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147页
第2页 / 共147页
第3页 / 共147页
第4页 / 共147页
第5页 / 共147页
第6页 / 共147页
第7页 / 共147页
第8页 / 共147页
第9页 / 共147页
第10页 / 共147页
亲,该文档总共14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项目八 其他税种,基础知识,学 习 任 务,1.能准确计算资源税等其他税种的应纳税额; 2.能准确填制资源税等其他税种的纳税申报表; 3.能妥善办理资源税等其他税种的税款缴纳工作。,学习目标,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 类税,(一)概念,一、资源税概述,资源税是以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目前我国开征的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及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资源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任务一 资源税的基本内容,(二)特点,一、资源税概述,(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二、资源税的基本内容,1.纳税人,2.扣缴义务人,(二)征税范围,二、资源税的基本内容,1.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二)征税范围,二、资源税的基本内容,(二)征税范围,二、资源税的基本内容,(二)征税范围,二、资源税的基本内容,2.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指在同一矿床内,除主要矿种之外,其他可供利用的成分,指开采单位在同一矿区内开采主产品时伴采出来非主产品的矿石,(二)征税范围,二、资源税的基本内容,指对矿石原矿 中所含主产品进行 选精矿的监工过程 中,以精矿形式伴 选出来的副产品,(三)税率,二、资源税的基本内容,实行地区差别幅度定额税率。,注:对税法未列举名称的纳税人适用的税率,由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纳税人资源状况,参照邻近矿山税率标准,在浮动30%幅度内核定。,(三)税率,二、资源税的基本内容,资源税税目税额表,(四)税收优惠政策,二、资源税的基本内容,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免税项目。,具体包括:对独立矿山应纳的铁矿石资源税减征60%,按规定税额标准的40%征税;对应纳的有色金属矿资源税减征30%,按规定税额标准的70%征税。,任务二 资源税的计算,【例1】东北某油田10月份对外销售原油4 000万吨,工业锅炉烧用60万吨;对外销售天然气 3 000千立方米。该油田适用税率为原油24元/吨,天然气12元/千立方米。则应纳资源税额为多少?,应纳税额(4 00060)240.312 97 443.6(万元),自产自用的应税矿产品即工业锅炉烧用的原油也应纳税。,【例2】5月份销售铁矿石30 000吨,移送入选精矿5 000吨,选矿比为20%,该矿山适用税率为15元/吨。则应纳资源税额为多少?,(1)外销原矿应纳税额30 0001540% 180 000(元) (2)入选精矿应纳税额5 00020%1540% 180 000(元),对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作为课税数量计算纳税。对独立矿山应纳的铁矿石资源税减征60%,按规定税额标准的40%征税。,(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任务三 资源税的申报与缴纳,(二)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纳 (应缴)税额的多少,分别核定为1天、3天、5天、10 天、15天或者1个月。,(三)纳税地点,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任务一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基本内容,(二)特点,(一)征税范围,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基本内容,征税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包括市区和郊区,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二)纳税人,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基本内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二)纳税人,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基本内容,具体规定: 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缴纳; 2.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3.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4.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适用城镇土地使用税。,(三)适用税额,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基本内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法定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四)减免税优惠(共列举九项),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基本内容,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四)减免税优惠(共列举九项),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基本内容,7.对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营利性的医疗机构自用的土地自2000年起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3年。 8.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9.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用地。,注意:如果土地使用权由几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任务二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例3】某市一商场坐落在该市繁华地段,企业土地使用证书记载占用土地的面积为6 000平方米,经确定属一等地段;该商场另设两个统一核算的分店均坐落在市区三等地段,共占地4 000平方米;一座仓库位于市郊,属五等地段,占地面积为1000平方米。计算该商场全年应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注:一等地段年税额12元/平方米;三等地段年税额6元/平方米;五等地段年税额3元/平方米),(1)商场占地应纳税额6 0001272 000(元) (2)分店占地应纳税额4 000624 000(元) (3)仓库占地应纳税额1 00033 000(元) 全年应纳土地使用税 72 00024 0003 000 99 000(元),(一)纳税期限,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任务三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缴纳,(二)纳税申报,纳税人应依照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填写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表,将其占用土地的归属、 位置、用途、面积和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内容,据 实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登记,并提供有关 的证明文件资料。