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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2015 XXX有限公司 发布2015-00-00实施2015-00-00发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1122015XXX有限公司企业标准XXX有限公司现行有效2015-00-00前 言本标准由XX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化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XX有限公司总经办归口。本标准由XX有限公司安委办起草并解释。本标准起草人:本标准审核人:本标准评审人:本标准批准人:本标准于2015年00月00日首次发布并实施。本标准为XXX公司安全管理标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XXX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分(子)公司。3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4 术语和定义4.1危险化学品是指: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主要包括如下,但并不限于此。4.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类:所有气瓶、气罐、液化气瓶、运输管线等。4.3易燃液体:油漆稀料、油品、防锈剂、显影剂、防溅液、紧固剂、润滑剂、自喷漆等;4.4腐蚀品:酸、碱等。5仓库管理职责为严格加强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工作,确保安全和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以下管理人员工作职责。5.1管理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化学危险品保管证。5.2严格化学危险品存、出库手续,做到帐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5.3爆炸品、剧毒品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人使用)。5.4存放易燃易爆品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夏季应采取洒水降温措施,务使库内温度不超过30。5.5经常巡视化学危险品仓库以及周围环境,严禁明火,电气设备防爆、消除事故隐患。5.6对寄存的化学危险品,应定期检查,旋紧瓶盖。5.7各种压缩气体钢瓶,应按规定每年检查一次,危险品按类分仓,分类储存。5.8严格遵守作息时间,遇有意外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6公司危险化学品管理内容及要求6.1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6.1.1购买部门对采购的化学品的产品质量负责,在满足生产的同时,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要求满足安全生产要求,采购具备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的企业危险化学品。6.1.2购买部门负责向供应商索取危险化学品相关资料,主要包括:安全技术说明书(中文)、安全性数据表、产品合格证明、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品经营许可证等,购买部门负责对以上资料备案;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要通报给使用部门一份。6.1.3采购的气瓶必须在检验周期内,且瓶体完好、无缺陷,气瓶标识色、安全附件齐全可靠。6.1.4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要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6.1.5采购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害特性时,购买部门应当及时索要新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及时通报使用部门。6.1.6 购买剧毒化学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6.1.6.1单位临时或经常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凭本单位出具的证明(注明品名、数量、用途)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领取准购证,凭准购证购买。 6.1.6.2企业不得代替个人所需购买农药、灭鼠药、灭虫药以外的剧毒化学品。6.2危险化学品的储存6.2.1 化学危险品出入库时,仓库管理部门负责核查登记,并健全化学品出、入库台帐,仓库担当要核对物品的品名、生产厂家、规格、数量是否与送货单据相符,检查物品的包装情况、有无锈蚀、滲漏、封口不严等安全缺陷,在确认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危险化学品方可出入库,否则一律不准入库。6.2.2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班组负责必须明确专人管理。6.2.3 仓库担当要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相关安全告知、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规定。6.2.4 仓库担当应定期检查危险品储存区,确保灭火器器材、安全设施正常运行;仓库担当、组长每日下班前,必须检查、确认管辖的危险品仓库、储存区,非特殊要求,必须关闭水、电、气、管路开关、阀门等,杜绝存在化学品泄漏、火灾隐患。6.2.5 存放化学危险品区域应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分类、性质,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6.2.6 化学危险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各类存放处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牌,标志牌要标明存放点、物品名称、临界存放量、责任人,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6.2.7 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6.2.8 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国家规定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储存单位应当将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6.2.9 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6.2.10储存危险化学品的附近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牌。6.2.11 对进入仓库区内的机动车辆应采取防火措施。6.2.12 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地方,必须配备足够灭火器材,电气设施必须符合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6.3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6.3.1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必须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指导书,规定。6.3.2 危险化学品使用区域周围十米严禁烟火;确需动火时,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书。6.3.3 使用受压设备及其安全附件(气瓶、贮罐、塔、各类容器等)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场所的电气、仪表、报警、联锁等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并要经常对其进行维护检测。6.4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及搬运6.4.1 购买部门负责对外协方施加影响,确保其化学品运输符合法规要求。6.4.2 外协方运输气瓶等危险品必须取得国家认可的资质,运输车辆要张贴、悬挂危险品标识,且配备灭火器材和其它安全防范措施。6.4.3 运输化学品的外协车辆进入公司后,在遵守法规的情况下,还必须符合公司相关管理规定。6.4.4 易燃易爆品的使用、搬运应轻拿轻放,防止振动、冲撞、摩擦、拖拉、重压和倾倒等。6.5 危险化学品的废弃处置6.5.1 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依照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执行。6.5.2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不得留有事故隐患;处置方案应当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监局,并接受其对处置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6.5.3 严禁使用报废、过期的危险化学品。6.5.4 使用过的气瓶由担当部门协调有资质的外协企业进行处理。6.5.5 其它报废的化学品按危险废品处理,严禁泄漏、外排、污染环境,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6.6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企业,应当在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6.7 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储存、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应当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安监局备案。6.8 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企业,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6.9 公众上交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应上交政府公安部门进行接收,再由政府环境保护部门认定的专业单位处理。6.10 危险化学品发生泄漏、火灾事故(件)按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处理。7安全技术与个人防护7.1 所有采购、运输、储存、保管、发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门,都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使其了解熟悉物品的性质和正确的操作方法。7.2 发生危险化学品着火时,严禁用水灭火。7.3 易燃、易爆物品区域内绝对不准吸烟。在禁火区内,严禁携带一切可以发火的物品,如火柴、打火机等。7.4 液体危险化学品的输送管道系统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7.5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区域,严禁一切非操作人员进入;机动车辆不带防火罩或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进入:未经允许不得接用临时电线。7.6 危险化学品管道和设备检修动火时,必须签写动火作业许可证,经各级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同时必须采取严密的防火措施。7.6.1 危险化学品管道和设备检修动火时,必须与主体设备断开,并用蒸汽消扫干净方可动火。7.6.2 危险化学品管道和设备动火前,必须准备好足够的灭火材料,并有专人配合方可动火。7.7 一切设备、仪表在安装、检修时必须事先消除火灾或爆炸因素。7.8 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7.9 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7.10 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7.11 严禁直接接触有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7.12 使用有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运输、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及相关作业证,穿截好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方可进入作业场所作业。7.13 危险化学品储存和生产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7.14 作业场所应配置保护装置和报警系统并定期定人进行维护检查,以确保其完好。8危险物品检查与考核8.1 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公司级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大检查一季度一次;各分(子)公司,直属各部门危险品专项安全大检查一月一次,各科室一周一次,各工段班组每日一次。8.2危险化学品检查考核,有下列行为的部门或个人,将给予20至100元负激励考核。8.2.1储存危险化学品的部门,未在储存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及安全告知卡。8.2.2各有关部门及仓管员未进行定期安全检查。8.2.3危险化学品采购部门无采购台账,或台账不齐全。8.2.4危险化学品采购部门未按照有关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就将危险物品购回公司。8.2.5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未设专人负责管理,及无安全管理职责上墙。8.2.6 储存部门无危险物品入库台账,或入库台账不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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