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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之探讨 关键词: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请求权过错责任原则内容提要:知识产权侵权属于民事侵权的范畴,但在知识产权侵权归责问题上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知识产权侵权、知识产权侵权归责与侵权责任是相互关联但又有明显区别的概念。为理解知识产权侵权归责问题,可以引入知识产权请求权的概念。在对待知识产权侵权归责问题上,应以过错责任原则为基本的归责原则,而不以无过错责任原则为归责原则。从民事侵权的基本原理、国内外立法及国际公约的规定以及知识产权侵权的现实情况评判,均可以得出过错责任原则为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的结论。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是当前我国知识产权法理论与实践中的热门话题。笔者感到在这一问题上我国理论与实务界仍未取得共识而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其中分歧的焦点是对知识产权侵权归责的内涵、侵权归责与侵权责任的关系,以及知识产权侵权归责究竟应适用何种归责原则等方面有不同认识。本文将以民事侵权法与知识产权法理论为指导,结合知识产权侵权的特性,对该问题进行探讨。一、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的内涵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是针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确定侵权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的标准和原则,因而有必要先明确知识产权侵权的概念。(一)知识产权侵权的概念侵权行为,可以认为是“因作为或不作为而不法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权利的行为”。”1472违法性是任何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如果一个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不具有违法性,就谈不上构成侵权行为。除此之外,在传统的侵权行为构成理论中,还包括损害、行为人存在过错,以及损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知识产权侵权无疑属于侵权行为的范畴。但是,传统上关于侵权行为的构成理论对知识产权侵权的适用,不能简单套用。一般认为,知识产权侵权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具有同一含义。根据学者的观点,它是“违反法律规定,擅自行使或利用知识产品所有人专有权利的行为”。2170笔者认为,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与负载知识产权的有形物侵权不同,侵权边界难以确定,在界定知识产权侵权概念时,不应拘泥于主观过错与损害行为,而应重点关注行为的违法性。知识产权侵权是一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凡是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而损害知识产品所有人的专有权的行为,都是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至于该行为是否造成损害后果、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等,是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问题,不影响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认定。我们知道,知识产权具有法定性,法定性使得任何一个特定的知识产权的成立和受到保护,都需要有特定的法律依据,否则将不能纳入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同样,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也具有法定性。如果知识产权法律没有将某种使用知识产品的行为纳入侵权范畴,那么这种使用行为就不构成知识产权侵权。(二)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的内涵侵权归责原则也就是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责令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正确适用侵权归责原则,对于公平、合理地处理侵权案件,维护社会关系的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侵权法的一般归责原则是关于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规则、与损害赔偿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没有必要涉及一切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德国法学家拉伦茨即认为,归责原则是就赔偿之归责原则而言的,归责是负担行为之结果,对受害人而言是填补其所受之损害。3258-259具体是指行为人在一定主观心理状态支配下实施了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时,应就该损害后果负赔偿责任。侵权归责原则应是仅就损害赔偿而言的。知识产权侵权属于民事侵权范畴,对知识产权侵权归责的探讨也应当在民事侵权责任的体系下进行。从侵权法的发展历史看,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应当只是就损害赔偿请求权而言的,而与其他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无关。4因此,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应当限于损害赔偿之归责原则。二、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理论体例之构建(一)知识产权侵权、知识产权侵权归责与侵权责任的关系确立知识产权侵权归责的目的,是要以一定的标准和原则确定行为人实施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是否需要承担某种法律责任。这里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不是同一概念。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是行为人因侵害知识产权而被施加的强制性法律责任,旨在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利益不受侵犯。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知识产权侵权人承担知识产权侵权责任应当具备的条件。这就涉及到适用何种归责原则的问题。当然,两者亦存在密切的联系,即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认定是确定被控侵权行为人是否承担侵权民事责任以及承担什么样的侵权民事责任的前提,只有在确定了存在知识产权侵权的前提下,也才有进一步界定和追究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必要。就知识产权侵权而言,其构成一般并不需要考虑行为人的主观过错、损害事实,以及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关系,这些都是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所需要考虑的要素。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法律责任。但是,某一特定的知识产权侵权法律责任的承担,需要某一侵权行为具备一定的条件,这就是所谓知识产权侵权责任之构成要件。知识产权除具有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特征外,还具有法定性特征。知识产权具有依法确立的特点。没有法律的明确赋予,知识产权人要获得某种知识产权将无从谈起。与知识产权的法定性特征相对应,知识产权侵权的本质就是实施了为知识产权法所禁止的行为,即行为人从事了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权益的行为。在确认知识产权侵权之构成方面,对行为的违法性应给予特别的强调。在知识产权专门法律中,什么是受权利限制的合法行为、什么是违法的侵权行为,其界限是清楚的。知识产权侵权涉及的就是被明确为知识产权侵权的、违反了知识产权法规定的行为。如果某一行为在知识产权法中具有合法依据,即使该行为没有获得知识产权人的许可,仍然不能认为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有观点认为,侵权行为作为违法的民事行为,须具备损害结果发生的要件,并进而认为在知识产权侵权构成上,也应考虑损害结果问题。实际上,正如史尚宽指出:严格言之,损害之发生,为赔偿义务之要件,而非侵权行为之要件。因此,在认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知识产权侵权时,不需要考虑损害结果因素。 