纳税人新征用的土地,必须于批 准新征用之日起30日内申报登记。纳税人如有住址 变更、土地使用权属转换等情况,从转移之日起, 按规定期限办理申报变更登记。,(三)纳税地点,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土地不属 于同一市(县)管辖范围内的,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 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在同一省(自治区、直 辖市)管辖范围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由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纳税地点。,任务一 耕地占用税的基本内容,二、耕地占用税的基本内容,(一)纳税人,纳税人是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 的单位和个人。,二、耕地占用税的基本内容,(二)征税范围,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是被占用的国家或集体所有的耕地。,所谓耕地,是指现在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前3年内曾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以及渔塘、园地、菜地和其他农田地。,二、耕地占用税的基本内容,(三)税率,由中央统一规定单位幅度的定额税率,并核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平方米的平均税额。具体 税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中央统一 规定的幅度内和核定的平均数范围内,根据本地情 况核定。,二、耕地占用税的基本内容,(三)税率,中央统一规定的以县为单位的幅度税额为:,二、耕地占用税的基本内容,(四)减免规定(共列举4项),1.部队军事设施用地、铁路线路、飞机场跑道以及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院用地免征。 2.农村革命烈属、革命残废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户,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给予减税或免税照顾。 3.对于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规定税额减半征收。 4.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税额的50%。,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单位税额,【例4】某企业2008年度有关资料如下:土地使用证书记载占用土地面积4 000平方米,其中企业自办托儿所占地面积1 000平方米;企业分支机构占地2 000平方米,其中占用公安局免税土地700平方米;企业另设一个分支机构,设在郊区,占地面积3 000平方米,其中包括1998年占用的耕地2 600平方米;2000年企业经批准在郊区占用一块耕地,面积1 200平方米,用于扩建分支机构。已知土地使用税税额为:郊区3元/平方米,其他地区5元/平方米;耕地占用税税额4元/平方米。请计算该企业应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任务二 耕地占用税的计算,应纳土地使用税 (4 0001 000)52 00053 0003 34 000(元) 应纳耕地占用税1 2004 4 800(元),目前仍由基层财政机关负责征收管理。在纳税 人获准占用耕地时,按规定税额一次缴清,同时核 减农业税的计税土地面积。纳税人按有关规定向土 地管理部门办理退还耕地的,已纳税款不予退还。 获准征用或者占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应持县级以 上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向财政机关申报纳税。 未在规定期限纳税的,可按日加收应纳税额5的滞纳金。,任务三 耕地占用税的申报缴纳,任务一 土地增值税的基本内容,(二)特点,一、土地增值税概述,增值额,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减去税法规定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一)征税范围,二、土地增值税的基本内容,1.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1)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课税,转让非国有土地和出让国有土地的行为均不征税。,所谓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人根据法律、合同等规定,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使用权利。,(一)征税范围,二、土地增值税的基本内容,2.征税范围的若干具体规定,(二)纳税人,纳税人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的一切建 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包括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 户及国内其他单位和个人;还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外国企业及外国机构、华侨、港澳台同胞及外国公 民等。,二、土地增值税的基本内容,二、土地增值税的基本内容,土地增值税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表,(四)减免税优惠(共列举4项),二、土地增值税的基本内容,1.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其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予以免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之和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你知道吗 普通标准住宅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标准建造的居住用住宅。高级别墅、小洋楼、度假村,以及超面积、超标准豪华装修的住宅,均不属于普通标准住宅。普通标准住宅与其他住宅的具体界限,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四)减免税优惠(共列举4项),二、土地增值税的基本内容,2.因国家建设需要而被政府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税。 3.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满5年或5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满3年未满5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3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 4.对在1994年1月1日前已签定的房地产转让合同,不论其房地产在何时转让,均免征土地增值税。,(一)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 速算扣除率,1.应税收入的确定,任务二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一)应纳税额的计算,2.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一)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应纳税额的计算,3.土地增值额的确定,土地增值额应纳税收入扣除项目金额,(一)应纳税额的计算,4.土地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土地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 土地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