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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学海无涯页码:第14页 共14页2021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计划冬春季历来是火灾高发特别是较大以上火灾多发季节,为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安委办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全国“”结束,在全市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委、政府、部门、行业、社会单位、群众组织、中介机构、社会公民等“八位一体”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要求,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同推进,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控制亡人火灾事故,压降较大火灾事故,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全力维护全市火灾形势平稳。二、工作原则(一)坚持政府主导。推动各级政府切实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和检查督导,统筹推进工作落实。(二)坚持综合治理。有关部门加强行业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强化协作配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舆论和信用约束等手段,集中整治一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三)坚持单位主责。各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组织机构,严格管理制度,建强应急力量,强化培训演练,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四)坚持群防群治。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属地管理,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基础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内容,整合发挥基层力量作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安全治理格局。(五)坚持从严问责。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和问责,推动隐患整改;严格事故查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追究火灾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三、重点任务(一)深化消防安全检查治理。1. 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检查。各地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回头看”,持续加强对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消防设施缺失、损坏,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教育部门加强学校、幼儿园以及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检查,严肃查处未经许可的校外培训机构。民政、卫计部门督促养老院、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加强自防自救应急处置力量建设,加强冬季防火巡查和夜间值守。住建部门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监管,严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违规留宿人员、违规动火动焊等行为。商务部门加强大型商业促销活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规范临时布展、落实现场看护。各有关部门联合消防部门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评定活动,强化消防安全长效管理。2. 深化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检查。各地文旅、文物、消防部门对照前期单位自查、部门排查发现的隐患,督促有关单位逐项落实整改,按期消除隐患。指导博物馆、文物单位开展一次消防设施和电气线路检查维护,结合文物修缮同步增设改造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消防设施,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建强专兼职消防力量,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3. 强化农村社区检查巡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城中村”、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设置影响人员逃生的铁栅栏等问题。各地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指导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小单位、小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居民清理楼道、走廊、阳台等区域可燃杂物,安排人员夜间巡查,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4. 开展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公安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组织物业管理人员、网格员等力量,对辖区居民住宅小区普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梳理一批消防设施缺失或严重损坏的老旧住宅小区,提请当地政府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组织实施消防改造,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装置。深入推进消防安全“进电梯”活动,在居民住宅首层电梯等待区和电梯轿厢内,设置固定消防安全宣传栏或滚动播放消防安全提示。推动高层居民住宅楼逐栋明确“楼长”,并在小区或楼栋醒目位置进行公示。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根据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推进智能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建设。高频次提醒居民外出时务必做到“三清三关”(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5. 推进消防安全综合治理。2021年11月中旬,各地完成大型商业综合体和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一律重新进行整治。2021年12月底前,再次组织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维修改装环节进行专项检查,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结合年底工作,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春节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排查电气线路,重点整治居民住宅电表箱规范设置、电气线路连接不符合安全规范等问题。(二)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1. 加强社会宣传。各地按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与,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全面深化消防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工作,各类学校逐步落实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到位”,各地组织上门开展一次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推进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标准化、特色化、多样化,打造一批规范发展、特色鲜明的教育基地,各消防科普馆、教育馆每周组织不少于一次参观体验。2. 加强安全提示。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各地组织媒体发布火灾风险提示,开展“打铁趁热”式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向各级党政干部和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推送消防安全提示。发展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规范化、智能化开展消防志愿服务活动。督促博物馆、文物单位、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场所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提示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要求。3. 加强消防培训。深化“政府出资保障、消防承办教学、单位免费培训”工作模式,将消防安全培训服务专项资金列入财政保障范围。2021年11月底前,各地结合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宣贯,组织一次行业部门、国有企业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提高消防管理能力。2021年底前,各地消防部门组织一次公安派出所民警、安监员、基层网格员消防业务培训,提高检查巡查能力。督促各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确保所有员工达到“一懂三会”要求;重点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保安、电(气)焊工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三)优化消防救援能力。1. 建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各地结合目标责任书和实际,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员的建设和招聘任务,推进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根据消防队伍改革转隶进程,推动城市和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全部纳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部门统一管理,必要时,选拔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补充执勤,并制定合理的待遇保障。按照冬训要求和消防员职业资格标准,深入推进政府专职消防员执勤岗位练兵工作,适时组织普考竞赛。开展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取得初级灭火救援员职业资格证书。各消防执勤中队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联勤联训。2. 规范完善应急救援机制。整合应急救援力量,规范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健全统一指挥、信息共享、预警响应、应急联动、联合保障、技术支撑等工作机制。各救援力量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及时补充一线作战所需的灭火救援装备器材和保障物资。吸纳化工、建筑、交通等行业专家,加强灭火救援专家力量建设。各级政府建立健全灭火应急救援应急响应指挥机制,明确各职能部门及社会联动单位职责任务,2021年底前,组织消防、气象、水利、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开展一次应急联动实战演练。3. 强化应急救援准备。2021年11月底前,各地市政、供水等部门组织对市政消防水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消防机构对全市消火栓开展检查保养,确保完好有效。各地消防机构按照应急管理部消防局2021年夏训工作总结暨冬训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开展冬训工作,针对各大中队辖区内冬季火灾和应急救援工作特点,完善“营区、单位、基地”三位一体训练体系,强化专业技术培训、加快专业队伍建设。继续开展中队训练基地化轮训工作,强化训练要求、训练内容、训练标准,组织警体运动会、今冬明春普考、比武竞赛等活动,检验和巩固冬训成果。针对冬季严寒、雨雪天气特点,落实人员防寒、装备防冻、车辆防滑措施。深入辖区“高、低、大、化”等重点场所以及火灾易发场所区域开展“863”熟悉演练,修订完善灭火救援数字化预案,组织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实战演练。严格遵守灭火作战“十快”行动要则、灭火救援安全防事故“八必须”要求。(四)做好重大活动安保工作1. 严格管控核心区域。紧盯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活动、国家公祭仪式、“”等重大活动,全力做好消防安保工作。对举办地在我市的重大活动,有关部门组织对会场、住地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严格防范措施,确保绝对安全。各地消防部门组织对本地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等大型活动举办场所,逐一开展“会诊式”消防安全检查,建立“一馆一档”,摸清查透火灾隐患。2. 提升社会面防控等级。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国家公祭仪式等期间,各地组成联合检查组,分时段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夜间营业场所加大错时检查力度,全面降低火灾风险。3. 前置应急力量。各地围绕繁华商圈、游园庙会、公交场站以及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专门力量,加强巡查看护。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针对商贸集中区、化工集中区、大型活动举办场所、城市隧道等重点场所和区域,组织前置应急力量和装备,开展流动式巡防和蹲点式驻守。四、主要措施(一)精准研判风险。2021年11月底前,提请各级政府召开一次常务会或办公会,专题研判本地冬春季火灾形势,部署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各地消防部门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和救援工作,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向政府专题报告,并将各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及突出问题通报相关部门。有关部门根据本行业系统火灾风险,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二)开展约谈提示。提请各级政府重点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县(区)级政府和行业部门、国有重点企业。有关部门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行业系统单位主要负责人。消防部门重点约谈大型连锁企业、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督促有关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列出一份隐患整改清单,向社会作出一次整改承诺,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组织一次全员“一懂三会”培训,开展一次应急演练。(三)实行清单治理。2021年11月底前,各地分行业、分领域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清单。2021年底前,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本行业系统单位自查情况和火灾隐患开展排查,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全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对隐患整改情况,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四)集中曝光督办。对国务院安委会反馈的以及文物、消防部门联合督导组发现的火灾隐患突出的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组织媒体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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