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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了有效防范和应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保障我区林业生产与国土生态安全,制定本预案。1.2指导思想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 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建立健全区、乡两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监测检疫,提高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不断总 结国内外防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的做法和经验,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全 面提升应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控制能力,保护森林资源、国土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 促进我区林业和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1.3工作原则防控结合的原则。 控灾减灾的原则。 各司其责的原则。多措并举, 紧急处置, 部门配合, 以地方政府领导为主的原则。1.3. 1坚持预防为主,1.3.2坚持快速反应,1.3.3坚持分级联动,1.3. 4坚持属地管理,1.4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中 共、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 发展的决定、中共襄樊市委、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国家突发 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襄樊市突发公共事件 应急预案、国家林业局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国家林业局重大外來林业 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XX省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襄樊市重大林业 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制定本预案。1.5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全区境内发生的对森林资源和生态建设可能造成严重损失的重大林业 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工作。1.6灾害分级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可控性、发生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1.6. 1、特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I级)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1)出现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可引起人类疾病的林业有害生物时;(2)首次发生(发现)国(境)外传入我区的国家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入侵时;(3)首次发生(发现)可直接造成林木死亡的林业有害生物时。1.6.2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II级)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1)林业有害生物连片暴发成灾面积达10000公顷以上时;(2)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连片成灾面积在5000公顷以 上时;(3)某一区域内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对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引起重大 生态、经济、社会影响。2. 1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工作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区林业局成立xx区处置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指挥部(简称区指挥部)。各乡(镇)办事处林业部门也要在当 地政府领导下相应成立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指挥机构,落实相应责任。区指挥部组成指挥长:区林业局局长副指挥长:区林业局分管局长成 员:区林业局办公室、造林科、资源科等有关科室负责人。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局造林科。2. 2职责2.2. 1区指挥部:研究、协调、解决重大生物灾害处理过程的问题,研究、解决乡级 指挥机构的请示和应急需要。2. 2.2区指挥部办公室(局造林科):负责重大林业生物灾害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承 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口常工作。负责重大生物灾害的调查、评估和分析, 提供技术咨询,提出应对建议和意见,开展相关科学研究。2.2.3局办公室:负责向区政府、省、市林业局和区直有关部门汇报、通报情况;组织 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联系。根据指挥部意见和工作需要,协调区发改委和区财政局等有 关部门,及吋筹措和拨付救灾资金。2. 2. 4局资源科:负责提供重大生物灾害发生区森林资源分布资料,核实受害面积,根 据需要审批采伐指标。3预警和预防机制3.1预防体系根据我区的森林资源分布情况,建立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网络平台和运行机制;建立 信息采集、传递、处理、决策系统和应急指挥系统。加强森林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检疫御 灾体系和防灾减灾体系及基础设施建设;以各林业机构为依托,建立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 灾害先期应急处置队伍、后续处置队伍,完善保障措施;充分发挥国家级心测报点、省级 测报点、市级测报点和基层护林员的作用,全面提升监测预警能力3. 2监测机构区及各乡(镇)办林业部门为重大有害生物监测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重大有害 生物监测预警工作。发现病死树和其他异常现象,要及时调查、取样,专人管护发生现场, 实施监控。对于所发现的林业有害生物种类,由区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鉴定。区级林业主管 部门无法确认和鉴定的,或怀疑为重大有害生物的种类,送市、省林业主管部门组织鉴定。3. 3信息交流和科技支撑各乡(镇)林业主管部门在及时掌握本区域及周边地区有害生物的信息。积极听取专家 意见和建议,定期聘请有关专家对可能入侵的重大有害生物进行风险分析,评定风险等级, 提出预防措施与控制技术。3. 4检疫管理区林业局和乡(镇)办林业部门要制订相应的办法措施,严密封锁疫情,防止疫情扩散 传播。同时要进一步严格国(境)外引种审批管理,积极开展引种前风险评估,开展隔离试 种,并加强监管,防止疫情从国(境)外传入。4应急响应4. 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林业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4. 2分级响应程序4. 2. 