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亲,该文档总共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专利答辩怎么写 专利答辩 不属于商业方法,而是新颖性创造性,可以被授予专利权意见陈述 专利答辩 申请号:202210226923X 申请人认为,本申请不属于商业方法,具备了新颖性、创造性,可以被授予专利权,理由如下: 现有技术中,大额支付是一种在线支付手段,具体是登陆到银行终端进行在线交易,具体的应用如网上银行;小额电子钱包支付则是一种离线支付手段,具体应用如非接触式的公共交通卡。对应的,大额支付是使用的电脑终端,如PC机;小额支付则是使用专用的近距离读取设备,如公交车上的读卡设备。所以,两者是具备本质区别的截然不同的技术内容。而现有的设备,仅仅都是提供单一功能的设备,在对应的应用软件中体现的流程方法中,也都是单线流程。 两者的缺陷也很明显:大额支付安全性高但步骤繁琐;小额支付方便快捷但安全性较差。在实际的生活使用中,两者往往相对独立,直观感受就是消费场所放置很多的读/刷卡设备,用户手上存放公交卡、银行卡、手机支付终端等很多载体,使用并不方便。 本申请的发明目的在于:将大额支付的在线支付和小额支付的离线方案进行整合,实现一种最为便捷、安全性更高的快速支付的解决方案。这个目的是一个技术性的目的,提出的是一个全新的操作和处理流程,根据这个流程配合进行数据传输和安全配套,可以实现本发明。 同样,权利要求、尤其是权利要求1和2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同样应属于技术方案,并且具有新颖性创造性,理由主要是两点: 1,如前述,大、小额支付本身是差异性很大的两类技术,虽然应用上各有不足,但基本满足如今的应用,所以并没有人动意将两者合在一起,且两者的组合存在诸多技术问题:处理流程从何处开始,是大额支付的刷卡登陆使用者账户还是小额支付的快捷身份辨别开始?如何触发大小额的分界点?设备有何要求?数据传输有何要求等等。并不是如审查意见所说大、小额支付可以不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直接无缝拼接。 2,从本申请的内容来看(具体见说明书14段、附图2等),本申请在描述过程中,始终说明是采用一种移动终端,这也隐含公开了一个技术手段,限制了本方法的应用设备是如智能手机、掌上电脑之类的移动终端,鉴于现有的手机并不含有电子钱包的功能,所以隐含公开的是采用一种带有近距离非接触支付模块的改良的手机、掌上电脑等移动终端。这也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的。 总的来说,本申请期望解决的是一个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手段中,将两个技术内涵完全不同的两类支付技术创造性的合在一起,这本身就不具备显而易见性;并且在这个组合过程中,完整的方法流程中,也有硬件设备的技术内容,是技术层面的创新。在本申请的方法指导下,可以通过软件语言的编译和移动终端的改造来实现本发明。最终的效果是最大化的利用了现有移动终端资源,在安全性和便利性之间实现了兼得,是具有显著进步的方法。 所以申请人认为本申请不属于商业方法,而是具备新颖性创造性的,可以被授予专利权。 本文来自 3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