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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潭电谈判 SG2012005建阳市供电有限公司施工谈判文件项目:110kV 城关变电站挡土墙大修施 工 及 110kV 城 关 变 电站 场 地 道 路 及 排 水 大 修 施 工2012 年 8 月 建阳施工项目谈判邀请函(110kV 城关变电站挡土墙大修及 110kV 城关变电站场地道路及排水大修施 工 )_:一、我公司现要对 110kV 城关变电站挡土墙大修及 110kV 城关变电站场地道路及排水大修进行施工谈判,特邀请贵单位参加。二、请投标单位拿到谈判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谈判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三、谈判单位将按本谈判文件的确定的时间、地点开标,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准时出席,否则视为弃权处理。谈判单位:建阳市供电有限公司地 点:建阳市西桥北路 18 号电力大厦 9 层物流分中心电 话:0599-5812015联 系 人:谢章轩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 附 表项号 项目 内容规定1 工程名称 110kV 城关变电站挡土墙大修施工及 110kV 城关变电站场地道路及排水大修2 谈判编号 潭电谈判 SG20120053 项目业主 建阳市供电有限公司4 谈判范围施工费用约 61.2 万元。其中 110kV 城关变电站挡土墙大修施工约21.69 万元,110kV 城关变电站场地道路及排水大修约 39.51 万元。5 结算费用 标准1、预算采用 2005 版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 版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 版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02 版全国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版。2、信息价采用相应的 2012 年建阳市市场信息价。6 合同价格调整方式 按照投标预算费用报送下浮费率。结算价款审核后施工费用(1-投标报价下浮率)。7 投标申请人的通用资格要求1、申请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组织;2、申请投标人必须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3、近一年内(截至投标截止日,下同)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近三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4、近三年内在国内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5、未被福建省建设厅评为不合格的承包商;或者被福建省建设厅评为不合格承包商,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6、未被福建省建设厅列入黑名单,或被列入黑名单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7、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 投标申请人的专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从事建筑三级及以上的资质;2、近二年完成三项以上的单项施工合同额 30 万元以上土建工程;9 质量标准 依照施工图设计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现行规程规范及业主要求。10 工期要求 满足工程总体进度要求1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12 评标方式 低价中标法,报价实行区间限价,各投标人报价下浮率不得超出 0-20%,否则将作为废标处理。13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壹份14 截标及开标时 间地点截标时间:2012 年 8 月 29 日 15 时开标时间:2012 年 8 月 29 日 15 时投标文件递交至单位:建阳市供电有限公司投标文件递交至地点:建阳市西桥北路 18 号电力大厦 11 层监审部15 谈判单位联系方式公司地址:建阳市西桥北路 18 号电力大厦 9 层物流分中心联 系 人:谢章轩联系电话:05995812015一、总 则1、工程说明工程名称、谈判范围、合同调整方式、质量标准、建设工期等内容以及合同名称均详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2、批准文号见前附表。3、投标费用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结果如何,谈判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4、投标单位资格条件4.1.1 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组织;4.1.2 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4.1.3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从事建筑三级或室内装饰丙级及以上的资质;4.1.4 投标单位近三年内在国内施工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4.1.5 投标单位近一年内(截至投标截止日,下同)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近三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4.1.6 近三年完成五项以上的单项合同额 10 万元以上土建或建筑修缮类工程施工;4.1.7 谈判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谈判文件5、谈判文件的组成5.1 谈判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补充资料和标前会记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第二章投标文件5.2 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中所有的投标单位须知及有关文件修改和澄清等。如果投标单位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谈判单位作为废标处理。6、谈判文件的解释和修改6.1 投标单位提出澄清的问题,应在投标截止日期 2 日前按谈判文件中注明的通信情况以书面(传真) 、发送邮件的形式通知谈判单位。6.2 谈判单位对投标截止日期 1 日前收到的澄清,将以书面答复所有投标单位。6.3 谈判单位可以主动或在答复投标单位提出澄清的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6.4 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应立即以传真形式确认已收到该修改。6.5 投标单位收到的谈判单位的书面修改通知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谈判单位要求投标单位提供的澄清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6 投标单位应充分理解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一经提交,则表明投标单位已经理解谈判文件全部内容。6.7 谈判单位构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日期或延期开标,谈判单位将书面通知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应立即以传真形式确认。三、谈判文件的编制7、谈判文件的语言谈判文件及投标单位与谈判单位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8、谈判文件的组成8.1 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投标报价书(格式见附件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投标法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三)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近二年施工业绩(格式见附件四) 应附有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注:合同复印件以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标的金额所在页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一览表(格式见附件五)施工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8.2 投标单位应使用谈判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但表格内容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9、投标有效期9.1 谈判文件应在本须知第 12.1 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后 90 天(日历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上述规定的期限将被视为投标单位实质性不响应而予以拒绝。9.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谈判单位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投标单位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单位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单位应书面同意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 11 条的规定仍然适用。10、标前会(本次招标不组织召开标前会)10.1 谈判单位不组织召开标前会,投标单位的质疑应在投标截至前六日以书面形式(含文函、传真、邮件)向谈判单位提出,谈判单位将在投标截至前三日之前向各投标单位于以答复。10.2 勘察现场10.2.1 投标单位可以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因投标单位未进行现场踏勘或现场踏勘不完备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10.2.2 谈判单位向潜在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谈判单位现有的能使投标单位利用的资料。谈判单位对投标单位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0.3.3 谈判单位不对投标单位在考察中的行为承担任何责任。投标单位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的费用和责任。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1.1 投标文件为一个包装。包装必须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单位公章。11.2 包装物正面应写明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全称与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和内封文件目录。不论投标单位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11.3 如果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谈判单位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投标单位。11.4 投标文件按时递交至前附表所述的单位和地址。11.5 投标单位应严格按上述条款的规定将投标文件密封,谈判单位拒绝接收任何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12、投标截止期12.1 投标单位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谈判单位。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原封退回投标单位。12.2 谈判单位可以按本须知第 6 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谈判单位与投标单位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相应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13、投标文件的修改13.1 投标单位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谈判单位递交修改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13.2 投标单位的修改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1、12 条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包封上标明修改字样),如果一份标书有几份函件时,应注明哪一份有效,否则所作的修改视为无效。13.3 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的修改均要加以说明,否则对投标文件的修改将被视为无效。13.4 根据本须知第 11 条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与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单位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4、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五、开标15、开标15.1 谈判单位将于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开标由谈判单位主持,邀请所有投标单位参加。投标单位应指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会,否则谈判单位将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15.2 开标时,谈判单位当众宣读投标单位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以及谈判单位认为必要的内容。15.3 开标过程由谈判单位记录,并由投标单位代表当场在开标价格表上签字确认其投标投标及整个开标过程。六、评标16 谈判办法在满足商务和技术要求下,经谈判低价中标。16.1 投标文件中的有关差错按以下规定进行调整: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乘以数量得出的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乘以数量得出的金额为准。3)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4)文字表述与图形不一致,以文字表述为准。16.2 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专人进行答疑。2)投标人应在规定的合理期限内对要求说明和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明确答复,并应有法人授权代表的签署。3)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4)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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