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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知识培训,一、石油行业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欢迎学习交流,目录,引言,石油是工业的血液,石油工业已成为能源工业的主力军,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石油工业在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同时,也对环境造成了很大压力,所以石油工业领域的环境保护就显得尤为重要。这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石油工业作为一个庞大的行业体系,其环境保护问题既有一般工业行业的共性,又有其特殊性,必然使其法律的运行也有特殊属性。目前,我国对石油工业领域环境保护立法,采取的是特殊行业规制与一般规制相结合的模式。,我国石油工业环境污染的现状及特点,石油工业体系庞大,生产环节多,生产工艺复杂,为了得到原油和石油制成品,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水、废气、废渣和有毒有害的流体混合物质。总体上看石油工业环境污染呈现出几大特点: 石油工业环境污染总量大 石油工业环境污染环节多 石油工业环境污染类型复杂 石油工业环境污染影响严重,1.我国石油工业环境保护法律规范的意义,石油工业环境污染所形成的特定社会关系,需要在法律制度的框架内予以规范和调整;另一方面,伴随着石油工业企业排污和环境污染,在石油工业企业和政府环保职能部门,又形成了环境管理的行政关系,这一行政关系同样需要法律来引导。 (1)通过法律的规范与调整能够有效保护我国的生态环境; (2)通过法律的规范与调整能够明确引导石油工业企业从事清洁生产; (3)通过法律的规范与调整,能够保证政府环保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和及时解决环保纠纷。,2.我国石油工业环境保护的法制现状,目前,我国对石油工业领域环境保护立法,采取的是特殊行业特殊规制与一般规制相结合的模式。 对于石油工业领域中勘探开发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问题,采取的是特殊立法规范。即1983 年国务院针对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制定了行政法规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条例,油气资源丰富的省份(包括自治区)也颁布了陆上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而石油工业其他领域的环境保护问题则是适用一般立法来规范。,石油工业企业所涉及环境立法类别,(1)我国的环境保护基本立法环境保护法 (2)污染防治方面的单行法律、法规 (3)环境保护基本制度的专门法律、法规 (4)地方性法规 (5)部门规章,(1)我国的环境保护基本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共6章47条,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1989年12月26日通过并实施。 环境保护法确立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 协调发展的基本方针,规定了各级政府,一切单位和个人保护环境的权利和义务。 环境保护法规定了环境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2)污染防治方面的单行法律、法规,大气污染防治法 水污染防治法 海洋环境保护法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环境噪声防治法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11月1日实施, 1996年5月15日八届十五次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修订,共7章60条。 内容主要包括: 总则 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 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防止地表水污染; 防止地下水污染; 法律责任和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13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水污染的设施,必须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第15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 排放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排污费。” 第20条规定:“禁止向生活引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 的水体排放污水。” 第22条规定:“企业应对采用原材料利用率高、污染 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并加强管理,减少水污染物的 产生。” 第24条规定:“对造成水体严重污染的排污单位,限期 治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临时排污许可证,但排放污染物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当给予警告,责令限期办理排污许可证,可以并处300元以上5000以下罚款;不按时排污许可证或者临时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应当限期改正,并处以5000以上10万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排放许可证或者临时排放许可证。,(3)环境保护基本制度的专门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清洁生产促进法规定了清洁生产制度;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确立了“三同时”制度,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了排污缴费制度。,(4)地方性法规,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 四川省放射性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四川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依法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川环发20061号),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山东省陆上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条例 黑龙江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环境保护条例 河北省陆上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辽宁省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油 勘探开发环境管理办法,(5)部门规章,涉及石油工业环境保护的主要有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海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 就法律执行来看,石油工业企业通常是作为执法对象,而执法主体则因不同的污染类型而不同。一般会涉及到如下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即国家环保部及地方各级环境保护局。 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 即国家海洋局及其派出机构。 国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即国家渔政局及其派出机构。,(5)部门规章,卫生、公安部门 石油勘探中会使用到放射性物质,放射性物质使用的管理由卫生、公安部门负责。 建设行政部门 该部门主要是协助监督和落实“三同时”制度,以及负责监督石油建设项目设计与施工中的环保措施的落实和竣工验收后环境保护设施的正常运转。 