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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第一条 为了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的分配资助资源,根据广西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第三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院评定相结合原则。 第四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一)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学院学生资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院的认定工作,汇总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对学生的贫困情况和受资助情况进行记录,并实行动态管理。(二)教学系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由系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担任组长,学工干事、辅导员(班主任)担任成员,负责本系的具体组织、审核、全系平衡、协调的认定工作,建立本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三)以班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班主任)为组长,班干和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的民主评议、审核、平衡、认定的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应经过班级推选,男女各占一定比例,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代表性与服众性,一般不少于本班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向本班同学公布。第五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一)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属于“特别困难”。(二)因家庭遭遇重大疾病、重大自然灾害和事故等突发事件,导致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于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属于“突发事件特殊困难”。(三)城镇低收入家庭(以家庭人均月纯收入不高于南宁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为限)和农村低收入家庭(以家庭人均纯收入作为界定标准,月人均纯收入低于100元,维持日常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的学生,属于“困难”。(四)对于申请认定的学生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不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到高档消费场所消费;经常上网闲聊、下载观看不健康碟片、迷恋网络游戏等;有吸烟、酗酒不良嗜好;4有赌博行为;5女生护肤品、化妆品品种较多或档次较高。6摆排场请客吃饭;7经常购买、穿戴名牌服饰;8拥有中、高档手机或价值超过300元非学习必需的消费品;9月伙食费超过300元。第六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初进行一次。(一)每学年结束之前,家庭经济困难、有意向申请贫困认定的在校学生应自觉到系学工办领取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新生则由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院招生办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同时寄送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如实填写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需提供民政部门颁发低保证复印件,遭遇重大突发事件经济困难家庭需提供相关事件发生材料)。(二)每学年开学时,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布置启动全院认定工作。1、学生提出申请,并填写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辅导员(班主任)负责收集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3、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以学生家庭人均收入对照本办法第五条认定标准,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对于自报属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要进行认真核实,通过民主评议,确定本班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报系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4、系认定工作组要认真审核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结果。如有异议,应与认定评议小组商议后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5、系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在系公示栏公示个工作日。如师生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本系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系认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请复议。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在接到复议提请的个工作日内予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6、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系审核通过的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第七条学院每学年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1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抽选2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对突发事件特殊困难类贫困生应逐个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记入学生诚信档案,并依据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学生应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应及时报告系认定工作组,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进行适度调整(即提高档次、降低档次、撤档)。第八条 出现假贫困生现象时,根据学生弄虚作假的隐瞒度及贫困生的评议、认定程序情况追究评议小组长、认定工作组组长的责任,情节严重者,要进行严肃处理。第九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高职大专生第十条本办法从2010年9月日开始执行。第十一条本办法学院授权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附件1: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件2: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附件3: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4: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基本信息表附件5: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主要考察信息汇总和初步排序表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0年五月二十五日修订附件1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组 长: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副组长:学工处处长、财务处处长成 员:团委书记、后勤处处长、分管理学生工作教学系部领导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名单主 任: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副主任:学工处处长、财务处处长成 员:团委书记、后勤处处长、分管学生工作教学系部领导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设学生资助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学工处处长兼任。成 员:覃 云 朱科宇 郑建宁 李 燕 吴廷川 陈礼彬 罗 侃 柯俊绘 农 贵附件2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系: 专业: 班级: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姓 名性 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入学前户口城镇农村政治面貌毕业学校 高中贫困生档案有无孤是否单 亲父母离异是否烈士子女是否残是否丧父是否家庭联系电话丧母是否家庭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家庭成员情况姓名年龄与学生关系工作(学习)单位职业年收入(元)健康状况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息家庭人均年收入 (元),家庭能供给月生活费 (元),学生本学年已获资助情况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其他情况: 。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字: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联系电话(区号)-邮政编码学生签名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名附件3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 生 本 人 基 本 情 况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民 族身份证号码政治面貌在校联系 电 话系别班别学号宿舍家庭地址有无手机有(价值: 元)无家庭人口家庭劳动力家庭人均年收入有无电脑有无学生陈述申请认定理由学生签字 年 月日注:可另附详细情况说明。民 主 评 议推 荐 档 次A、家庭经济困难陈 述 理 由B、家庭经济特别困难C、家庭经济突发事件特殊困难D、家庭经济不困难评议小组组长签字年 月日认 定 决 定教学系意见 经评议小组推荐、本院(系)认真审核后,学校学 生资助 管理机 构意见经学生所在系提请,本机构认真核实, 同意教学系和评议小组意见。 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不同意教学系和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系党总支书记签字:负责人签字年 月日年月日(加盖部门公章)注:1、评议小组组长由辅导员或班主任担任2、需附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复印件一张或突发事件材料复印件电视墙也就是电视背景装饰墙,是居室装饰特别是大户型居室的重点之一,在装修中占据相当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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