1 I级响应I级灾害发生后,区指挥部按下列程序响应(1)当国家林业局发布的I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有关信息涉及到我区时, 区指挥部应立即报告区政府。市区指挥部指挥长主持召开指挥部全体成员会议,宣布预案丿 动,并对应急预案启动进行具体部署;(2)开通与区政府、市林业局、灾害所在地乡(镇)办防治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指 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吋掌握事件进展情况;(3)及时向区政府和市林业局报告重大生物灾害基本情况和应急防治的进展情况。 必要时,提请区政府责成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响应,确保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经费等需要。 区指挥部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区相关部门和灾情发生乡(镇)办人民政府,并配合地方政 府组织开展物资、设备的调集等工作。(4)迅速组织专家和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赶奔现场调查灾情,分析发生形势,研究 制定应急方案或实施计划,并报送区政府及市林业局。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参与应急方案的 实施,必要时调集灾情发生地周边地区专业防治力量实施增援。(5)组织有关专家对发生I级生物灾害的林业有害生物进行研究,为地方除治工 作的实施培训专业人员,为地方林业部门提供技术支持。(6)属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及吋向区政府提出计划并封锁疫区的建议,依法 设立检疫检查站,实施疫区封锁。4. 2.211级响应II级灾害发生后,区指挥部按下列程序响应(1)当省林业局发布的II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有关信息涉及到我区时,区 指挥部应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主持召开指挥部全体成员会议,宣布预案启动,并对应急预案 启动进行具体部署;(2)开通与区政府、市林业局、灾害所在地乡(镇)办防治指挥机构、现场应急 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3)及时向区政府和市林业局报告重大生物灾害基本情况和应急防治的进展情况。 必要吋,提请区政府责成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响应,确保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经费等需要。 区指挥部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区相关部门和灾情发生乡(镇)办人民政府,并配合地方政 府组织开展物资、设备的调集等工作。(4)组织有关专家和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赶奔现场调查灾情,分析发生形势,研 究制定应急方案或实施计划,加强对实施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5)为地方应急工作的实施培训专业人员,为地方林业部门提供技术支持。(6)协调好跨乡(镇)办区域的联防联治,通知相关防治力量随时待命,必要时 调集灾情发生地周边地区专业防治力量实施增援。4. 3分级响应4. 3. 1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机构的响应根据灾情需要和市指挥部的要求,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开展辖区重大有害生物的 监测与应急处理工作,分析发生趋势,提出应急处置具体措施,组织制定应急处置操作规程, 并报送市指挥部及区人民政府。对发生区周边地区进行调查、取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实施 跟踪监测。检疫检查站设立后,要严格隔离现场,封锁疫区,严禁寄主植物流出,防止疫情 扩散蔓延。加强对除治现场的监督检查,确定技术责任人,保证除治质量。协调交通、公安、 邮电、铁路、工商等部门开展应急工作,保障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经费和其他需要。为应 急工作培训专业人员和提供技术指导。及时向当地区人民政府和襄樊市林业局报告有关情况。4. 3. 2区以下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机构的响应 在区林业主管部门的统一指挥下,做好调查、取样、监测、封锁、除治工作。及吋向当地政 府报告灾情和除治情况,并做好舆论宣传工作,争取当地群众对防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4. 4信息共享和处理4. 4. 1 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向当地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报告重大有害生物的发和生情况及其 隐患的权利,也有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应急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的权利。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是重大生物灾害的责任报告单位。有关单位及个人发现重大有害生物或疑 似情况时,应立即向所在地的林业主管部门报告。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核实后应在2个工作 日内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逐级报送至省级林业主管部门。4. 4.2通报与信息发布经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主管部门确定为重大生物灾害确已发生,区林业主管部门要及时 将有关情况通知相关乡级林业部门及其他部门,密切关注重大有害生物发生趋势,加强监测 工作。重大生物灾害的有关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 序,做好新闻媒体的接待和信息统一发布工作。4. 5通讯在重大生物灾害应急处理过程中,必须保持通讯联络及有关信息系统网络畅通,明确主 要联络和信息系统维护人员、专用电话和备用电话。4. 6应急结束应急预案启动后,组织专家对灾情发展变化和防治效果的评估,及时向区林业局指挥部 和区人民政府提交评估报告,提出继续实施、终结实施或转为非重大生物灾害事件实施防治 的意见。5后期评估与善后处理5. 1后期评估应急预案实施结束后,灾情发生地林业部门应及时聘请有关专家对重大林业生物灾害造 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分析生物灾害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向区指 挥部报告,同吋抄送所在地人民政府。经区指挥部核实后,由区林业局上报区政府、市林业 局和区直有关部门。5. 2善后处置应急预案实施结束后,区指挥部办公室指导发生地开展灾后重建,恢复受灾森林,清理 因应急而设立的临时设施。6保障措施6. 1通讯保障区指挥部与乡(镇)办林业部门应建立和完善重大林业生物灾害应急指挥系统,配备必 耍的有线、无线和卫星通讯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指挥部与有关部门及现场工作组之间的 联络畅通。6. 2经费保障处置重大林业生物灾害所需的财政经费,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其基础设施建 设投资,由基本建设投资渠道解决。6. 3物资储备各级林业部门要根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需要,逐步加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药 剂、药械的储备工作,有计划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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