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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Wei_81重点借鉴文档】安塞恒丰农业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安塞恒丰农业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目录1、成员大会制度2、理事会工作制度3、监事会工作制度4、财务管理制度5、盈余分配制度6、学习培训制度7、档案管理制度8、民主管理制度7、办公室工作职责8、营业部工作职责9、财务部工作职责10、库管员岗位职责成员大会制度一、为了保护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体现民主管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二、成员大会由全体成员组成,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三、成员大会职责: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3、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4、决定成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5、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6、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8、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9、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10、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做出决议;11、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12、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13、决定其他重大事项四、成员大会由理事会(理事长)负责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五、合作社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成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六、成员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做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七、遇下列情况,可以临时召开成员(代表)大会:1、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2、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八、成员大会对有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时,可书面委托成员代理,一个成员最多只能代理两个成员。理事会工作制度一、为了规范理事会的行为,促进合作社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二、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成员大会负责。三、理事会由6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成员由成员(代表)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四、理事会职责:1、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2、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大会审议;3、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代表)大会审议;4、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5、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6、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7、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9、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五、理事会的召开次数,每年召开4次以上。六、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七、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1名理事长,依照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八、理事长是本社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职责:(一)主持成员(代表)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二)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四)组织实施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六)履行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九、理事会接到监事会质询或建议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监事会工作制度一、为了规范监事会行为,促进合作社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二、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代表全体成员监督合作社的财务和业务执行情况。三、监事会由5人组成,设监事长一人。监事会成员由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合作社理事、监事不得互相兼任。四、监事会职责:1、监督理事会对成员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2、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3、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4、向成员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5、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6、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7、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五、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监事长因故不能召集会议时,可以委托其他监事召集;监事会每年召开2次以上。六、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财务管理制度一、为了规范合作社财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合作社实际,制定本制度。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三、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平调和挪用合作社资产。五、合作社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六、合作社费用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一般经费开支在10000元以内,由理事长直接审批;10000-100000元,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100000元以上及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由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办理各项支出,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经集体审核通过的,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依据入账。七、合作社年度收益分配顺序依次是:(1)弥补上年度亏损:(2)计提积累,包括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提取比例按章程规定;(3)向成员进行盈余返还;(4)向投资者分利。八、合作社设会计和出纳各一名,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九、合作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十、合作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每季度将财务收支情况张榜公布于办公地点。每年1月底前向成员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十一、合作社购销产品的价格确定,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透明化管理。购销价格的确定及变更要经理事会通过。购销价格确定后,要将购销价目表(如果有变化,原因要注明)张贴在办公地点明显位置,便于成员了解。十二、合作社要建立成员账户,详细记载成员的出资额、应享有的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和接受捐赠份额、交易量和交易额。成员与非成员要单独核算。十三、合作社财务要接受执行监事(监事会)的监督指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盈余分配制度一、为了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体现合作社的本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二、参加盈余分配的人员为持有本社成员证的成员。三、合作社在进行年终盈余分配工作以前,要做好财产清查,准确核算全年的收入、成本、费用和盈余;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合作社的盈余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1、提取盈余公积。盈余公积按不低于12的比例提取。用于发展生产,可转增资本和弥补亏损。2、提取风险基金。按照章程或成员大会决议规定的比例提取。3、向成员分配盈余。合作社的盈余经过上述分配后的余额,按照交易量(额)向成员返还,返还比例不低于60;按照出资额、成员应享有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及接受捐赠份额向成员返还,返还比例不超过40。入社不满一年的成员,根据成员实际出资、入社时间,按比例按时间段进行分配。四、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方案要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五、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金额及平均量化到成员的资金份额要记载到成员证中。学习培训制度一、为了给合作社成员提供良好的服务,提高成员的生产经营水平,特制定本制度。二、参加学习培训的为本社持有成员证的成员。三、定期组织成员学习培训,提供技术指导、信息服务及相关知识的传播。四、每年的信息、技术、学习培训等服务不少于5次;每次培训成员人数60%以上。档案管理制度一、本合作社档案包括合作社文件、年度计划、发展规划、会议纪录、往来函件、购销合同及协议等各种文书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各种会计档案。二、合作社会计负责对各种文书档案和会计档案的统一管理。会计账簿、收据存根、承包合同等资源共享资料要实行专柜存放。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三、会计人员必须按季度对会计凭证整理、装订成册;年度终了,对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及其它会计资料和文书档案进行分类整理装订、立卷归档,按年度分类编制档案目录。四、查阅或调用档案资料,必须经合作社负责人同意,并建立档案查阅或调用登记簿,对查阅时间、内容、归还时间等作好记载。五、销毁档案资料要严格按程序进行,属销毁范围的会计档案资料必须登记造册并报县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销毁。民主管理制度一、组建民主监督小组,其小组成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非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本社管理人员;2、政治思想较好、为人正直、热心为群众服务、甘于奉献的本社成员;3、具有较好的种植技术,在合作社有较好的群众基础。4、关心合作社发展,有一定经济头脑。二、本社民主监督小组由3人组建,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与理事会、监事会任期一致。三、民主监督小组的职责是:1、对本社分配方案及重大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2、对社务公开、财务公开、资金审批等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3、对本社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对财务收支票据,每季度进行一次审核,并盖上本合作社专用章,会计人员据此入账。4、如实反映成员的意愿和要求。四、民主监督小组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因工作需要,理事会提出召开的应随时召开。办公室工作职责一、负责办公室文件管理、物资管理工作;二、负责公司电话、电脑维修工作;三、负责文具采购及发放工作;四、负责订购出差人员火车票、飞机票;五、负责饭堂、宿舍管理工作;六、负责人事劳资管理工作;七、负责与经营有关的互联网信息收集、上报各项报表及资料工作。营业部工作职责营业部按照章程规定和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授权,其主要工作职责为:一、负责按理事会制定的年度生产计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及时掌握市场动态,谋划营销策略,实施营销宣传,拓展销售渠道;二、制定本社产品收购价格和销售价格,并报理事会批准;三、对内与合作社成员签订本社产品收购合同,对外与销售商签订本社产品销售合同;四、按合同约定搞好合同的履行兑现;五、负责对经济合同纠纷的诉讼工作;六、负责本社产品的加工,创优本社产品品牌。七、制定本部门管理制度和本部门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财务部工作职责财务部按照章程规定和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授权,其主要工作职责是:一、搞好会计核算,按照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账目,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二、负责管理好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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