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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评估原则(一)坚持“谁决策,谁评估,谁负责”原则。对涉及群众利益的决策事项,由决策单位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按照规定程序认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对评估的全面性、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负责。(二)坚持依法评估原则。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依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既要维护群众利益,又不能突破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三)坚持充分尊重群众民生权利原则。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调动群众参与评估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决策最大限度地反映不同群体的合理诉求。(四)坚持统筹兼顾群众利益原则。要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的关系,做到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个体利益和共同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相统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决策事项(一)涉农方面的有关重大决策事项。农村带有普遍性的承包合同的变更;项目建设中的农村土地征用、补偿及安置;涉及群众利益的村镇规划;实行“一事一议”及以资代劳等事项,贯彻执行532民主决策程序。(二)涉及镇区发展的有关重大决策事项。镇区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居民安置;规划调整等事项。(三)涉及社会保障和社会事业方面的有关重大决策事项。涉及教育收费标准的调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农民工待遇等方面社会保障政策的重大调整;增加居民负担的收费标准等事项。(四)涉及改革方面的有关重大决策事项。机关、事业单位改革中的人员安置、资产处置等事项。(五)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有关重大决策事项。可能对居民生产、生活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项目建设;已经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污染损害的补偿协调等事项。(六)其它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主要内容(一)是否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要求,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诉求,是否给所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二)是否存在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风险;(三)决策事项涉及的群众可能就哪些方面提出合理的异议和诉求,能否通过法律、政策妥善解决;(四)对涉及群众有可能提出的不合理诉求,能否依据法律、政策进行充分合理解释、有力论证和详细说明,并取得大部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五)对涉及群众的补偿、安置、保障等措施是否与其它地区同类或类似事项的措施有较大差别,是否可能引起群众相互攀比和强烈不满;(六)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其它方面。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责任主体评估责任主体是做出决策的职能部门。如决策是人大、政府做出的,由人大、政府指定评估责任主体;如涉及到多部门职能交叉而难以界定评估责任主体的,由党委、政府指定。具体如下:(一)政府负责牵头重大改革决策等方面;(二)党委、政府负责牵头设施农业发展等方面;(三)党委、政府负责牵头重大项目的规划等方面;(四)计生办负责牵头计生政策宣传执行等方面;(五)政府负责房屋村屯环境整治等方面;(六)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社会就业、劳动保障等方面;(七)卫生院、合管办负责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等方面;(八)农经部门负责农村财务审计等方面;(九)民政部门负责社会救助等方面。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成果运用(一)党委、政府和各决策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成果的运用,切实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二)经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绝大多数群众赞成的拟决策事项,可按照决策权限,提交决策。(三)经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多数群众对拟决策事项赞成,同时提出了需要引起重视和妥善解决的问题,决策单位要对决策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提交决策。(四)经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虽然拟决策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但多数群众不理解、不支持的,要在进一步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的基础上,再进行决策。(五)经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决策事项虽然符合法律政策规定和群众长远利益,但超出群众目前实际承受能力,决策出台后可能引起较大不稳定的,决策要暂缓,待有关条件具备后再进行决策。(六)经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发现拟决策事项不符合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损害广大群众合法权益的,决策单位要终止决策。目 录1、大榆树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12、大榆树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专家组组成人员 3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评估原则 5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决策事项 65、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主要内容 76、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责任主体 87、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成果运用 98、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流程图109、关于秉礼村村屯环境整治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的报告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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