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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字201771号郭村煤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方案矿井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的意见(豫煤安(2017) 85号)和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开展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方案(河南能源2017222号)、永煤公司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方案(永煤控股(2017176号)、永煤洛阳煤业区域管理公司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方案(永洛字20176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特 制定郭村煤矿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集团公 司、永煤公司、洛阳区域公司、郭村煤矿安全工作一号文件为指 引,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通过对照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清单开展自查自改,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安 全生产各项措施,形成自觉主动依法依规生产意识,不断推进各 层级安全生产自主管理水平提升,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升安全 风险管控能力,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为夺取二次创业新胜利 创造安全稳定环境。二、工作目标按照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强化和落实煤炭企业安 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豫煤安(2016168号)要求,认真对照 郭村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见附件),结合本部门、单位 工作实际,逐项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做到照单履责、失职照 单追责,确保每项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落实有考核。通 过严格对照排查,查漏补缺,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 制度和标准体系,为坚决打赢安全风险管控攻坚战、实现全年安全 零事故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有力保障。三 主要内容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煤炭企业 应当履行如下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业务(即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 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二)遵守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 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 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三)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 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和指导协调职责。(四)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主要 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职能部门人员、区队长、班组长、特种 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明确;加强对安全生产 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五)持续完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 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在安全生产设施、设备、人员素质、管理制 度、采用的工艺技术等方面达到相应的要求。(六)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 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 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 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 据实列支。(七)对从业人员(包括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人员)进行安全 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 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 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 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 业。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 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八)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和 危害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教育从业人员自觉履行 安全生产义务。(九)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 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使用。(十)预防和减少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十一)使用的设备、器材、火工产品和安全仪器,必须符 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十二)安全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符合安全管理的有 关要求,按规定定期检测检验。(十三)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应 急救援演练,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切实增强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针对性和操作性,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十四)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 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治理和消除本单位安全事故隐患。事 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十五)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设备和工艺,提高 安全生产科技保障水平。(十六)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 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 资应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十七)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应与承包单位、承 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 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承包(承租)单位应取得安 全生产许可证;严禁承包方再次转包,以及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 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 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应及时督促 整改。(十八)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鼓励 企业为井下作业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鼓励投保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十九)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 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二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四、成立活动领导小组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郭村煤矿成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组 长:矿长、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安全矿长成 员:其他领导班子及各科室、区队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办公室主任由安 监科科长兼任,主要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与考核。五、具体步骤此次活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一)第一阶段(4月至6月):自查自纠自改阶段。按照 郭村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矿井各科室、区队组织开展 自查自纠自改每月不少于1次。自查自纠自改情况要建立档案, 以备抽查。(二)第二阶段(7月至9月):迎接上级检查阶段。矿井 自查自纠自改基础上,矿长每月组织不少于1次的复查和督查活 动,各专业科室及区队有关人员全部参加。对上一阶段的自查自 纠自改问题、隐患等一一落实。在此期间,根据上级要求开展迎 检工作,并对其他矿井的迎检工作予以关注,借鉴学习其他矿井 好的做法,对其它矿井查出的问题要进行举一反三,做到稳固提 升。(三)第三阶段(10月至门月):整改完善阶段。矿井要 通过对照清单,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对现场不能整改到 位的列出整改计划,按“五定”原则抓好督促整改落实。对需要 进行协调的重大事项,统一上报煤业公司汇总,真正把存在的问 题及时整改到位。(四)第四阶段(12月):总结验收阶段。各单位要对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在11月下旬由安 监科组织验收,各专业上报安全管理规范方面好的经验做法和通 过活动安排解决的重大问题,于11月30日前上报至安监科,由 安监科统一汇总后上报上级公司。六、有关要求(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 活动,是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在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 河南能源、永煤公司、洛阳区域公司领导下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广泛宣传,确保活动有序有效开展。各单位、各级领导干部要严 格对照清单内容,严格排查,认真整改,切实做到依法依规组织 生产。(二)严格标准,从严从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所列内 容均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要求企业必须履行的应尽职责, 各单位、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对照清单内容,对号入座,严格排 查,认真整改,务必做到从严从细、不留盲点,着力解决久拖不 决、容易忽视以及屡查屡犯等问题,切实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层 层落到实处。(三)注重实效,强化管理。各单位要将煤炭企业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和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安全双 基”建设考核工作、安全包保工作、安全指导服务工作、关闭退 出矿井安全督导工作、重大灾害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问 题导向,注重活动开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抓好排查问题整改 落实的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动企业安全管 理工作更趋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实现企业 安全发展。(四)执行包保,落实责任。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主任责任 落实年活动,矿井所有安全包保人员要按照包保文件,落实安全 包保工作职责,深入所包区队,认真开展安全督导检查,协助区 队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推进将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真正落到实处。请各单位将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总结,于 12月1日前报安监科。七、落实奖罚1、各单位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对没有按要求 开展相关工作的罚款100-500元。2、按时上报各项资料,资料上报不及时的罚款200元,本 月单位“双基扣0.5分。3、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改活动,对查出的隐患及 问题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五定”整改表落实整改, 并积极落实整改。针对隐患、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到期不整改的、 隐患假闭合的,分级考核落实责任: 日常专业检查由各专业科室严格落实区队责任,视问题的 严重性对区队责任人及分管科室负责人罚款100-500元。 矿井组织验收阶段出现的问题,由分管领导组织落实责 任,视问题的严重性对区队责任人、分管科室负责人及分管矿领 导罚款200-1000元。 迎检阶段上级领导查出的,在上级检查结束后,安监科组 织召开专题分析会,在会议上严格落实责任,视问题的严重性对 区队责任人、分管科室负责人及分管矿领导罚款500-2000元。 特别严重的可给予停止职务待遇、和免职处分。4、在本活动开展期间表现优异或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 人给予奖励,如下所列: 在自查自纠自改阶段表现优异的,被矿领导在全矿范围会 议上提出表扬的对区队责任人及分管科室负责人奖励100-500 元。在全矿井推广开展学习的奖励加倍。 在验收阶段得到一致好评的,对区队责任人、分管科室负 责人及分管矿领导奖励500-1000元。 迎接上级领导检查,被上级领导提出表扬的,对区队责任 人、分管科室负责人及分管矿领导奖励1000-2000元。被推荐至 其他单位学习推广的,对区队、分管科室及分管矿领导奖励 3000-10000元(该奖励由各单位负责人自行分配)。后附:郭村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郭村煤矿2017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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