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8页
第2页 / 共8页
第3页 / 共8页
第4页 / 共8页
第5页 / 共8页
第6页 / 共8页
第7页 / 共8页
第8页 / 共8页
亲,该文档总共8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57 监管概览中国政府对电信业务(包括本集团的互联网相关实时通信、互联网信息内容供应、网上娱乐、网络广告业务及其它电信增值服务)的营运有严格监管。在中国国务院的领导下, 信息产业部为中国包括互联网在内的电信业务主要监管机关,而其它政府机关亦参与监管外商投资、广告、定价、知识产权、保安、加密及各类信息内容。本集团的中国法律顾问认为,除风险因素 有关本集团提供服务及产品之监管风险及 腾讯计算器的申请两节所述的若干事项外,本集团在中国的公司已就本身的成立取得一切所需的批准并维持其有效,而该等公司经营业务及营运并无违反任何有关法律及法规。本集团的中国法律顾问亦认为,除本集团已取得的执照、许可证、批准或同意及腾讯计算器现正申领的互联网出版批准与进口游戏批准外,根据现行中国法律、规则及法规,本集团经营主要业务毋须取得执照、许可证、批准或其它同意。有关本集团业务之监管电信之监管中国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受国务院于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五日颁布的电信条例监管。电信条例将中国所有电信业务分为基础电信业务及增值电信业务。电信条例随附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于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一日更新并于二零零三年四月一日生效)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属于增值电信业务。根据电信条例,中国电信业务的商业营运商必须向信息产业部或省级通信管理局(通信管理局)取得营运执照。电信条例亦对中国电信业务的各方面问题制订大量指引。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电信许可证管理办法)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由信息产业部颁布,并于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电信许可证管理办法乃根据电信条例制订,列明经营电信业务所需的各类许可证及有关申请程序。根据电信许可证管理办法,增值服务的许可证分为在单一省份经营业务的许可证(由通信管理局签发)及跨省经营业务的许可证(由信息产业部签发)。58 监管实时通信及手机短消息之监管本集团的实时通信相关软件须受中国有关软件注册的法规所监管。然而,中国法律并无制订监管实时通信的特别规定。就本集团所知,互联网内容供货商可提供实时通信服务而毋须另行获得批准。请参阅 软件开发活动之监管。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广东通信局)于二零零三年四月颁布试行法规,监管中国广东省注册的互联网内容供货商(如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提供SMS。于中国广东省成立的互联网内容供货商必须向广东通信局申请提供SMS的批准。SMS供货商亦须监察SMS的内容、将每条SMS的纪录保存60天,并向有关政府机关提供该等纪录。于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五日,信息产业部颁布关于规范短信息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SMS通知)。根据SMS 通知,只有获正式批准的互联网内容供货商方可提供SMS服务。SMS通知规定,营运商必须清楚向用户交待收费标准、收款方式和取消用户登记的手续。此外,营运商亦须严格根据用户的要求提供SMS。SMS服务供货商必须审查SMS内容,以确保符合法律规定。移动电话营运商和SMS服务供货商的服务系统必须自动记录及保存五个月内的传输与接收时间、电话号码或收发终端装置的编码。互联网信息服务供货商之监管除电信条例外,互联网信息服务亦受国务院于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五日颁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管理办法)监管。互联网管理办法将互联网信息服务界定为在互联网上向在.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并将有关服务分为商业及非商业性质。就服务收费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供货商(一般称为互联网内容供货商)(即互联网内容供货商以商业形式提供服务)均须向信息产业部或有关通信管理局取得营业执照。本集团明白,信息产业部对不收费界定为透过互联网免费向用户提供公开数据,仅适用于非牟利政府机关或慈善组织或机构用以推广本身服务或产品的网站。互联网信息内容之监管互联网管理办法列出被禁止内容的清单。获正式签发许可证的互联网内容供货商必须监察本身网站(包括聊天室及电子公告板)出现的被禁止内容,如有发现,则须将有关内容删掉。此外,部份被禁止内容的特定类别亦颇含糊,须作进一步诠释。因此,互联网内容供货商的责任及潜在责任并不明确。59 监管互联网内容供货商均须遵从一系列其它有关内容及服务类别的法规。根据该等法规, 供货商必须向不同政府机关取得批准。内容涉及较敏感或受监管范围(即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医药及医疗设备与仪器)的互联网内容供货商更须通过有关范畴的政府机关审核,方可申请营业执照。在网站刊登新闻及在互联网发布新闻均受严格监管,并仅可由经过特别审批的互联网内容供货商从事。根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及信息产业部于二零零零年十一月颁布的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只有属于政府授权新闻单位的互联网内容供应商方可经营网上新闻登载业务,以登载该互联网内容供货商报导的新闻。其它互联网内容供货商可向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申请批准在本身网站登载根据合约由认可新闻供货商提供的新闻(有关副本须送交该等互联网内容供货商所在地的有关省级新闻办公室存案)。该等法规亦制订特别规定,申请批准在网站登载新闻,设施及富经验的人员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电子公告板及聊天室之监管信息产业部亦于二零零零年十一月颁布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BBS管理规定),以监管提供电子公告服务的互联网内容供货商。电子公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公告板、电子讨论区、留言板及聊天室。要经营该等服务,互联网内容供货商必须取得特别批准。