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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纪检监察心得体会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执政能力建设是党执政后的一项根本建设。深刻领会这一贯通党领导的伟大事业和党的自身建设伟大工程,具有总结历史、指导现实、启迪未来意义的重要论断,有助于我们充分认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认真学习四中全会精神,把握其实质内容,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正确认识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的必要性(一)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是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党的执政能力,就是党提出和运用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领导制定和实施宪法和法律,采取科学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式,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有效治党治国治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本领。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胡锦涛同志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提出了全面提高纪律检查工作能力的要求,对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问题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作风、执纪能力建设,带头遵纪守法,主动接受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只有这样,纪检监察工作才能体现到“三个代表”的本质要求上来,才能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因此,在新世纪新阶段,纪检监察机关必须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这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新要求。(二)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保障。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发展,特别是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一重大战略决策的提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的政治素质、思想作风、业务能力、工作方法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纪检部门,必须具有“危机感、紧迫感、责任感”三感意识,只有努力提高自身纪检检查工作能力,加强改进干部作风,深入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才能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供有利保证。胡锦涛同志近日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讲操守,重品行,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胡锦涛同志的这一重要论述,旗帜鲜明地对领导干部的生活情趣、品行操守等提出了明确要求。这对于当前的反腐倡廉工作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有着极强的指导意义。能否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关系到纪检监察机关的自身形象,关系到反腐倡廉工作的成效。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能担当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完成新时期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三)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做好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联系本部门的实际和职能特点,确保工商部门整体能力建设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这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实践中,必须做到六个必须:必须强化政治意识,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保证党的纲领和政治目标的顺利实现;必须强化发展意识,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保障和促进发展上,为我省工商行政管理履行职能创造良好廉政环境;必须强化创新意识,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必须强化为民意识,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必须强化法制意识,牢固树立依纪依法办案的观念,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监督检查作用、纪律保障作用和参谋助手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认真落实反腐倡廉的各项重大决策和部署。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要把好纪检监察干部入口关,保证把思想品质好、工作能力强的优秀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要形成有效的培训机制,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要用好人,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要注重管理,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努力塑造党和人民放心的“忠诚卫士”。二、新时期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的几点思考正确形成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的必要性认识,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需要,也是适应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发展的客观需要,有利于我们从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认识反腐倡廉的重要性、紧迫性。当前,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就是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重点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上下工夫,不断提高为反腐倡廉中心工作服务的水平。(一)突出核心,正确引导。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创造性地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提高执政能力,使党的基层组织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因此,要突出班子的核心地位和作用,正确引导班子的价值取向,加强班子的执政能力建设。中纪委五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特别强调“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进一步认识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把反腐倡廉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始终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反对腐败”。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地位从根本上说都来自于人民群众。民心向背决定了执政基础。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的素质不断提高,认识能力不断增强,对贪污腐败现象更加深恶痛绝。就工商而言,一名工商干部的不廉洁行为,不仅会影响群众对他所在单位的看法,而且可能破坏工商部门的整体形象,还可能在更大范围内损害党和政府切实落实执政为民的高大形象,进而损害党的执政基础。俗话说: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班子是核心,领导是灵魂。班子建设对反腐倡廉工作起到举足轻重的关键作用,也是做好全局工作的核心主体。能否带好和带动一支队伍取决于班子的理想信念、价值观念和高尚的道德情操,要通过班子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因此,班子建设具有指针性,必须树立四种意识:一是公仆意识,必须牢固树立两个务必和群众利益无小事观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切实做到为人民掌好权。二是发展意识,要正确处理管理和发展的关系,把工商职能与服务当地经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三是法制意识,注意加强对全系统干部实体法、程序法、许可法的培训,提高守法、懂法意识,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四是忧患意识。居安思危,心存大局,创业不忘守业,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时时刻刻品味对来之不易的工作成果所付出的艰辛劳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二)发扬民主,强化监督。作为领导集体中的一员要带头树立“一盘棋”思想,想问题、办事情都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要摆正自己的位置。既要处理好与班子成员之间、上下之间的关系,又要处理好与组织、群众之间的关系;既要正确对待成绩,又要正确对待失误。顾全大局,在维护团结上做表率。江泽民同志一再强调:“要依靠发展民主、健全法制来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实践证明,民主是腐败的天敌,惩防腐败体系是建立在民主基础上的,不论是党内监督条例,还是党员权力保障条例,都贯穿着“民主”这条红线。惩防体系的建设必然推进党内民主,从而带动社会民主的发展,并进而促进党的执政方式的改革与完善。一是加强对党内民主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党委逐步推进党务公开,保障党员更好地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二是保证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完善并严格执行党委内部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实行决策失误追究制度,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三是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正确执行,协助党委严把干部任用关,确保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受侵害;四是加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五是营造党内民主团结、和谐向上的良好氛围,认真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严肃查处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为。通过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找党员干部思想作风上存在的问题,使全党的思想觉悟和思想作风有了明显的提高和改善。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要把监督延伸到每项工作的全过程,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构成全方位的监督网络。坚持权责一致,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真正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行使到哪里。(三)因材施教,分类指导。把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与地方特色、地方实际相结合,在实践中加以正确理解和灵活应用,实行分类指导,因材施教,对症下药。同时要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针对不同时期、不同区域、不同层次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构建“大宣教”格局,营造干净干事氛围。第一,教育对象要分层次、内容要有针对性。一是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等各个方面;二是在重点岗位、重要部门及执法执纪人员中认真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进行廉政勤政教育;三是基层工商所重点开展依法行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应知应会教育,并通过教育解决一些实际的问题。第二,教育方法要多样化。要创新手段、载体、内容,使反腐倡廉教育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更加贴近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把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思想灌输与启发式教育、理论教育与形象式教育、课堂内教育与课堂外教育、树立正面典型与剖析反面案例结合起来,培养正面典型,发挥一个典型就是一面旗帜的示范教育作用,引导人人争先创优,形成廉政勤政,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第三,有机结合,增强教育的实效性。把反腐倡廉教育与职业道德教育、与社会公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丰富廉政教育的内涵和外延;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培养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把反腐倡廉教育与廉政家庭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家庭成员参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教育与以革命传统教育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各类革命旧址、纪念馆、博物馆作为廉政教育课堂。(四)与时俱进,提高能力。纪检监察机构能力建设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能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是我们当前工作的重要任务。一是提高宣传教育的工作能力。按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强化理想信念、宗旨、艰苦奋斗、党纪国法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提高健全机制的工作能力。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人事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和资金分配使用的制约和监督,健全制度,做到在管钱上公开、透明、规范,在制权上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在用人上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公开承诺制、政务公开制度、行风监督员制度、行风监督卡制度、收费明白卡制度、廉洁回访制度等,逐步形成一套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形成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三是提高服务发展工作能力。根据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正确处理好执法执纪与优质服务的关系,独立行使职能与形成合力的关系,反腐倡廉与保驾护航的关系,强化服务意识和参与意识,围绕大局转,跟着中心干,着力打造服务型监察机构新形象。四是提高组织协调工作能力。在工作中,要主动向局党组汇报工作,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主动想全局、议大事、当参谋。对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出主意,想办法;协助局党组搞好反腐倡廉工作的任务分解,明确责任,提出要求;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力度,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五是提高依纪办案工作能力。要按照党章的要求,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纠正队伍在党风政风、行风方面和其他不依法行政、不廉洁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第 11 页 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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