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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书记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调研报告 科学发展观的实践依据政法委书记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调研报告-坚持以人为本执法理念促进社会平安稳定和谐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方案安排,近日,自己带领政法委副书记刘兴国、朱志鹏等同志,先后深入部分乡镇、政法各部门及县直有关单位进行了走访调研,在调研中自己发现,基层群众对政法干警工作作风有很大的意见,甚至有的还越级上访,对此,自己进行了客观冷静地分析p ,结合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形成调研材料。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四个方面的内涵是一个科学体系、统一整体。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政法工作,重点是在政法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这个核心。政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视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具体来讲,应当做到以下三个方面:一、要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做工作感情问题就是立场问题,是政治方向、政治原则问题。感情也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决定着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工作部署和工作效果。如果一个人、一个团体、一个政党对人民群众有感情,做出的决策部署,制定的政策措施,就是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就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和需求;反过来,对人民群众没有感情,做决策、办事情就不可能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政法机关是国家专政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神圣职责。巩固政权、维护稳定、促进发展,说到底都是一个人心向背的问题。政法机关履行好工作职责,一方面要发挥好打击和预防犯罪的职能作用,在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及时有力的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另一方面,要发挥好服务群众的职能作用,切实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以良好的作风和优质的服务,树立政法机关的良好形象。因此,政法机关能不能履行好肩负的职责,第一位的就是要看是不是对人民群众有感情。如果我们对人民群众充满感情,就会积极主动去做好各项工作,即使是外行也能很快成为内行,责任心事业心都会得到加强,作风也可以很快得到改进,工作效果也会显现出来。如果黑恶团伙成势、“两抢一盗”等刑事犯罪多发、人民群众缺乏安全感,就不仅仅是工作方法和工作手段上的问题,就应当在工作责任心上找问题,就要认真反思一下,政法机关是不是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了,是不是真正为群众着想了。我们讲人民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但有些事情却没有做到为群众着想、为群众服务。现实生活中一些群众为了维护自己的切身权益,到乡里、县里上访解决不了问题,又长途奔波,到省里、到_上访,有些地方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把他们拦回来、哄回来,甚至押回来,但又不去真正解决问题。这些上访群众如果是自己的兄弟姐妹,会这样对待他们吗?如果问题在应该解决的地方解决了,群众是不愿意花费那么大的精力、财力四处上访告状的。产生大量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的原因,主要是我们工作没做好,特别是我们执法办案部门没做好,关键问题是对群众尤其是农民群众有没有感情,有没有责任心、事业心,是不是把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作为份内的事情去认真对待、认真解决了。而责任心和事业心来自于对群众的感情,来自于对党的忠诚。只有带着真情实感,才能切实解决问题、做好工作。二、要围绕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部署工作对群众是不是充满感情,体现在工作上,就是看站在哪个立场上、从什么样的出发点来做工作的。政法机关安排部署工作,首先要考虑是否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考虑当前人民群众最需要我们做什么、最希望我们做什么,围绕着群众的要求和期待去研究思考、部署落实。如果只是为自己的利益、为自己的官位着想,工作中就会走形式、摆花架子,就会围绕着出政绩、应付上级检查来安排部署,而不是从群众的要求和期待出发来部署和落实。带着这样的思想观念去做工作,是不可能取得好的效果的。无论是从政法机关的性质和职责上讲,还是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上讲,我们的各项工作安排都必须紧紧围绕群众的利益,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紧紧抓住这一点,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利益,政法队伍的形象才能得到提升,政法工作才会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和强大动力。体现在实际工作中,要从人民群众对严格公正执法的需求出发,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政法工作的生命线,依法公正地处理每一起案件,为人民主持公道,伸张正义;要从人民群众对安全稳定的需求出发,严厉打击和预防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增强群众安全感,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环境;要从人民群众对优质高效服务的需求出发,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拓宽服务途径,牢固树立以改善服务为重点的社会管理新理念,把服务的理念融入到政法工作的各个方面。这几年,我们部署开展的社会法治理念教育、解决法院执行难、处理涉法涉诉上访问题、“扫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政法机关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等,无一不是从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的。这些工作部署既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符合政法工作实际。因此,我们要不断地深入研究思考当前要做好什么工作,怎样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努力方向。三、要以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政法工作的根本标准评价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工作,得了多少荣誉、受了多少表彰并不十分重要,这些固然能够说明点问题,但不一定能代表工作的全貌。一个地方、部门的工作如何,主要应由人民群众来评判,根本标准是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政法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最直接,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感受最准确、最真实,也最有发言权。因此,检查考核工作要采取多种办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意见,看群众的评价。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中。从群众的谈话中就可以了解一个地方工作的真实情况、干部作风的真实情况。不仅对一个部门的工作,对一个干部的评价也是如此。今后,评价政法机关的工作,要更加全面、更加深入地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让群众来评价,这既是体现人民民主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政法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政法部门本质上是为人民服务的,应该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检验,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根本目标和最高标准,多做让人民群众长期受益的事,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经得起群众、经得起实践检验的实绩,为我县的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第 4 页 共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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