉,畅通信息上报工作机制。当前,一些重大消费纠纷较易引发社会群体事件。本着高度负责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应对各类突发性重大消费者投诉,及时调处,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应畅通信息上报工作机制,及时将重大、群体性投诉案件上报给政府相关部门以及上级消协组织,使政府部门准确掌握情况,有效化解矛盾。五是充分发挥淮海经济区核心区城市消费维权网络快速通道的快速调解作用。巩固现有入网企业,积极吸纳符合条件的企业入网,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四、在维权监督方面,重点抓好比较试验和调查评议工作,改善消费环境选择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问题,开展商品比较试验、进行消费调查、消费体察,完善测评方法与程序,增强结果的合理性。将比较试验及消费调查、消费体察结果及时反馈有关行业和部门;借助理事单位、新闻媒体等方面的力量,及时披露、发布,倡导社会公平与正义,营造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20XX年,继续开展对公用服务行业的消费调查,定期召开重点行业(领域)投诉分析会,邀请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负责人参加,通报投诉情况,点评典型案例。五、在消费指导方面,重点抓好“承诺企业联盟”建设和大众消费引导一是努力发挥“诚信承诺联盟”企业的社会引领作用。发挥已加盟“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企业联盟成员的引领作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自办网站、大型活动等,大力宣传“诚信承诺联盟”中的优秀企业,努力营造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二是抓好“诚信承诺联盟”“十百千”工程的巩固工作。在已实现每个镇10户、每个县(市、区)主城区100户、城区1000户的基础上,着力巩固现有成果,提升联盟的社会影响力。三是开展大型公益活动,引导科学合理消费。以20XX年9月“诚信兴商月”为契机,大力宣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企业联盟,引导诚信经营,让更多的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良好的放心消费环境。六、在队伍建设方面,重点抓好提升综合素质,创新创优深入推进“创先争优”工作、“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开展调解技能比赛,努力提高为消费者服务的水平。强化责任意识、创新意识,不断提高效率效能。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的思想,切实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教育,增强职业使命感和荣誉感。组织业务培训,同时利用全市每季度业务例会进行典型案例分析、研讨。努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作风扎实、群众认可的消费维权队伍,提高社会满意度。二20XX年,全市消协系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按照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目标要求及区消协整体工作部署,以“”年主题为主线,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职能,开拓创新,科学发展,更加自觉服务于扩大内需和地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更加有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消协组织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增强消协组织的影响力和公信力,为繁荣文化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贡献。一、进一步贯彻落实20XX年主题,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开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是服务于扩大内需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途径,更是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全市各级消协组织要深刻领会“”年主题的涵义和重要意义,深入把握年主题与精神的内在联系,紧紧围绕“”,做好系列宣传活动。一是利用媒体宣传年主题。通过内部官网、市局局域网、315消费维权网等网络及平面媒体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年主题的依据、内容和重要意义,广泛传播年主题及消费维权常识等信息,着力扩大宣传面,力争做到年主题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编印消费教育引导丛书。编印315国民消费指导口袋系列丛书、315消费维权特刊等宣传资料,依托“一会两站”和投诉和解联络单位等平台,面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将“消费与安全”年主题核心内容深入到消费者的心中。三是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结合辖区实际,通过在重点区域设立咨询服务点、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栏,组织开展消费体察、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载体,大力开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宣传周活动,加强消费安全教育引导,着力唤醒和提升广大消费者自身保护意识,力争使每一个消费者真正成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主人。四是组织开展年主题讨论、座谈会。邀请有关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及消费者代表等参加座谈会,广泛宣传年主题的依据、内容和基本目标,深化对年主题的认识,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主动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五是积极开展“315”主题日纪念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在辖区主要街道、广场、集市等人口密集区开展“315”主题日纪念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年主题宣传氛围。六是开展新型消费方式与服务调查活动。组织对网络交易、化妆品安全、预付式消费等服务行业进行调查研讨,推动相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度的完善,规范行业经营行为,促进行业服务水平提升,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切实加强消费教育和引导工作,为消费者提供更加满意的服务。把消费维权的关口前移到消费教育与引导上来,是探索加快消费维权方式转变的有效举措,是今后消费维权工作标本兼治、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全市各级消协组织要更加注重创新消费教育引导工作的方式方法,分层次、分步骤、多渠道地开展工作,不断强化消费教育和引导工作。一是要加强消费文化教育。根据精神,宣扬积极健康的消费文化,摈弃不良消费文化,引导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消费。二是做好分类消费教育工作。消费教育引导工作要三倾斜:特别倾斜青少年学生、关注老年人、农民消费者。通过开展消费维权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向青少年、老年人、农民朋友传播科学消费知识,特别做好食品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树立安全、健康、合理的消费观念,增强消费教育和引导工作的社会效果。三是加强“一会两站”建设力度。在消费教育和引导工作中,要继续发挥“一会两站”的作用,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要继续推进“农民消费维权教育学校”建设,每个县(市)、区消协今年至少建立4所“农民消费维权教育学校”,开展4次专题讲座。四是加强企业消费教育工作。要以良好企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社会责任导则为依据,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教育和履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义务的法制教育工作,促进企业整改和行业自律,增强企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意识。五是做好消费维权杂志和315消费维权网站建设工作。要通过杂志和网站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披露典型投诉案例、开展消费调查、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和网上投诉等,实现消费指导和维权的双重功能,要努力贴近广大消费者,充分发挥网站和杂志的宣传作用。三、强化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消协组织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所肩负的社会监督职能是以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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