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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意见(实行) 内容提示: 工资集体协商的涵义及重要性 协商应遵循的原则 协商的内容 协商代表的产生和构成 协商的程序 工资协议的签订 违约处理办法 工作要求 工资集体协议书(样本) 企业工资集体协议审核通知书(样本) (一)工资集体协商的涵义及重要性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问题进行平等协商,并依法签订工资集体协商(简称工资协议)行为。工资集体协议是双方就劳动报酬而签订的单项集体协议,是集体合同的重要内容。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依法保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是协调劳动关系,预防和调处劳动争议,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手段。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对推进企业改革和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 (二)协商应遵循的原则 1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按劳分配为主体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实行同工同酬; 3坚持效率优先; 4兼顾国家、企业和职三方利益; 5. 协商双方应坚持平等、互利、合作。 (三)协商的内容 1 企业基本工资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方式; 2 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和调整幅度; 3职工工资支付办法和发放时间、职工在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方法; 4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方法; 5企业补充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 6工资协议的修改、变更条件、违约责任、生效的起止日期等; 7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与工资待遇有关的其他事项。 协商双方的权利、义务;违背合同的处理程序和具体办法;合同执行的监督检查等可作为协商的辅助内容加以规定。 (四)协商代表的产生和构成 1工资集体协商代表人数由双方根据情况自定,人数对等,并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双方应另行指定记录员各一名。 2职工一方首席代表为工会主席,工会主席不能出任首席代表时,可书面委托工会其他负责人为首席代表。职工方其他代表由工会确定或由职工民主选举,推举的代表须得到企业半数以上职工的同意。 企业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不能出任时可书面委托企业其他经营管理人员担任。企业方其他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指派。 3协商双方代表一般由本企业人员担任,必要时也可聘请本企业以外的人员担任本方的协商顾问。 4协商代表一经产生,必须履行义务,遇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空缺的,应及时指派或推举新的代表补缺。 5协商代表的任期由各方自行决定。协商代表在任期内,除个人严重过失外,企业不得解除与协商代表的劳动合同。 6协商代表在参加工资集体协商期间,应视为提供正常劳动、享受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保险福利待遇不变。 7协商代表的权力,按劳动部颁发的集体合同规定执行。 8协商会议执行主席,一般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担任。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工资集体协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对协调过程中发生的紧急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9协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由双方事先商定。会议所需要费用由企业方负担。 (五)协商的程序 1工资集体协商的时间可在集体合同中约定,也可由协商双方约定,一般情况下可每年一次。 2协商的具体内容由双方可任何一方提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另一方收到通知后,应在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如无正当理由,任何一方不得拒绝协商。 3协商双方应在协商前,进行认真研究和准备,并各自提出工资集体协商的方案。在必要的时候,可由双方的首席代表先进行较小范围的协商。工会提出的协商方案,应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并经一定民主程序审议,同时,工会应通过多种形式充分了解和熟悉企业的生产、经营实际状况。 4工资集体协商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1) 企业外部因素 国家、地区颁布的有关社会经济和收入分配方面的法律、政策及地方性法规; 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地区、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地区、行业的人工成本水平; 地方政府发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的价位最低工资标准; 国家银行利率、税率和汇率等的变动情况。 (2) 企业内部因素 企业实现利税、企业净产值、劳动生产率、工资利税率、资本收益率; 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企业人工成本水平; 上年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企业工资支付能力等。 5双方协商时应在不泄露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的前提下,主动向双方提供有关的情况和资料。上级有关部门要为企业工资协商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指导。 (六) 工资协议的签订 1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由双方共同或委托一方起草工资协议草案。 2工资协议草案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审议。协议草案经审议未获半数通过时,工会应要求企业方重新协商修改。 3工资协议草案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并于7日内由企业方将工资协议一式四份及说明,按分级管理的原则,报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验登记。劳动行政部门应在收到工资协议15日内对工资协议的内容、协商双方的资格和签订程序等依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工资协议生效。审验未通过的,双方要就劳动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重新协商修改,并于7日内再次向当地劳动部门重新报送、审验。 工资协议核准后,劳动行政部门应向协商双方送达工资集体协议审核通知书。 工资协议审验登记申请报出20日内,协议双方未收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工资集体协议审核通知书,也未收到修改通知的,视为核准。 