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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北京地区三号债权包6 户企业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办事处持有北京力鸿发展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 6 户企业的债权,现拟采取拍卖方式进行打包处置,有关情况如下。一、债权基本情况截止 2005 年 9 月 20 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办事处对 6 户企业债权余额18,600.30 万元。具体如下表所示:债权余额(2005.9.20)序号 债务人名称总额 本金 利息1 北京力鸿发展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899.03 1,887.89 1,011.142 北京华夏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1,025.07 609.45 415.623 北京中能源发展公司 2,300.26 1,837.00 463.264 北京玛莉琳电脑织物有限公司 5,037.37 2,281.97 2,755.405 北京慧达食用油品有限责任公司 1,723.38 790.00 933.386 北京建朝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5,615.19 2,050.00 3,565.19合计 18,600.30 9,456.30 9,144.00二、债权基本情况(一)北京力鸿发展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力鸿装饰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宵云路 28 号华园饭店 911 室,注册资金1245.11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大彦,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业务范围: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业承包;制造家具。目前企业经营状态:维持经营。自公司成立以来,由于市场竞争激烈,装饰收入不能及时收回,使该公司业务受市场和自身条件的限制出现了亏损现象。2004 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 1761.94 万元;负债总额为3265.68 万元,其中对我办事处负债占其负债总额的 57.81%。该公司无其他金融机构负债。(二)北京华夏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华夏环保成立于 1993 年 2 月,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27 号,现任法定代表人孔中如,注册资金 145 万美元,企业性质合资(其中:华夏海南开发建设经营公司占股 44%,海口华夏金融公司占股 10%,北京市绿川环境科学新技术公司占股 10%,香港方园金融财务有限公司占股 10%,香港凯群发展有限公司占股 20%,北京市科华环境科学新技术公司占股 6%) 。主要产品:台灯式室内空气净化器系列,多功能室内净化器,混合型2/5内燃机排气催化净化组件,汽车排气净化消声器等,并承接环保治理等装修工程。华夏环保已于 2003 年 12 月 18 日被吊销营业执照。2002 年我办事处对华夏环保诉讼追偿债务,二中院(2002)二中民初字第 5213 号判决书认定我办事处胜诉。目前我办事处仍在强制执行中。我办事处对华夏环保债务人中国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还有 107 万元应收债权。目前我办事处以到期债权履行通知的形式要求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将尚未支付的 107 万元及利息支付给我办事处。(三)北京中能源发展公司该公司成立于 1994 年,注册资金 4500 万元,现有职工 40 余人,主营煤炭、原油、电力设备的采购销售,以及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等业务,属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构成为:华北电力集团所属北京中电电器公司(49.8%) ,中国华能集团所属综合利用开发公司(15.55%) ,北京中能源投资咨询公司(16.1%) ,河南灵广制药有限公司(15.55%) ,自然人投资(3%) 。公司成立后,主要从事为关联方北京及华北电力系统的电网改造提供物资供应业务,曾取得较好效益,后由于业务量减少以及竞争激烈订单分流等因素影响,主营收入逐年降低。近几年通过向金融机构融资进行投资转向,开发了钻石公寓写字楼、河南灵广制药厂、瑞福苑住宅楼等项目,由于后期经营不善和开发手续不健全因素影响导致企业目前负担沉重,无力还款。2000 年,该公司重新在工商局注册,更名为北京中能源房地产开发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贷款保证人为中国人福新技术有限公司。中国人福成立于 1992 年,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 988.25 万元,法人代表周汉生,公司注册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四道口路大钟寺存 14 号,公司经营范围为计划生育用品,优生优育教用品及相关的高新技术产品,电子产品的销售。中国人福原主管上级为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2002 年,根据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中国人福新技术开发中心并入中国包装总公司的批复 (国计生委1999101 号)和关于中国人福新技术开发中心等 3 户企业处理意见的批复 (国脱钩组199961 号)文件精神,中国人福划归为中国包装总公司管理。2002 年 5 月 21 日,中国包装总公司批复同意中国人福进行改制,改制后的股东为中国包装总公司、武汉当代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泰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三方的投资比例分别为17%、41.5%、41.5%。根据中国人福 2004 年在北京市工商局年检材料,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中国人福资产总额为 1486.04 万元,负债总额为 583.05 万元,对外投资额为 568.36 万元、净资产为 902.99 万元。2003 年营业收入为 8.97 万元,税后利润为-69.5 万元。3/52002 年 4 月,我办事处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2002 年 5 月 17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02)一中民初字第 4254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保全中能源及中国人福 1888 万元的财产。同年 5 月,法院执行员赴河南查封了中能源及保证人持有的河南灵广制药有限公司 53%的股权。2002 年 11 月 5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02)一中民初字第 4254 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中能源及其保证人向我公司支付本金及利息,判决于 2002 年 11 月 26 日生效。