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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百活动迎查汇报 迎接省级文明城市自查 市委: 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全国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中央文明委先后于2005年和2008年评选出两批共26个全国文明城市。今年,是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年,我市在两次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和省文明办组织开展的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测评中,取得了良好成绩,成功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但因2010年商业大厦火灾已被确定为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否决项目),故我市失去本批参评资格。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评选程序 全国文明城市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实行届期制,申评程序为: 1、城市自测,自愿申报。获得第二批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荣誉称号的城市可以申报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申报城市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首先进行自我测评,符合基本标准和条件后,向省文明委提出申请。 2、省级初测,推荐参评。省文明委负责对申报城市进行初审,征求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委托专业调查机构依照全 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进行测评,对于95以上基本指标达到a类标准、市民支持率高于60%的城市,作为推荐对象在省级主要新闻媒体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向中央文明办推荐上报。 3、审查资格,考核测评。中央文明办对申报城市进行审核、征求意见后,委托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对申报城市进行实地考察测试评分。自2009年,中央文明委在评选年的前两年也委托调查机构采取暗访方式,对全国文明城市和先进城市进行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测评分数分别按第一年20%、第二年30%比例与评选年测评分数共同计入总分。 4、审批公示,命名表彰。中央文明办根据考察和测评结果,提出全国文明城市推荐意见,报中央文明委。拟定城市名单在国家级主要新闻媒体上向全国公示后,召开表彰大会,正式命名表彰。 从本届开始,中央文明委不再评选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带之以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获得提名即具有参评下一批全国文明城市资格。 二、评选标准和测评方法 1、评选标准。评定全国文明城市的基本标准,主要依据指标量化、科学规范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与之配套的操作手册,以保证测评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包括基本指标和特色指标。基本指标反映文明城市(XX县区)创建的基本情况, 共设置了9个测评项目、36项测评指标,分值为100分;特色指标反映城市(XX县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特色、城市(XX县区)整体形象,共4条(XX县区5条),分值为16分。 2、测评方法。测评数据采集主要采用听取汇报、材料审核、问卷调查、网络调查、实地考察、整体观察六种方法,测评范围主要是建成区,各类数据取测评年度前两年的平均值。材料审核以测评年度前两年的国家或省(区、市)统计年鉴、各省(区、市)及申报城市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为主。问卷调查主要测评市民对有关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调查,由测评人员直接入户调查。网络调查是由测评人员根据相关网站网址查询民主决策、干部监督、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实地考察采取实景(情)模拟验证、实地调查、实地观察三种方式进行。 三、我市创建和迎检情况 近年来,我市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进程中,以提升文明、促进和谐、助推发展为宗旨,紧紧围绕实现经济总量再翻番这一中心任务,坚持创建为民,全民创建的工作理念和群众满意、群众受益、群众参与的创建原则,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依据,不断加大创建力度、强化创建措施、丰富创建载体,举全市之力创建文明城市,聚万众之心共建美好家园。特别是围绕加强领导、广泛动员、集中整治、测评迎检等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了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1、加强领导,建立健全长效创建机制。2010年初,市委常委会、市文明委会专题研究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按照统一指挥、上下对接、归口管理、高效运作的原则,成立了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机构,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指标要求,研究制定了XX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和XX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分工。在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上,由市领导和责任部门主要领导签订目标责任状,并通过下发创城工作简报、召开阶段性工作协调会、推进会、现场会、组织开展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和行业文明形象指数测评等方式,加强协调调度和督导检查,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的工作局面。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也从全局战略高度出发,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做到统筹兼顾、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2、广泛发动,全力营造浓厚创建氛围。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如果市民对申报参评全国文明城市赞同率低于60%,将不能申报和推荐为全国文明城市。为此,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多次专门组织召开全市创城宣传工作会议,在各XX县区、各窗口行业、各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创城知识和创城理念,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一是新闻宣传强势。在吉林日报江城周刊策划了三期专版,宣传我市创城理 念与成果;在市直各新闻媒体开设了道德观察、城市大管家、身边的榜样等专题、专栏,不定期刊发创城主题通讯报道、电视宣传短片和不文明行为曝光台等节目。二是社会宣传广泛。在全市主要街路设立了11幅大型创城宣传广告牌,在各XX县区、窗口行业在主要街路和单位悬挂创城标语1500余条,发放创城宣传单115,000余份、创城宣传画20,000余张,在公交车和出租车上张贴了3000余条创城宣传标语,发送创城宣传短信30余万条。三是主题活动丰富。