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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最新建筑施工物租赁合同范本【标准版】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那么,正规的建筑施工物租赁合同应该如何书写,在签订建筑施工物租赁合同的过程中又有哪些风险和考前须知呢?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0最新建筑施工物租赁合同范本【标准版】合同编号:_出租人:_签订地点:_承租人:_签订时间:_年_月_日风险告知:承租方在签订本建筑施工物租赁合同之前应核实该设备是否为出租方所有,是否有共有人存在,出租方是否对该设备有本质处置权,否那么该合同无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那么,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关于租赁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等详细要求,以文件方式详细列明,并以附件的方式附于本合同之后)第二条租赁物资的用处及使用方法:_。风险告知:合同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承租人一方应当告知出租人被租赁物品的用处。本合同是建筑施工物租赁合同,主要用处一般是用于建筑施工使用,承租人不应当在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进展违法建立,不的使用租赁物进展违法行为。第三条租赁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共计_天。承租人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_日内,重新签订合同。第四条租金、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收取租金的标准:_。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_。第五条押金(保证金)经双方协商,出租人收取承租人押金_元。承租人交纳押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承租人返还租赁物资后,押金退还承租人。第六条租赁物资交付的时间、地点及验收方法:_。第七条租赁物资的保管与维修一、承租人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资损坏、丧失的,要按照双方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方法,由承租人向出租人偿付赔偿金。二、租赁期间,租赁物资的维修及费用由_人承担。第八条出租人变更一、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应正式通知承租人,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人即成为本合同的所以出租人。二、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承租方在未经出租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建筑工程施工物进展转租等事宜,承租的建筑工程施工物转租之前必须获得出租人同意,且不得改变施工物的用处。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施工物转租的,出租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因施工物转租造成的损失。第九条租赁期满租赁物资的返还时间为:_。第十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一、出租人违约责任: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_%的违约金。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_%的违约金。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人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_%的违约金。4.其他违约行为:_。二、承租人违约责任: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_%的违约金。2.逾期不返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_%的违约金。3.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_%的违约金。4.其他违约行为:_。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治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_种方式处理:(一)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其他商定事项:_。第十四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份,合同双方各执_份。本合同附件_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出租人(章):_住所:_法定代表人(签名):_民身份证号码:_委托代理人(签名):_:_开户银行:_账号:_承租人(章):_鉴(公)证意见:_鉴(公)证机关(章):_住所:_法定代表人(签名):_居民身份证号码:_委托代理人(签名):_:_开户银行:_账号:_ 租赁合同的考前须知:出租人的义务1.交付出租物。出租人应按照合同的商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物的使用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按照商定交付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物的使用不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使之处于承租人得以使用的状态。假如合同成立时租赁物已经为承租人直截了当占有,从合同商定的交付时间时起承租人即对租赁物享有使用收益权。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商定用处。租赁合同是接着性合同,在其存续期间,出租人有接着保持租赁物的法定或者商定质量的义务,使租赁物合于商定的使用收益状态。倘发生质量降低而害及承租人使用收益或其他权利时,那么应维护修缮,恢复原状。因修理租赁物而妨碍承租人使用、收益的,出租人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但按商定或适应应由承租人修理,或租赁物的损坏因承租人过错所致的除外。3.物的瑕疵担保。出租人应担保所交付的租赁物能够为承租人依约正常使用、收益的状态,即交付的标的物须合于商定的用处。4.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出租人应担保不因第三人对承租人主张租赁物上的权利而使承租人无法依约对租赁物进展使用收益。折叠承租人的义务承租人的义务1.支付租金。合同法第226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商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确,按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合同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金为租赁物使用收益的代价,一般以金钱计,当事人商定以租赁物的孳息或者其他物充当租金的,也无不可,但不得以承租人的劳务代租金。商定以一方付出老吴为对物的使用收益的代价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为租赁关系。租赁的数额得有当事人自行商定,但法律对租金数额有特别规定者,那么当事人应当依法律的规定商定;当事人商定的租金高于法律规定的最高限额的,其超过部分应为无效。承租人交付租金,应依当事人依法商定的数额交付。租金虽为租赁物使用收益的代价,但在因承租人本人的事由而致不能对租赁物的全部或者一部为使用收益时,承租人不能免除或者部分免除交付租金的义务,仍应按商定的数额交付租金。依合同法第231条的规定,在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缘故此部分灭失时,因承租人对租赁物的部分不能为使用收益,承租人可就灭失部分恳求减少租金;假设租赁物剩余部分不能实现租赁目的,承租人可解除合同,从而免除交付租金的义务。承租人交付租金,应当依数一次性交足,不能仅交租金的一部分,而拖欠一部分。承租人延迟交付租金的,自应负债务延迟履行的责任。合同法第227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延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能够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能够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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