关键词: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请求权过错责任原则内容提要:知识产权侵权属于民事侵权的范畴,但在知识产权侵权归责问题上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知识产权侵权、知识产权侵权归责与侵权责任是相互关联但又有明显区别的概念。为理解知识产权侵权归责问题,可以引入知识产权请求权的概念。在对待知识产权侵权归责问题上,应以过错责任原则为基本的归责原则,而不以无过错责任原则为归责原则。从民事侵权的基本原理、国内外立法及国际公约的规定以及知识产权侵权的现实情况评判,均可以得出过错责任原则为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的结论。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是当前我国知识产权法理论与实践中的热门话题。笔者感到在这一问题上我国理论与实务界仍未取得共识而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其中分歧的焦点是对知识产权侵权归责的内涵、侵权归责与侵权责任的关系,以及知识产权侵权归责究竟应适用何种归责原则等方面有不同认识。本文将以民事侵权法与知识产权法理论为指导,结合知识产权侵权的特性,对该问题进行探讨。一、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的内涵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是针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确定侵权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的标准和原则,因而有必要先明确知识产权侵权的概念。(一)知识产权侵权的概念侵权行为,可以认为是“因作为或不作为而不法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权利的行为”。”1472违法性是任何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如果一个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不具有违法性,就谈不上构成侵权行为。除此之外,在传统的侵权行为构成理论中,还包括损害、行为人存在过错,以及损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知识产权侵权无疑属于侵权行为的范畴。但是,传统上关于侵权行为的构成理论对知识产权侵权的适用,不能简单套用。一般认为,知识产权侵权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具有同一含义。根据学者的观点,它是“违反法律规定,擅自行使或利用知识产品所有人专有权利的行为”。2170笔者认为,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与负载知识产权的有形物侵权不同,侵权边界难以确定,在界定知识产权侵权概念时,不应拘泥于主观过错与损害行为,而应重点关注行为的违法性。知识产权侵权是一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凡是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而损害知识产品所有人的专有权的行为,都是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至于该行为是否造成损害后果、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等,是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问题,不影响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认定。我们知道,知识产权具有法定性,法定性使得任何一个特定的知识产权的成立和受到保护,都需要有特定的法律依据,否则将不能纳入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同样,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也具有法定性。如果知识产权法律没有将某种使用知识产品的行为纳入侵权范畴,那么这种使用行为就不构成知识产权侵权。(二)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的内涵侵权归责原则也就是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责令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正确适用侵权归责原则,对于公平、合理地处理侵权案件,维护社会关系的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侵权法的一般归责原则是关于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规则、与损害赔偿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没有必要涉及一切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德国法学家拉伦茨即认为,归责原则是就赔偿之归责原则而言的,归责是负担行为之结果,对受害人而言是填补其所受之损害。3258-259具体是指行为人在一定主观心理状态支配下实施了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时,应就该损害后果负赔偿责任。侵权归责原则应是仅就损害赔偿而言的。知识产权侵权属于民事侵权范畴,对知识产权侵权归责的探讨也应当在民事侵权责任的体系下进行。从侵权法的发展历史看,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应当只是就损害赔偿请求权而言的,而与其他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无关。4因此,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应当限于损害赔偿之归责原则。二、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理论体例之构建(一)知识产权侵权、知识产权侵权归责与侵权责任的关系确立知识产权侵权归责的目的,是要以一定的标准和原则确定行为人实施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是否需要承担某种法律责任。这里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不是同一概念。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是行为人因侵害知识产权而被施加的强制性法律责任,旨在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利益不受侵犯。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知识产权侵权人承担知识产权侵权责任应当具备的条件。这就涉及到适用何种归责原则的问题。当然,两者亦存在密切的联系,即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认定是确定被控侵权行为人是否承担侵权民事责任以及承担什么样的侵权民事责任的前提,只有在确定了存在知识产权侵权的前提下,也才有进一步界定和追究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必要。就知识产权侵权而言,其构成一般并不需要考虑行为人的主观过错、损害事实,以及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关系,这些都是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所需要考虑的要素。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法律责任。但是,某一特定的知识产权侵权法律责任的承担,需要某一侵权行为具备一定的条件,这就是所谓知识产权侵权责任之构成要件。知识产权除具有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特征外,还具有法定性特征。知识产权具有依法确立的特点。没有法律的明确赋予,知识产权人要获得某种知识产权将无从谈起。与知识产权的法定性特征相对应,知识产权侵权的本质就是实施了为知识产权法所禁止的行为,即行为人从事了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权益的行为。在确认知识产权侵权之构成方面,对行为的违法性应给予特别的强调。在知识产权专门法律中,什么是受权利限制的合法行为、什么是违法的侵权行为,其界限是清楚的。知识产权侵权涉及的就是被明确为知识产权侵权的、违反了知识产权法规定的行为。如果某一行为在知识产权法中具有合法依据,即使该行为没有获得知识产权人的许可,仍然不能认为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有观点认为,侵权行为作为违法的民事行为,须具备损害结果发生的要件,并进而认为在知识产权侵权构成上,也应考虑损害结果问题。实际上,正如史尚宽指出:严格言之,损害之发生,为赔偿义务之要件,而非侵权行为之要件。因此,在认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知识产权侵权时,不需要考虑损害结果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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