在全市广泛开展了以争当文明市民,争创文明城市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各级文明单位中组织开展了创建文明单位,争做创城先锋活动,在全市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了创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主题班会和“童心向党”歌咏活动,在全市行业窗口单位,组织开展了文明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在广大市民中组织开展了XX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江城因我而文明主题实践活动、“温情江城”志愿服务活动、挑战交通零违章全城大行动、文明等候大雁行动和“中华传统文化大讲堂”系列讲座等一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广泛发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激发群众投身创建的智慧和热情。从今年市文明办委托市城调队进行问卷调查的统计结果看,市民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支持率达到95.25%,对申报参评文明城市赞同率达到了97.30%。 3、集中行动,着力抓好重点难点部位整治。国家城市 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重点是市容环境、公共秩序、市民文明素质和执法执纪部门、行业窗口单位的服务质量。为此,我们多次在全市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解决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难点问题。一是整治市容环境。开展了四乱集中清理整治活动和三清一净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50余条街路进行了重点清理和整治,拆除各类广告1300余块,规范拆除牌匾2200余块,清理野广告15万余处;组织专职执法人员对全市200余个施工现场,340余个单项工程进行了全方位、往复式的安全监督检查;对破损路面进行了及时抢修,对所有路灯进行了全面检修,全市6000余名环卫职工日夜工作在环卫一线,保证了市区环境整洁优美。二是整治市场秩序。开展了扫黄打非集中行动,重点打击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整治印刷复制企业,收缴盗版书刊20余万册,盗版音像制品及非法电子出版物70,000余张(盘),封存盗版教材、教辅读物1,200余册;对农贸市场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治,对食品经营单位实行了重点监管,共检查饭店1700户,食杂店2200户,超市245户,取缔无照经营业户50余户,限期整改200余户。三是整治交通秩序。大力整治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严管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行为,共处理交通违法行为5000余起,收缴残疾人车辆70余台,改造和建设交管设施,新建和改造信号灯岗30余个,在主要部位安装视频监视设备50余处。四是集中整治行业风气。市地税局开展了减实负,求实效,做实事活动,提高服务质量, 赢得社会满意。市商务局组织全市重点零售企业公开服务承诺制度,让消费者购物满意放心。市卫生局以承诺践诺为主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实现所有服务窗口有承诺内容,人人熟知承诺内容。通过集中整治,我市的城市面貌更加整洁亮丽,社会风尚更加健康向上,人际关系更加和谐文明,在2009年和2010年两次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中,分别取得了第51名和39名的较好成绩(全国有114个地级城市参加测评)。 4、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各项测评迎检工作。按照全国文明城市评选程序要求,市文明办于今年5月,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测评标准,对XX县区150余个点位进行了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对全市170余个窗口单位进行了行业文明形象指数测评,并委托城调队进行了问卷调查,对测评结果进行了汇总。在确认符合申报全国文明城市的基本标准和条件后,向省文明委提出申请。同时,专门成立了创城材料工作组,组织召开了创城材料工作协调会,将测评项目逐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行业,对提交材料的内容和格式提出了明确要求。会后,市文明办协调各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对40余条测评数据进行了认真研究,使我市上报的各项指标均达到了最佳状态。今年6月27日,市文明办将105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待审材料档案和161卷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待审材料档案,按照省文明办考核组的要求进行了及时的呈送、解读和汇报,得到了省文明办考核组的充分肯定。 今年7月,我市顺利通过了省文明办委托省城调队进行的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测评,在吉林日报公示后,向中央文明办进行了推荐。今年10月,经中央文明办审核,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非荣誉称号),具有了参评下一批全国文明城市的资格。 四、存在的问题和差距 近年来,我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显著提高,但是与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1版)相对照,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不容乐观,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主要表现在: 1、创建文明城工作达标状况与测评标准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受制于尚欠发达的经济发展水平,目前我市在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环境建设等方面的相关指标还不够理想。从2010年至今市创城办几次督查调度的实际情况看,在126项基本指标中,我市达到a类标准的比例还不到90%,较测评体系95%以上要求还有差距。从几次督查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看,一是市政等公共设施建设上还有不足。测评体系要求万人拥有公共汽车数量的a类标准为8台万人,我市目前仅为4.9台万人,缺口较大;交通承载能力弱,在交通高峰期,个别主干道交叉路口交通阻塞较为严重。在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医疗与交通建筑、室外公共厕所等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上离标准和 要求还有差距。个别主干道、部分街巷(主要是近XX县区)在道路硬化、平整上还有不足,排水设施不够完善,达不到标准和要求。二是公共文化、社会服务方面还有差距。如XX县区图书馆没有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没有全市独立的综合性科技活动场所(我市科技馆实际建筑面积为2000,90%以上为办公区,无展教功能);由于我市社区服务设施基础较差,没有专项资金,目前我市还没有社区尚未建立电子阅览室,还不能达到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要求;一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还不能实现纯公益性;文化遗产定期维护,保存完好率还达不到95%的标准要求;截止到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我市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为0.83平方米,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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