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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餐桌污染工作方案 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根据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工作部署,结合省政府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的要求,制定20_年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如下: 一、治理畜牧业产品污染。由市农业局承办,市经贸局、卫生防疫站、质监局、工商局、公安局协办。治理目标:实行定点屠宰区域的猪、牛、羊定点屠宰率均达到85以上;上市猪、牛、羊肉卫生指标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加快规模饲养场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继续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品牌肉上市;生产和流通环节生猪“瘦肉精”检出率、上市禽类抗生素、磺胺类药物残留和鲜牛奶抗生素超标检出率均控制在1以内。主要措施: (一)由市经贸局负责,市农业局、工商局、公安局配合,加强生猪、牛、羊定点屠宰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和查处生猪私屠滥宰行为,继续抓好牲畜屠宰定点屠宰厂(场)清理、整顿和管理工作。市工商局负责、市农业局配合,积极推行鸡鸭集中宰杀试点工作;市经贸局、市工商局负责品牌肉的宣传推广工作,提高品牌肉的市场占有率。 (二)由市农业局牵头负责,治理畜牧养殖污染,加快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头监管,建立健全防范病死猪肉上市的有效管理机制。从头上解决染疫、病死畜禽流入市场的问题。 (三)由市质监局负责,市卫生防疫站、农业局配合,加强对鲜奶成品卫生质量自检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成品奶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 (四)由市农业局负责,开展全市兽药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规生产、销售、使用兽药的行为。 (五)由市农业局负责,开展对规模饲养场使用抗生素和磺胺类药物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鲜牛奶抗生素残留的检测。 (六)由市农业局负责,在巩固提高生猪“瘦肉精”禽类抗生素磺胺类药物检测工作基础上,开展生猪莱克多巴胺尿样检测,继续开展省际边境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工作,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加强疫情预警,严格重大动物疫情检测、报告处置制度。原创文章,尽在文秘知音.wm338.网。 (七)由市卫生防疫站负责,加强对宾馆餐饮部、酒楼、饮食店、学校、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畜禽产品购进的卫生质量管理,监督企业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制度,查处违规行为。着力在餐饮业推进品牌消费,实行定点采购。 二、治理种植业产品污染。由市农业局承办,市卫生防疫站、工商局、粮食局协办。治理目标:上市蔬菜农药残留和重金属超标率、上市主要水果农残超标率、主产区茶叶农残超标率均控制在5以内;大米卫生指标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主要措施: (八)由市农业局负责,继续建立和完善全市产地定点监测网和农药残留检测、蔬菜重金属残留检测。 (九)由市农业局负责,开展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行为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果蔬用药和农药店经营剧毒农药的管理,建立专柜和台帐,实行索票索证,强化对果蔬、茶叶使用的农药添加含有国家禁(限)用的高毒农药成份抽检和查处力度。市供销社负责做好系统内农药经营企业的管理工作,做好连锁配送经营,深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 (十)由市卫生防疫站负责,开展对上市蔬菜、水果、茶叶、大米重金属、农药残留的抽检;由市工商局负责督促城区水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建立蔬菜、水果快速检测室并开展日常抽检,加强索证索票,市场准入管理。 三、治理水产品污染。由市农业局承办,市卫生防疫站、工商局协办。治理目标: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检出率控制在5以内,水产品及水发产品甲醛检出率控制在1以内,主要措施: (十一)由市农业局负责,开展水产品药残专项治理,加强对水产养殖中兽药使用、兽药残留检测和监督管理,严防使用孔雀石绿,加大违法用药的行政处罚力度,并负责推进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建设,促进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 (十二)由市卫生防疫站负责,市工商局、农业局配合,开展水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水产品及水发产品甲醛等有毒害物的监督抽查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由市工商局负责督促城区和主要集镇水产品批发和农贸市场业主设立水产品甲醛快速检测室,并开展日常抽检。 四、治理饮用水污染。由市建设局、卫生防疫站、水利局承办。治理目标:城市市政供水管网末梢水水质合格率达到98以上;二次供水清洗率达80以上,4项常规指标合格率达95以上,浑浊度1NTU达标率在90以上;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卫生指标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达95以上;农村行政村的供水覆盖率80以上。主要措施: (十三)由市环保局负责,开展保障居民集中区和饮用水地等敏感区域环境安全大检查,重点排查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企业、各类废渣坝和尾矿坝、生产经营处置危险化学物品的企业及放射使用单位,清除生产、运输、储存、处理、处置等环境安全隐患。 (十四)由市建设局、卫生防疫站负责,开展自来水水质、二次供水及其设施的监督检查,重点抽查城区市政供水单位设施及水质卫生状况,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加强对二次供水清洗队伍及其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督促清洗、消毒和水质送检;继续开展城区供水水质检测工作的质量考核,确保市政供水水质达到国家标准。负责督促街道居委会、社区、物业管理等开展辖区内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工作和市政直供工作。 (十五)由市卫生防疫站负责,对全市瓶(桶)装水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发放的规范管理,开展对全市瓶装饮用水市场的抽检;由市质监局负责加强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质量卫生日常监管和抽检工作。 (十六)由市卫生防疫站负责,市水利局配合,制定全市农村饮用水监测方案,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监测点,扩大农村水质监测点的覆盖面,加强农村饮用水监测工作,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 (十七)由市水利局负责,继续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实施福建省千万农民饮水工程建设规划,推进百万农民饮水安全工作,新建10个村级供水设施。 五、治理加工食品污染。由市质监局承办,市卫生防疫站、工商局、药监局、粮食局协办。