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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注册金额注册金额 人民币人民币 20 亿元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人民币 20 亿元亿元 发行期限发行期限 5 年年 担保情况担保情况 无担保无担保 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信用评级结果信用评级结果 主体:主体:AA+;债项:;债项:AA+ 发行人: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簿记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二一五年八月 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1 一、重要提示一、重要提示 1、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发行 2015 年 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以下简称“中期票据”) 已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 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评价, 也不代表对本 期中期票据的投资风险做出任何判断。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此次中期票据发行的主承销商和簿记管理 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此次中期票据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 3、本期发行金额共计面值 20 亿元人民币中期票据,期限为 5 年。 4、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 禁止购买的除外) 。 5、本期中期票据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 市场机构投资者之间流通转让。 6、本公告仅对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有 关事宜向投资者作扼要说明,不构成对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 解本期中期票据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该募集说明书已刊登于上海清算所 (http:/www.shclearing.com/)和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 7、发行人承诺发行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对其承担个别和 连带法律责任。 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2 二、名词解释二、名词解释 本发行公告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指 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 指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 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 融资工具 本期中期票据 指 发行额为 20 亿元人民币的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本期发行 指 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行为 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交易商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上清所 指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指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根据承销团协议组织的、由主 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团成员组成的承 销团 簿记建档 指 簿记管理人记录投资者认购数量和中期票据价格水 平的意愿的程序 簿记管理人 指 制定簿记建档程序及负责实际簿记建档的操作者,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期间由主承销商担任 承销协议 指 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与发行人为本次发行签订 的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 资工具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 指 承销团各方为本次发行签订的济南高新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中期票据承销团主协议 余额包销 指 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按照济南高新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中期票据主承销协议的规定,在承销期 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3 结束时,将售后剩余的本期中期票据全部自行购入 的承销方式 银行间市场 指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工作日 指 除周六、周日或中国的法定假日之外中国境内银行 对外营业的任何一天 缴款日 指 承销团成员将本期中期票据承销款划至主承销商指 定的账户日 节假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制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 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 指 人民币元 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4 三、本期发行基本情况三、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中期票据名称 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发行人 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待偿还债务融资工 具余额 截至本发行公告签署之日,除本期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 以外,发行人已发行 8 亿元额度的企业债券及 20 亿元额 度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注册通知书文号 中市协注2015MTN315 号 注册发行金额 人民币贰拾亿元(RMB2,000,000,000 元)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贰拾亿元(RMB2,000,000,000 元) 本期中期票据期限 5 年期 计息年度天数 非闰年为 365 天,闰年 366 天 中期票据面值 人民币壹佰元(即 100 元) 发行价格 本期中期票据平价发行,发行价格即面值 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 止购买者除外) 发行方式 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公开发行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中 期票据 托管方式 中期票据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 份有限公司进行登记托管 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利率 本期中期票据采用固定利率方式,发行利率根据簿记建 档、集中配售的结果确定,并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 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5 固定不变。本期中期票据采用单利按年付息,不计复 利,逾期不另计息 发行日期 2015 年 8 月 28 日 起息日期 2015 年 9 月 1 日 缴款日 2015 年 9 月 1 日 债权登记日 2015 年 9 月 1 日 上市流通日 2015 年 9 月 2 日 付息日 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本期中期票据存 续期内每年 9 月 1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 延期间不另计息) 兑付日 2020 年 9 月 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 兑付价格 按面值与利息合计兑付 兑付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到期日前 5 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照有关 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 。本 期中期票据的兑付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由银行间市场 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完成兑付工作 担保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无担保 登记和托管机构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级别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期中期 票据信用等级为 AA+级,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评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信用增进情况 本期中期票据无信用增进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中 期票据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6 四、本期中期票据承销和发行方式四、本期中期票据承销和发行方式 (一)承销方式(一)承销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的承销方式为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发行方式(二)发行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簿记建档结果最终确定。 1、本次发行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申购配售的承 销商请详细阅读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申购说 明 (以下简称“申购说明”) 。 2、承销商必须在规定的发行时间内向簿记管理人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申 购要约 ,在规定时间以外所作的任何形式的认购承诺均视为无效。 3、本期中期票据除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外的其他单个承销商最大申购 额度为 20 亿元。每个承销团成员在每一标位的最大认购数量 20 亿元,最低认购 数量为 0 万元,认购数量必须为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三)发行时间安排(三)发行时间安排 1、2015年8月21日(缴款日前七个工作日) ,在上海清算所、中国货币网刊 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等文件。 2、2015年8月28日(缴款日前两个工作日) ,安排簿记建档。 承销团成员于2015年8月28日(缴款日前两个工作日)9:00-15:00将加盖公 章的申购要约传真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进行簿记建档。 2015年8月31日(缴款日前一个工作日)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承 销团成员传真 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认购确认书 以及缴款通知书 。 3、2015年9月1日(缴款日) ,中午12:00前,各承销团成员将承销款划至以 下指定账户: 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7 账户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216200100100396017 现代化支付系统行号:309290000107 汇款用途: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承销款 4、2015年9月1日(缴款日)中午12:00之后,发行人通过簿记管理人向托管 机构提供本期中期票据的资金到账确认书。 5、2015年9月2日(缴款日后一个工作日)通过上海清算所,中国货币网公 布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发行收益率、发行期限等情况。 6、2015年9月2日(缴款日后一个工作日) ,本期中期票据开始在全国银行间 债券市场流通转让。 (四)分销安排(四)分销安排 1、分销方式:承销商在中期票据分销期内将所承销的中期票据进行分销, 所分销的中期票据按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托管。 2、分销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3、分销价格:承销商与分销对象协商确定分销价格。 (五)登记托管安排(五)登记托管安排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中期票据的登记、托管机构。 (六)资金划付安排(六)资金划付安排 承销商在缴款日上午 12:00 之前根据募集说明书条款规定,将所承销本期 中期票据额度的募集款项足额划付主承销商, 主承销商在缴款日将本期中期票据 全部募集款项划付发行人指定账户。 (七)上市流通安排(七)上市流通安排 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8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束后将在银行间市场中交易流通。 交易流通日为中期票 据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个工作日。 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9 五、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联系方式五、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一)发行人 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工业南路 28 号 通讯地址:济南市工业南路 28 号 法定代表人:黄涛 联系人:胡明亮 电话:0531-86518202 传真:0531-86518188 邮编:250101 (二)主承销商(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杨鹏、田野、李丽娜、吴浩宇 联系电话:021-38677394 传真:021-38670829 邮政编码:200120 (三)联席主承销商(三)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济南高新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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