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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结算工作注意事项说明7月12日技经中心与相关单位组成联合调研组,对2010 年新一轮农网升级改造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调研,随着工程的 陆续竣工,其工程结算工作越来越繁重,为确保按时保质保 量地完成农网工程结算工作,实现工程结算“管理规范统一, 工程流程统一,编制标准统一,内容深度统一”。提出以下 注意事项:一、结算安排技经中心负责2010年66kV农网升级改造工程结算审核 工作。各供电公司工程结算责任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负责 2010年66kV农网升级改造工程结算资料收集、结算报告编 制工作,报省公司技经中心审核,技经中心对审核结果出具 意见,作为财务决算依据。二、项目结算的定义:工程项目结算,是指省公司或市公司对工程目前期、工 程实施(设计、施工、物资采购、咨询、管理、其他费用等)、 验收、试运和投运等工程费用的全口径结算。三、工程结算原则(一)工程结算应合理、规范、实事求是,严格控制在批准的投资额度以内。(二)工程结算要正确、真实地反映工程造价,同时要按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和所签订的合同条款来办理。(三)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签订的各种合同和协议,没有 合同和协议的,原则上不能进行结算。要认真履行合同和协 议书中有关“定额、取费、结算、价格调整、奖罚等经济条 款。(四)定额计价工程结算原则1. 执行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2006年)版及电 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 2006年)版补充本;项目划分及 取费标准执行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2006 ) 版。2. 装置性材料预算价格执行电力建设工程装置性材料 预算价格( 2008版)东北地区,同时按国网公司电力建设 定额站发布的“关于发布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工程装置性材料 预算价格调整系数的通知(电定 200826号)”规定进行 调整计入本体,以招标价格找差。3. 按照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发布的“关于农网建设和改造 工程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辽地税函 2001100号)规 定对扣除部分设备、材料价款后的余额计取营业税。4. 地方性材料价格按照预算价格进本体,按辽宁省工 程造价信息或大连市工程造价信息找差。如为招标材 料,按照招标价格找差。5. 定额材料费、机械费调整执行国网公司定额站发布的 “关于发布国网公司系统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系数的通知”(电定20119号)。6. 定额人工费调整执行电力建设定额总站公布的“关于 公布各地区工资性补贴的通知”(电定总造200712号)。7. 工程拆除费按照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 准( 2006 )版相关规定执行。8. 其他费用结算按照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基建工程其 他费用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9. 调试费用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电网 建设工程调试费用计算标准与实施细则的通知(辽电技经 中心20091号)”相关规定执行。(五)清单计价工程结算原则1. 工程量的确定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量计算与编制规范(试行) 的规定:1)以业主项目部为主体的工程量管理。2)按照本规范计算与统计的工程量,是进行建设项目 工程竣工结算的基础依据。3)对工程量项目划分体系和工程量计算文件编制格式进行了统一和规范。4)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编制设计工程量计算 书;工程施工阶段,业主项目部应组织编制施工工程量计算 文件,工程竣工后应编制竣工工程量计算书。2. 综合单价调整1)实际施工项目与投标报价中已有清单项目特征描述 不一致时,应调整综合单价。2)实际施工项目在投标报价中没有相对应的项目,应补 充新的综合单价。3)承包方采购设备材料,招标方指定投标价格的,经招 标方认可,按实际价格结算。3. 措施费用调整1)投标报价中按项计取的措施项目费结算时不做调整。2)投标报价中以直接费(或人工费)为基数计算得出的 措施费,结算时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3)非承包人原因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措施项目由承包 人提出单价,发包人审查认可后计入结算。4. 其他费用调整1)场地租用费、设备材料保管费等按项计取的不做调 整。2)调试费及余物清理费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及投标单价调整。3)预留金结算时不再计列4)大件运输费按实际发生大件运输的,按投标报价计列;未发生的费用全部核减。5)总承包服务费按根据目前省公司工程管理模式,招标 阶段与竣工结算阶段均不计取此项费用。5. 规费的结算1)电力工程应缴纳的规费主要包括:社会保障费、住房 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2)规费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时必须按工程所在地省级 社保机构颁布的规定报价。3)结算时按省级社保机构颁布的规定计列。4)具体数据参考辽建发200630号文。6. 税金的结算1)电力工程应缴纳的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 税、教育费附加等2)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时必须严格按照税务部门 相关规定报价。3)结算时按税务部门规定计列。4)具体计算方法参考建设部2003年206号文7. 设备购置费的结算1)招标方采购的设备费应按实际采购设备数量与单价 列入结算报告中。2)工程量清单应计列招标人采购设备保管费项目,并给 出设备明细或预估设备总价。投标人自行选择是否报价。投 标人报价的,结算时都按投标报价计列;投标人没报价的, 结算时不予增补。3)招标清单和投标报价中均未列设备保管费项目,结算 时按招标方采购设备总费用的0. 2%计列。8. 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的结算1)征地、迁移补偿费:根据实际发生金额列入结算报告, 结算资料中应提供完整的征地及迁移补偿协议2)场地租用费:按施工费用结算时确定的金额列入结算 报告3)余物清理费:按施工费用结算时确定的金额列入结算 报告(一)合同协议:施工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咨 询合同、征地拆迁协议等(二)招投标资料:设计、监理、施工、物资采购投标 文件、招标文件(三)管理文件:省公司结算管理办法、省公司设计变 更管理办法、省公司其他费用管理办法、省公司合理控制造 价实施细则等(四)竣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工程签证单 (五)规范、规程五、上报结算资料(一)工程项目批复文件(包括国家发改委项目批复文 件和省公司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二)批准概算书(打印版和电子版)。(三)设计、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四)设计、施工、监理以及设备、材料供货合同。(五)开工、竣工报告(预结算工程不提供)(六)施工图、竣工图(预结算工程不提供)。(七)竣工结算工程量确认书(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八)设计变更(变更设计)、签证。(九)工程施工结算书(打印版和电子版)。(十)结算报告(打印版和电子版)。(十一)工程施工招、投标文件。(十二)工程预备费使用批准文件。(十三)征地、走廊赔偿协议(十四)其他各类合同、协议。(十五)隐蔽工程记录。附件1:工程结算报告附件2:工程备案表技经中心O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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