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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可行性研究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 谈小生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国力的不断增强,边境 地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发展十分迅速,如广西省近几年对越南 的贸易呈现加速增长势态,年平均增长40%以上,采用人民币计价结 算的占85%以上;云南省和缅甸.老挝和越南三国的跨境贸易额年平 均在20%以上,采用人民币计价结算的占85%左右。另外,新疆和 俄罗斯及中亚国家,内蒙古和蒙古,黑龙江和俄罗斯等跨境贸易也在 不断发展壮大,用人民币计价结算的贸易比重逐步增加。一、建设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的必要性我国政府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十分重视。2009年4月8日, 国务院会议决定在上海市和广东省的广州、深圳、珠海、东莞4城市 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2009年7月2日、3日,中国人民银 行先后公布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2009年7月6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在上述五个试点城市正 式启动;2010年6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委联合发布了关 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国内试点范围 扩大到北京、江苏、浙江、福建等20个省区市,而将境外地域由港 澳、东盟地区扩展到全球所有国家和地区,而且试点的业务范围也扩 展到货物贸易之外的其他经常项目的结算。同时,中国人民银行通过 与多个国家签定巨额货币互换协议,及推动人民币成为周边国家贸易 结算货币的政策布署,也加快了人民币区域化和国际化的进程。正在试点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处理中,虽然大多数跨行支 付清算最终需要通过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实现,但境外参加银行需要 在境内寻找商业银行作为代理,或以香港清算行为代理,而且境外参 加银行需要通过相关网络如SWIFT或专网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 务信息发送给境内代理行或香港清算行,然后通过支付系统或商业银 行行内系统进行最终的支付结算,这种结算方式的业务处理流程不直 接、需要经过多个中间环节,其效率和安全上都有一定的不足,如果 建设一个相对独立的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将会在境外银行和境内金 融机构之间架起一条快捷安全的无缝信息通道,使人民币跨境支付业 务的处理更加迅速便捷,也更加安全可靠,同时也为人民币走出国门, 最终实现自由兑换和国际化打下坚实的支付清算基础。二、人民币跨境支付的业务类型人民币跨境支付业务的主要类型包括电汇、保函、托收和信用证 等。电汇:指汇款人将款项交给汇出行,请汇出行通知汇入行解付一 定金额的款项给收款人的方式。保函:指在国际经济贸易往来过程中,由信誉良好、交易双方接受的第三方银行机构介入交易充当担保人,承诺在该担保项下的受益 人履行了其所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之后,一旦该担保的申请人未能履行 合同,将保证支付一定金额的、经双方同意的款项,作为对受益人一 方履约的报酬及遭受损失的赔偿的第三方书面付款保证承诺。托收:指托收行根据委托人的指示向付款人取得付款、承兑,或 者在取得付款、承兑后交付单据的一种结算方式。分为光票托收和跟 单托收两类。信用证:指开证行应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并按其指示,或因自身需 要,向受益人开立的、载有确定金额的、在规定期限凭符合信用证条 款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分为光票信用证和跟单信用证。随着人民币区域化和国家化的深入,需要处理的人民币跨境业务 处理类型也会逐步增多。三、境外参与者开立清算账户及业务处理模式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建成后将是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的一个重 要的业务子系统,主要处理境外以及跨境人民币的支付清算业务,所 以其参与者包括境外参与者和境内参与者两种,境内参与者也是正在 运行的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的参与者,开立清算账户及业务处理模式 和现有模式基本一样;而境外参与者主要是境外开展人民币业务的金 融机构,主要包括境外的中资银行和外资银行,境外参与者开立清算 账户有三种模式:代理行模式,港澳清算行模式和央行账户模式,开 户模式不同,处理业务的方式和流程也会有区别,下面分别阐述:1. 代理行模式代理行模式是指境内商业银行和境外银行签订人民币代理结算协议,作为其境内代理银行,为其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代理其 进行人民币跨境支付结算或其它相关被允许的人民币业务。假如有一笔出口贸易,买方境外某公司的开户行(境外某金融机 构)需要支付货款给卖方境内某公司的开户行(境内某商业银行,也 是收款行),假设已建设了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否则只能通过SWIFT 或其他方式),此境外银行可通过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将贸易和支付 信息传送给境内代理行,境内代理行检查账户余额并进行账务处理, 如果收款行是本行其他分行,则通过行内系统处理这笔支付业务,如 果收款行不是本行其他分行,将通过支付系统处理这笔支付业务。如下图:买方(境外某公可)入账卖方(垃内果公词)资金消算付款行(境外来银行)收款行(境内某商业银行)资金消算图1代理行模式支付清算过程2. 港澳清算行模式港澳清算行模式是指境外银行在港澳清算行开立人民币账户,进 行人们币跨境贸易的支付结算或其它相关被允许的人民币业务。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与国外其他国际金融中心往来密切,是人 民币走向国际的重要渠道。目前香港开办的人民币业务种类很多、参 与行众多,人民币存量大、流量大,是境外开展人民币业务最好的地 方。香港处理人民币跨境清算采用清算行代理方式,即通过申请评估, 在香港选择一家大型银行(中银香港)作为人民币清算行,其他开展 人民币业务的银行在清算行开户,通过清算行处理被代理银行之间、 以及被代理银行与中国境内银行之间的资金清算。在澳门用同样的业 务处理方式。这种清算方式连通了港澳银行与境内银行之间的人民币清算渠 道。港澳的银行必须遵循中央政府的有关规定,禁止开展未批准的人 民币业务。