治理目标:全市酱油、食醋、鱼露、豆腐等豆制品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达96以上;粮食复制品(挂面、线面、粉干等)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达到95以上;食用油B1市场抽检超标率控制在1以内,食用油过氧化值、酸值市场抽检超标率分别控制在3以内;小麦粉增白剂市场抽检合格率、肉蛋乳再制品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均达98以上;罐头、糕点、饮料、酒类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达到91以上;米、小麦粉、食用油、酱油、醋、肉制品、乳制品、冷冻饮品、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白酒、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7类食品无证生产销售行为得到遏制;全面推进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主要措施: (十八)由市质监局负责,全面实施商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全面推进糖果制品、茶叶、啤酒、葡萄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生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3类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强化对大米、小麦粉、食用油、酱油、食醋、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冷冻饮品、方便面、饼干、罐头、速冻米面、膨化食品、白酒、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7种食品无生产许可证的查处力度。 (十九)由市质监局负责,建立健全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食品生产加工业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成立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地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意见,部署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食品生产加工安全责任书,在乡镇(街道)政府设立食品生产加工安全兼职协管员,协助质监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切实做到职责到位。各级政府要大力支持质监部门进一步完善“三员四定、三进四图、两书两册一证一报告”的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机制(三员即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四定即定区域、定任务、定人员、定责任;三进即进村、进户、进企业;四图即食品企业数量变化动态图、食品行业分布图、监管责任落实图、食品安全警示图;两书即责任书、承诺书;两册即乡镇分管食品安全领导、协管员花名册;一证即食品生产许可证;一报告即定期向当地政府报告食品质量安全工作)。 (二十)由市质监局负责,按照分类监管的原则,采取巡查、强制检验、定期抽查、年审、执法检查和回访等措施,加强对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后续监管,规范获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高食品生产加工水平,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二十一)由市经贸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防疫站、药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协作机制,共同组织在生产、销售、消费等环节开展以查处无证生产销售为内容的联合执法专项检查行动,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等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保健食品添加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 (二十二)由市质监局负责,工商局、卫生防疫站配合,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落实“既要便民,又要管好”的原则,对食品小企业小作坊进行分类的监管,将加工食品分为风险食品、重点监管食品,对有一定基础的,帮扶引导促进其提高生产水平和质量水平,对不具备生产条件的风险食品、小作坊予以关闭。 (二十三)由市质监局负责,市卫生防疫站、工商局配合,在全市范围开展乳制品专项整治工作,着重强化对婴幼儿奶粉和学生奶卫生质量的监督检查,继续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开展对皮蛋、酱油、月饼、蜜饯、腐竹、黄花菜等食品的卫生质量抽检。 (二十四)由市质监局负责,工商局配合,组织落实“四个一批”,即扶持一批名优食品企业争创名牌产品,帮助一批中小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做大做强,提请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关闭一批不具备生产条件的食品生产企业、严厉惩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 (二十五)由市卫生防疫站负责,市工商局配合,继续在全市推进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实施工作,监督食品零售企业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经营散装食品。 (二十六)由市粮食局负责,加强粮食系统内大米、小麦粉、粮食复制品、食用植物油加工企业(包括省市定点骨干粮食加工企业)管理,完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引导企业提升质量安全保证能力。 (二十七)由市粮食局负责,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对地方储备粮油质量状况的监督抽检,定期对收购、储存、加工活动中的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进行抽查和监测,严格执行陈化粮处理若干规定,做好陈化粮流向跟踪监督工作,防止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 (二十八)由市粮食局负责,会同市粮食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工作,组织粮食企业开展创建“放心粮油”产品、“放心粮油销售企业”活动,开展建立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诚信企业试点活动。 六、治理餐饮业食品污染。由市卫生防疫站承办,市经贸局、教育局、工商局、环保局协办。治理目标:全市餐馆(酒家、酒楼、酒店、饭店等)小吃店、快餐店、食堂、学校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各项卫生指标基本达到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城区学校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城区学校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各类熟食摊点食品基本符合国家或省有关卫生标准。主要措施: (二十九)由市卫生防疫站负责,加强对餐饮业的卫生监督管理,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要求严格审查申请办证的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卫生条件,并逐步清理已获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开展限期整改工作,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餐饮单位坚决依法停业或吊销卫生许可证,把好卫生许可证的准入关。 (三十)由市卫生防疫站负责,继续实施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监督餐饮单位建立健全原辅料采购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台帐登记、食品留样、不合格原辅料销毁等制度落实,落实餐饮单位法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负责人制度和大中型餐饮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并向社会公示进展情况。 (三十一)由市卫生防疫站、市教育局负责,加强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推行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城区学校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对各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学生用餐和课间学生营养奶的监督检查,建立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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