工资协议按规定生效后,双方必须依法严格履行,并定期对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工资协议中的某些条款进行变更或修改,并报劳动部门备案。新协议未生效前,原协议仍然有效。 生效的工资协议应由企业工会报送上一级工会备案。 4协商未达成一致或出现事先预料的问题时,经双方同意可暂时中止协商,中止期限最长不超过30天。具体中止期限及再次恢复协商的时间、地点、内容由双方商定。 5双方再次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协调处理的书面申请。劳动部门在协商处理有关争议时,应组织同级工会代表、企业方代表和其他有关方面代表共同进行。 6劳动行政部门在决定受理之日30日内结束协调工作。经协调后,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的,须按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协调处理意见的意见执行。 7工资协议生效后,双方都有义务传达到全体职工,在全体职工的监督下,双方共同履行协议。 (七)违约处理办法 工资协议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依法履行。在协议有效期内,因一方过错致使工资协议未履行的,有过错的一方除应立即履行工资协议外,还应承担违约责任。 企业违反工资协议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职工造成损害的,企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工作要求 1选择试点要积极稳妥,可优先选择工会组织健全、生产经营正常的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国有企业作为试点。通过试点总结经验,完善办法,逐步扩展到各类企业。 2各市、地选择的试点企业,要将其基本情况(企业名称、性质、职工人数、工资水平等)以及协商后签订的工资集体协议及时报送省劳动厅和省总工会备案,以便掌握情况,总结经验。 3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要积极向试点企业提供有关资料,并及时指导和帮助试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九)工资集体协议书(样本)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盖章): 经济类型: 法人代码: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甲方 企业首席代表: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 职工首席代表: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协商双方代表名单 工资集体协议书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河南省关于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试行意见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本协议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资协议的内容。 1企业基本工资制度: 2工资标准。 3企业根据各类人员不同岗位性质,工资分配的具体形式为: 4企业年工资总额达到 万元,年增长 %;员工年平均工资达到 元,年增长 %。 5企业以法定货币(人民币)形式,于每月 日支付全体员工的工资。如遇节假日、休息日可提前或推后至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6. 加班加点工资的支付办法为: 7. 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以及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计划生育假、产假等假期间,应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按照不低于其本人基本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8. 员工在病假、事假以及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支付办法为: 9. 奖金、津贴、补贴的分配形式为: 10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办法和标准为: 11各项福利待遇为: 第三条 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是: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可以制订与工资支付相关的规章制度;企业根据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考核和奖惩;根据对员工的考核情况,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员工的工资。 第四条 员工的权利和义务是:企业工会或协商代表应参与企业规章制度的制订;员工应积极负责地按时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员工完成任务后,按时足额领取劳动报酬。 第五条 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或变更。 1国家法律、规定有重要变化,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等。 2企业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工资协议中的部分条款难以履行时; 3本地区或同行业员工平均工资水平发生较大变化; 4城镇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发生重大变化,影响企业员工实际工资收入较大。 第六条 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协议: 1 企业破产或濒临破产; 2 协议双方发生重大对抗,致使企业生产经营不能正常运行; 3 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条款不能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拒绝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协议或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时,应按国家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4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给双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和省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当地劳动部门和企业上级工会组织各一份。 以上所列条款已经协商,双方确认无误。 企业首席代表签字(盖章) 员工首席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十)企业工资集体协议审核通知书(样本) 您公司(厂) 年 月 日报送的工资集体协议书收悉,经审核,签订程序合法,内容有效,从签订之日起协议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规定。 附修改意见: 劳动局(盖章) 年 月 日 详见河南省劳动厅印发关于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试行意见的通知(2000年6月19日豫劳计薪字200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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