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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年度 第第一一期期中期票据中期票据发行公告发行公告 发行人:发行人: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平安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二月 2 一、重要提示一、重要提示 1、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期发行“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 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本期发行”)已获中国银行间市场 交易商协会中市协注2015 MTN【690】号文件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代表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 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 2、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期票据注册规模为 18 亿元,本期发 行规模为 18 亿元,无固定发行期限。 3、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 律、法规禁止投资者除外)。 4、本期中期票据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 券市场机构投资者之间流通转让。 5、本公告仅对本期发行的有关事宜向投资者做扼要说明,不构成任何投资 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期发行的详细情况,敬请仔细阅读 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 股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已刊登于中 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www.shclearing.com)。 6、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发行公告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并对其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3 二、释义二、释义 在本发行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 : 指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 具(简称“债务融资工 具”) : 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 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 证券 中期票据 : 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 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 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本期中期票据 : 指本次发行金额为18亿元人民币的中国航空技 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 指不设到期日,于发行人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 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并在发行人依据发行条款 的约定赎回时到期的债务融资工具 本期发行 : 指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行为 发行公告 : 指发行人为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而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制作的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 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募集说明书 : 指发行人为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而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制作的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 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人民银行 : 指中国人民银行 交易商协会 : 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上海清算所 : 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北金所 : 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 同业拆借中心 : 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 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指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 : 指簿记管理人为本次发行根据承销团协议组织 的,由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团成员组成的承销 团 承销协议 : 指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与发行人为本次发 行签订的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4 2015-2017 年度中期票据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 : 指主承销商及承销团其他成员为承销本期中期 票据签订的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 工具承销团协议 余额包销 : 指本期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按照银行间债券 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的规 定,在规定的发行日后,将未售出的中期票据 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集中簿记建档 : 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 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 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 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 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 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 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 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簿记管理人 : 制定集中簿记建档流程及负责具体集中簿记建 档操作的机构,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期间由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管理办法 : 指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 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工作日 : 指每周一至周五,不含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 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 :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5 三、本期发行基本情况三、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中期票据名称:中期票据名称: 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 票据 发行人全称:发行人全称: 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发行人及下属子发行人及下属子 公司待偿还债务公司待偿还债务 融资工具余额:融资工具余额: 截至公告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待偿还债务融资 工具余额为 358 亿元人民币,5 亿美元:其中中期票据 141 亿元,短期融资券 25 亿元,超短期融资券 110 亿 元,定向工具 25 亿元,香港人民币债 15 亿元,企业债 38 亿元,公司债 4 亿元;美元债余额 5 亿美元。 注册通知书文号注册通知书文号: 中市协注2015 MTN【690】号 注册金额:注册金额: 人民币 18 亿元。 本期发行规模:本期发行规模: 人民币 18 亿元。 本期中期票据期限:本期中期票据期限: 于发行人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并在 发行人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 赎回权赎回权 于本期中期票据第 5 个和其后每一个付息日,发行人有 权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 息)赎回本期中期票据 中期票据面值:中期票据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价格:发行价格: 100 元/佰元面值。 偿付顺序:偿付顺序: 本期中期票据的本金和利息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 同于发行人其他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 利率确定方式:利率确定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采用固定利率计息; 本期中期票据前 5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将通过簿记建 档、集中配售方式确定,在前 5 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 自第 6 个计息年度起,每 5 年重臵一次票面利率; 6 前 5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 差,其中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5 个工作日中国 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 (或中央国债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 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 5 年的国债收益 率算数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 如果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从第 6 个计息年度开始票 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 300 个 基点, 在第6个计息年度至第10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 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臵日前 5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 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 (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 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 5 年的国债收益率算 数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此后每 5 年重臵票 面利率以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 300 个基点 确定。 初始利差首期为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 自第 6 个计息年度起, 初始利差为首期票面利率-首期基 准利率。 票面利率公式为:当期票面利率=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 差+300bps; 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 准利率在利率重臵日不可得,票面利率将采用票面重臵 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 300 个基点确 定。 发行对象: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人(国家法律、法规禁 止购买者除外) 。 承销方式: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发行方式:发行方式: 由本期中期票据簿记管理人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 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7 最低认购金额:最低认购金额: 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 , 申购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0 万元的整 数倍 发行日:发行日: 2015 年 12 月 24 日 起息日:起息日: 2015 年 12 月 25 日 缴款日:缴款日: 2015 年 12 月 25 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债权债务登记日: 2015 年 12 月 25 日 上市流通日:上市流通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个工作日即可流通转让 付息日:付息日: 自发行日起,每年的 12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 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首个票面利率重臵日:首个票面利率重臵日: 2020 年 12 月 25 日 票面利率重臵日:票面利率重臵日: 首个票面利率重臵日起每满 5 年之各日。 兑付日:兑付日: 无。 递延支付利息条款:递延支付利息条款: 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中期票据的每个付息日, 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 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 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构成 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每笔递延利息在递 延期间应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付息方式:付息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每个付息日前 5 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照 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付息 公告 , 并在付息日按票面利率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付 息工作;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发行人及相关 中介机构应在付息前 5 个工作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 告 8 强制付息事件:强制付息事件: 付息日前 12 个月,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含合并范 围内子公司及集团本部)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 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 (1)向股东分红(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 (2)减少注册资本 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 项:项: 发行人(含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及集团本部)有递延支付 利息的情形时, 直至已递延利息及其孳息全部清偿完毕, 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向股东分红(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 (2)减少注册资本 赎回方式:赎回方式: 如在前述赎回权条款规定的时间,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 权,则于赎回日前一个月,由发行人按照有关规定在主 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提前赎回公告 ,并 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赎回工作。 持有人救济条款持有人救济条款 如果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时发行人仍未付息,或发行人违 反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本期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和 联席主承销商将召集持有人会议,由持有人会议达成相 关决议。 发行人资信评级:发行人资信评级: 经大公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 AAA,本期中期票据的信用级别为 AAA 担保方式:担保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无担保 税务提示: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 中期票据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 术支持机构: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9 四、发行时间安排四、发行时间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中期票据簿记管理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中期票据承销 团员须在 2015 年 12 月 24 日 9 时至 2015 年 12 月 24 日 17 时整,通过集中簿记 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 中期票据申购要约 (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 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每一承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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