港澳清算行存于人民银行的人民币利率由央行独立制定, 与境内银行存于央行的存款准备金利率和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不同, 港澳和境内的人民币在逻辑上分开管理。港澳人民币市场与境内人民 币市场的联系是间接的,利率分开管理,兑换需要审批,资金不能自 由流动,两个市场采用不同的管理方法,香港人民币实行离岸管理, 境内人民币采用在岸管理。假如有一笔出口贸易,买方境外某公司的开户行(境外某金融机 构)需要支付货款给卖方境内某公司的开户行(境内某商业银行,也 是收款行),假设已经建设了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否则只能通过SWIFT或其他方式),此境外银行可通过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将贸易 和支付信息传送给港澳清算行,港澳清算行再通过支付系统处理这笔 支付业务。如下图:人民币结算流程图买方(如:上海电气香港公司付款行(如:中银香港)支付报文深圳CCPC资金清算发运货徇报关合同谈判i=SSSSSi国家处理中心;SALE;入帐-EH3收款行资金清算支付报文卖方(如:上海电气国际上海CCPC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如:工行上海分行)图2港澳清算行模式支付清算过程3. 央行账户模式央行账户模式是指境外银行在边境地区人民银行分支行(如深 圳、广州、云南和广西等)或直接在人民银行总行开设人们币清算账 户,然后通过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直接办理人民币跨境贸易或其它相 关被允许的人民币支付清算业务。这种清算模式还未在实际中使用, 它应用的首要前提是需要先建立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虽然央行账户模式要求境外银行在人民银行开立清算账户,但境 外银行的清算账户、港澳清算行清算账户和境内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 开立的清算账户是三种不同类型的账户,有不同的管理办法和规定, 而且在存款准备金、利率等方面也有不同的要求,境外银行和港澳清 算行的清算账户的人民币兑换皆需要审批,资金也不能自由流动。假如有一笔出口贸易,买方境外某公司的开户行(境外某金融机 构)需要支付货款给卖方境内某公司的开户行(境内某商业银行,也 是收款行),假设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已经建立,此境外银行也已经在 人民银行开设了人们币清算账户并已接入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此 时,开户银行可以通过其前置机直接发送支付指令,通过人民币跨境 支付系统直接办理这笔支付业务。4. 代理行模式和央行账户模式的比较分析代理行模式是国际上普遍认可的跨境贸易支付结算方式,能一定 程度地满足我国当前人民币跨境贸易的支付结算需求,我国现在正在 进行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也采用此种模式,缺点是境外机构需 要在境内或港澳地区寻找代理行、支付结算业务处理不直接、效率相 对较低等。央行账户模式的优点是支付清算更加简单直接快捷,也便于央行 对境外资本进行有效管控,德国中央银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就允许境 外商业银行远程开立本币账户。但央行账户模式毕竟在我国还没有先 例,可能会在法律、利率等方面存在障碍,也可能会受到政治等因素 的影响,需要进一步认真仔细的分析研究。四、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建设方案建设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有两个方案:第一方案是在现有大额支 付系统中加入人民币跨境支付业务处理功能模块;第二方案是建设新 的相对独立的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下面分别论述这两种方案:1.在现有大额支付系统中加入人民币跨境支付业务处理功 能模块此方案是指在现有大额支付系统基本框架内,增加能处理人民币 跨境支付业务的软件功能模块。这个方案的优点是中国现代化支付系 统的总体架构不变,只在其中增加相关软件功能模块,这样系统设计 和开发皆相对简单,不需要额外增加太多的系统设备,可节省一定的 物力财力和人力。其缺点之一:对于大额支付系统这样庞大且成熟的 系统进行过多修改,不但会增加系统的复杂性和运行风险,也会影响 原有业务处理的稳定性和效率。缺点之二:大额支付系统只在我国的 工作日运行,而处理人民币跨境支付业务需要接入很多境外银行,国 内外时差和工作日不一致,会造成运行时序上的矛盾,较难完全满足 境外银行的业务处理需求。缺点之三:境外银行在系统安全性、可靠 性、处理效率,运行时序等上可能和大额支付系统有不同的要求,需 要区别对待。如果采用这种方案,对于采用代理行、港澳清算行和央行账户三 种开立人民币清算账户模式的境外银行都是适用的。2.建设独立的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此方案是要新建专门处理人民币跨境支付业务的业务系统,新建 系统是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的一个业务子系统,和大额支付系统、小 额支付系统性质一样,并和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的账户管理子系统连 接,以便进行最终的资金清算。建设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后,对于采用代理行和港澳清算行模式 开立清算账户的境外银行,可以通过接入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将跨 境支付信息传送到境内代理行或港澳清算行,由境内代理行或港澳清 算行通过行内系统或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包括人民币跨境支付系 统)来完成最终的资金清算,之后再通过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将支付 清算结果通知传输给境外银行。这种处理方式的缺点是业务处理不直 接,信息在网络上传输迂回太多,不仅浪费支付系统的网络资源,清 算效率也会相应降低。对于采用央行账户模式开立清算账户的境外银行,首先需要在人 民银行开设人们币清算账户,并接入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然后通过 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直接发送支付命令,完成最终的资金清算。这种 处理方式有三个优势:一是境外银行可直接使用其在人民银行的清算 账户办理资金结算,减少了通过商业银行间互开代理账户而占用过多 的资金,有利于节约资金流动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支付命令 可直接由付款银行发送至收款银行,避免在代理行之间层层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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