该等法规规定,电子公告服务营运商必须记录该等服务登载的内容、信息发布时间及有关网址或域名。有关纪录必须保存60天,并于有关当局要求时提供。类似的纪录保存规定亦适用于互联网刊物。互联网出版之监管于二零零二年六月,新闻出版总署及信息产业部颁布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出版规定)。根据互联网出版规定,从事互联网出版一律需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互联网出版规定对互联网出版的定义很广泛,指互联网内容供货商挑选、编辑及处理本身或他人创作的作品(包括来自已正式刊行的书籍、报章、刊物、影音产品及电子刊物或在其它媒体公开的作品的内容),并于其后在互联网上登载或经互联网将该等作品传送予用户,以供公众浏览、阅读、使用或下载的在.传播行为。根据互联网出版规定,互联网出版组织必须由专业编辑人员审阅所出版的内容,以确保符合有关法律。60 监管网络广告之监管互联网内容供货商必须获工商管理局或其有关地方分局批准,方可经营网络广告业务。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并无另行取得上述批准,惟腾讯计算器的网络广告属于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发出的增值电信业务营运许可证所列的服务项目,而该许可证所规定的服务范围属于工商管理局地方分局向腾讯计算器发出的营业执照的业务范围。网上文化活动之监管文化部于二零零三年五月颁布互联网文化规定。互联网文化规定适用于所有经营互联网文化活动(即在互联网上制作及传播文化产品)的互联网内容供货商。根据互联网文化规定的定义,互联网文化活动乃指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相关服务的行为,包括(i) 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租赁及广播互联网文化产品;(ii)网上传播,即把文化产品刊登于互联网上或经由互联网传递至计算机、固线电话、移动电话、收音机、电视机、游戏机等客户端,以供网上用户浏览、阅读、欣赏、使用或下载;及(iii)互联网文化产品展览及比赛。此外,根据互联网文化规定的定义,互联网文化产品乃指经过互联网制作、广播及发布的包括影音产品、游戏产品、表演录像、艺术作品、卡通及其它文化产品。除获得信息产业部批准外,所有从事商业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公司(互联网文化公司) 必须取得文化部批准。互联网文化规定列明,申请人亦须符合有关互联网文化公司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腾讯计算器已获文化部批准提供互联网文化活动。互联网文化公司必须再向文化部申请批准经营进口在.游戏。文化部于授出批准前将会审阅该等游戏的内容。二零零四年五月十四日,文化部发出通知,列明互联网文化规定的有关要求。互联网文化公司须自行审查进口游戏的内容,然后再向文化部申请审查其内容。文化部的通知规定,互联网文化公司必须于二零零四年九月一日前(i)向文化部呈交于二零零四年五月十四日前开始经营的进口游戏的该等申请;及(ii)将二零零四年五月十四日前在中国开发及经营的游戏送呈文化部存案。文化部的通知更规定,进口游戏的相关特许权合约必须为独家授权,并须符合中国合同法和著作权法,且不得载有任何明显不公平条款,而进口游戏内容的任何实质改变须取得文化部进一步批准。腾讯计算机最近已获文化部批准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并已向文化部申请批准经营其于二零零61 监管三年十二月起推出经营的进口MMOG凯旋,亦拟按照文化部通知申请批准经营先前已进口及经营的其它在.游戏。腾讯计算器拟根据文化部通知规定呈交该等申请。请参阅风险因素 有关本集团提供服务及产品之监管风险。在.博彩活动之监管除少数授权的抽奖博彩活动外,中国法律禁止进行赌博活动,包括网上赌博活动。然而,法律上并无界定网上赌博活动,亦无就此颁布任何特定法例,而腾讯计算器或世纪凯旋的网上业务均未曾就此遇到任何法律诉讼或行政处分。此外,腾讯计算已终止或调整曾被公开讨论是否应视为网上赌博类型的游戏。因此,本集团的中国法律顾问并不知悉有任何理由足以合理认为腾讯计算器在中国有关监管及发牌规定方面会有任何重大风险。软件开发活动之监管信息产业部于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七日颁布的软件产品管理办法(软件管理办法) 监管在中国开发及销售计算机软件或提供予用户的信息系统或设备之内嵌软件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或应用服务或其它技术服务的配套软件(软件产品)。软件管理办法禁止开发、制作、销售或进口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含有计算机病毒、危害计算机系统安全、包含国家禁止内容或违反中国软件标准的软件产品。根据软件管理办法,在中国销售或操作的所有软件产品必须由信息产业部认可的测试组织测试,并向信息产业部或其省级机关登记。上述登记的有效期为五年,可予续期。软件管理办法规定,软件产品制造商的业务范围必须包括软件业务,亦须具备有关软件制造的条件及技术实力、固定的生产基地及保障产品质量的程序与能力。有关外商投资之监管随着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一日中国加入世贸及中国就此作出承诺,中国容许有限度的外商投资于中国加入世贸文件所列的增值电信业务。外商投资受国务院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一日颁布并于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外资电信企业规定)所监管,而有关承诺的限制已载于前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现国家发展和改62 监管革委员会)、前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及前外经贸部(现已合并为新成立的商务部)于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一日颁布并于二零零二年四月一日生效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指导目录)。国外投资者最多可拥有经营中国世贸承诺所列其中一种增值电信业务的公司50% 股权。上述投资必须获得信息产业部及商务部或其地方机关批准。中国容许外商投资计算机业。指导目录并无限制外商拥有全外资企业业务范围所列的软硬件开发及计算机技术与信息服务的业务权益。同样,中国于加入世贸时所作的承诺亦无限制外商拥有计算机及相关服务的权益(中国禁止全外资附属公司拥有的软件实施服务除外)。有关知识产权之监管中国已采纳全面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利权及版权)监管法例。中国已订立多份有关知识产权的主要国际公约,并已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加入世贸时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