2003 年,中能源公司因其他纠纷涉及刑事犯罪,法院中止了对本案的执行。2003 年年底,经申请本案恢复执行。河南灵广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广制药)为合资经营企业,住所为河南灵宝县涧东开发区,注册资金 4000 万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自产的各种医用抗生素系列西药制剂、口服液。董事长潘振华,投资人:北京中能源发展公司 45%,中国人福新技术开发中心 8%,台湾大武投资机构关系企业耀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47%。(四)北京玛莉琳电脑织物有限公司玛莉琳成立于 1993 年 6 月,注册地址:朝阳区垡头东里 11 号,为中外合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 350 万美元,其中外方投资方为香港当益公司,出资 122.5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1078.7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5%;中方投资方北京市经济贸易技术开发联合公司,出资227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2003.2 万元,占注册资本 65%。该公司自 2003 年起未进行工商年检登记,目前在岗职工 146 人,其中车间人员 106 人,市场销售人员 30 人,退休人员 70人。玛莉琳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高档男女贴身提花内衣裤、紧身衣、健身裤、泳衣、胸围;销售自产产品。原主导产品为“世王”牌内衣制品,以及为“铜牛”等其他品牌内衣作贴牌生产。该公司自有的“世王”商标,因无资金作广告,社会知名度不高,市场占有率一般,长期来一直通过“买一送一”的方式进行销售。玛莉琳公司因无能力按照市政要求进行锅炉改造以及被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等其他债权人起诉查封等原因,已被迫停止生产。玛莉琳公司计划年内进行清算,并注销营业执照。玛莉琳现经营场地为租赁北京市第十针织厂厂房,双方于 1993 年 10 月签订租赁协议,租期 12 年,协议年租金 80 万元。玛莉琳公司合作期为 12 年,应于 2005 年 6 月合作期满。2004 年 7 月 1 日玛莉琳公司给我办事处致函说明:企业因无力进行环保改造,已停产,并提出进行清算。我办事处立即要求玛莉琳在法院公开处置我抵押资产前,停止清算。1998 年 2 月,因玛莉琳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工行东城支行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4/5法院对该公司提起诉讼。1998 年 6 月 19 日,二中院下达(1998)二中经初字第 70 号和第71 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东城支行胜诉,并判决玛莉琳公司自判决书生效十日内偿还东城支行贷款本息。玛莉琳公司于 2005 年 5 月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报破产,二中院于 2005 年 7 月公告。我办已申报债权。该公司最大债权人为我办及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办事处,我办申报债权 5036.85 万元,长城北办申报债权约为 2000 万元。(五)北京慧达食用油品限公司北京慧达食用油品限公司以生产和制造食用油为主,成立于 1994 年,注册资本 2000万元,法人代表姜海艳,位于北京市密云县西田各庄镇苍头村。该企业前身为北京市密云县食用油品厂,始建于 1992 年 8 月,1994 年由北京慧达工贸公司出资收购,并改组建成北京慧达食用油品限公司。该公司于 1999 年上半年停产,大部分职工已遣散,仅有部分留守人员。经工商查证,该企业通过 2004 年年检。现占用土地目前仍在北京市密云县食用油品厂名下,并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且该土地为集体所有土地,慧达食用油仅拥有其使用权,无处置权。目前已抵押给农行。原贷款保证人为密云国际会议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与债务企业为关联企业,法人代表为同一人。会议中心位于北京市密云县溪翁庄镇密溪路西侧,成立于 1995 年 3 月20 日。会议中心原注册资本 1000 万元,1998 年增资至 12,600 万元。经营范围:游乐业、餐饮业、商贸业、饮食加工、宾馆、室内装潢设计安装、冷热饮加工、停车场等。经工商查证,该企业通过 2004 年年检。会议中心总建筑面积近 5 万平方米,主要项目为一高档饭店,该工程现已完成主体结构,尚未完成装修工程,配套及绿化等工程已基本完工。由于资金的原因,现工程处于时断时续状态。目前会议中心主楼、宿舍楼已被抵押,抵押权人分别为为密云县农业信用合作社联合营业部和密云城关农信社,抵押债权 11803 万元。会议中心占地 423101 平方米,土地使用性质为旅游娱乐,用地期限为 1995 年至 2035年。目前土地的使用权已抵押给工行东城支行。工行已于 2004 年底提起诉讼。(六)北京建朝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北京建朝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6 年 11 月,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县留民营生态农场(为租用场所),现办公场所为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乡,法定代表人:李建华,经营范围:环保设备、汽车尾气净化装置制造;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销售环保设备、汽车配件。建朝公司于 2001 年 5 月停产歇业至今。我办事处于 2001 年对该公司提起诉讼。2001 年 12 月 19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5/5院以(2001)一中经初字第 1128 号民事判决书裁定,建朝环保公司败诉。建朝环保公司不服一中院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2 年 7 月 5 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2002)高民终字第 357 号民事判决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02 年 7 月 20 日,我办事处向一中院申请强制执行。2002 年石景山人民法院以民事裁定书(2002)石法执字第 002 号冻结了建朝环保公司办公场所及院内的建筑物,(建朝公司法人李建华以公司资产为夏候晓雷借款 320 万元的担保,因夏候晓雷不能偿还借款,故石景山人民法院以民事裁定书(2002)石法执字第 002 号冻结了上述财产。后该案也移交海淀法院)。 由于建朝环保公司涉诉案件较多,一中院将建朝环保公司的案件全部合并交由海淀法院执行。2004 年 5 月海淀法院委托北京市价格认定中心对建朝环保公司所拥有的房地产进行价格鉴定,鉴定结果为:房地产现实价格为 630 万元,建议拍卖底价为 504 万元。海淀法院根据此价格进行了两次公开拍卖,最终两次公开拍卖都因无人应价而流拍。2004 年 12 月15 日,海淀法院以(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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