国土资源部门和水利部门 石油工业企业造成的土地、地下水以及河流的污染会涉及到这些部门。,环境法体系,1、宪法是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能与宪法相抵触; 2、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我国法律有不同规定的 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 除外; 3、环境保护法是国家环境保护的基本法,高于其他环境 法律法规; 4、法律、法规、规章及法律解释具有法律效力; 5、法律的效力高于法规,行政法规效力高于地方法规, 地方法规效力高于本级或下级政府规章; 6、环境标准伴随相关法律、法规起法律效力; 7、新法代旧法; 8、优先执行地方环境标准,但地方标准必须严于国家标准,环保法律、法规的关系,3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政策,环境保护的内容和任务: 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保护居民身心健康,防止机体在环境污染影响下产生遗传变异和退化; 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减少和消除有害物质进入环境,以及保护自然资源,维护生产资源的生产能力,使之得以恢复和扩大再生产。,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政策,(一)环境保护的方针 “三十二字”方针 “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 中国政府在1972年人类环境大会上提出。 “三同步,三统一”方针 “在国家计划的统一指导下,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1983年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提出的,是对“三十二字”方针的重大发展。,中国的三大环境保护政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谁污染,谁治理(谁负担) 强化环境管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以“防”为核心,采取各种预防措施与手段,从源头上防止环境问题产生,同时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控制在允许的范围之内。其主要措施有: 把环境保护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进行综合平衡。从“六五”开始,环境保护都被列入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宏观层次)。 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宏观和微观层次)。 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新污染的产生(微观层次)。,我国环境保护政策,“谁污染、谁治理” 凡是造成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的单位与个人,都负有治理或补偿环境污染与生态损失的责任。其主要措施有: 征收排污费和生态破坏补偿费。对超过排放标准向大气、水体等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征收超标排污费,专门用于污染防治。 对严重污染的企事业单位实行限期治理。 结合企业技术改造防治工业污染。国家规定在技术改造中要把控制污染作为一项重要目标,并规定防治污染的费用要占总费用的7%以上。,我国环境保护政策,“强化环境管理” 目的是通过强化政府和企业的环境管理,控制和减少管理不善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主要措施有: 逐步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法规与标准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到2005年底,我国共出台了9部环境保护法律、15部自然资源法、50部环境保护行政法规、200多件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1600余件地方性环境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建立健全各级政府的环境保护机构及完整的国家和地方环境监测网络。 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我国环境保护政策,三项基本政策是一个有机整体,互为支撑,相互补充,缺一不可,不可替代。都是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原则性规定。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环境政策是从经济增长方式、产业结构、工业规划布局以及技术政策角度来考虑的。 “谁污染、谁治理”的环境政策是针对造成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的主体,从经济和技术角度来考虑的。 “强化环境管理”是从环境执法、行政管理、宣传教育角度来考虑的,是三大政策的核心。,“三大政策”的相互关系,4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是指国家为了保证实现环境保护的目的和环境保护基本原则的实施,而制定的一些法律制度的总称。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主要有: “三同时制度” 排污收费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制度 污染集中控制制度 污染限期治理制度,28,1 .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报批的环境法律制度。,29,环境影响评价内容,评价对象 单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对大型综合项目的累积影响评价 对工程的影响评价对政府政策的影响评价,即战略影响评价 单纯的环境污染评价整体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更多地关注资源开发、能源利用等方面的环境影响 评价范围 单纯考虑对自然因素的影响包括社会和经济影响在内的全面环境影响 出现了一些新的环境影响评价形式,如环境风险评价、视觉影响评价、健康影响评价、社会影响评价等。 评价程序 形成了环境筛选(初步评价)、确定范围、预测评价和监督、监测等四个步骤完整的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与规划相结合,并纳入环境规划。,30,中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发展,确立 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后,环境影响评价的概念开始引入中国。 1979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的颁布标志着中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正式建立。 发展 规范建设阶段(19791989) 1981年,基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1986年,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1989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管理办法 强化和完善阶段(19901998) 198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1992年,成立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1998年11月29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提高阶段(1999) 2002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并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3年9月1日起施行。,31,建设项目的环境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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