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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达楼A栋改扩建工程设计任务书一、 工程概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25642.1平方米,用地内已建有凯达楼一,凯达楼二,凯达楼三,已建计容建筑面积 48873.1平方米,建筑密度40%,容积率1.9。现在本地块原凯达楼一A栋架空部分改造加建及南侧扩建,并对周边环境进行升级改造,增设凉亭及风雨连廊。新建及室内改造总面积约5700平方米(其中包括原凯达楼一C栋首层室内装修改造面积约672)。二、 设计依据1、本设计任务书;2、建设单位提交的基础资料等;3、现行的有关(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规划、消防、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三、 地块概况该用地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科学城开创大道以北,北面为水西路,东面为汇星路,南面为萝岗区110社会联动指挥中心,西面为萝岗儿童公园。四、 项目定位为解决黄埔区群众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为目标,整合区综治中心、人民来访接待中心、诉讼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等各方社会治理资源,将“多中心”融为“一中心”。黄埔区成立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设立导引区、接访区、调解区三个功能区,全面整合纪委、信访、公、检、法、司、人社、住建等部门矛调资源,常态化开展联合接访、联合调处、联合督办,形成矛盾收集排查、按需调处化解、诉讼服务全链条机制,让群众信访一扇门进出,矛盾纠纷一揽子调处。五、 建设内容及要求1、建设内容:1.1原凯达楼一A栋架空部分加建,共加建3层,加建面积约1000平方米。1.2原凯达楼一A栋南侧扩建,改扩5层(首层为架空层),扩建建筑面积约2200平方米。1.3 原凯达楼一A栋23层室内装修改造,改造面积约1828,原凯达楼一C栋首层室内装修改造面积约672。1.4原凯达楼一A栋西侧用地内增设凉亭及风雨连廊,改扩建周边园林设计。A栋改造要求如下:1.4.1、首层接待大厅为开放式空间,需要有前台接待,等候区(7080座位,可分区设置),服务窗口2024个(需配备主管用房);首层架空层面积:约422,功能设置为一间监控室及开放式党建宣传展厅(兼调解室功能)。二层总面积:约1730,公共区域统计():1、公共走廊(约624)2、卫生间(约72)3、服务窗口包含主管房(约248)4、楼梯区域(约62)共用功能房统计():1、9间小型协调室(约110)48人位2、3间中型协调室(约120)1620人位3、领导接访/视频接访室(约60)4、心理咨询室(约50)3人位5、母婴室(约12)5人位6、报到登记室/值班/装备室(约35)8人位7、综合法律业务室(约60)10人位业务房统计():1、区招生办业务室(约60)9人位2、接访科业务房(约60)6人位3、警务、社会联络室(约27)3人位4、信息采集/驻检(约30)3人位5、宣告室/行政复议(约30)6、城市管理室(约9)1人位7、专调委业务室(约30)3人位8、备用用房(约30)3人位三层总面积:约1666二层全部是独立业务室,其中:公共区域统计():1、公共走廊(约460)2、卫生间(约55)3、楼梯区域(约60)4、茶水间(约20)共用功能房统计():1、2间中型会议室(约75)20人位2、综合指挥中心(约60)3、多功能厅(约130)100人位4、远程会晤室(约30)14人位业务房统计()1、检察院业务房(约48)7人位2、旧村改造护航保障业务室(约80)12人位3、促进会业务室(约18)4、复查复核案件研商工作室(约32)4人位5、法学会业务室(约32)4人位6、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室(约32)5人位7、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室(约32)4人位8、公安信访办(约30)4人位9、区法院业务房(约30)4人位10、劳监业务室1(约30)4人位11、劳监业务室2(约52)7人位12、劳监业务室3(约75)10人位13、劳监业务室4(约117)14人位14、劳监领导室1间(约18)1人位四层总面积:约779,全部是独立业务室,其中:1、公共走廊(约210)2、楼梯区域(约62)共用功能房统计()、中型会议室(约34)16人位业务房统计()1、仲裁院审理庭业务室(约110)16人位2、立案调解庭后台室(约29)4人位3、仲裁院业务室(约46)6人位4、网信和复查复核科(约68)8人位5、综合督办科业务室(约68)10人位6、信访局领导(约24)7、2间信访副局领导(约36)8、信访局调研员(约18)9、市信访督查专员业务房(约27)10、保密室(约26)五层总面积:约433四层为资料室、阅读室、男女更衣室:、公共区域(约77)、楼梯区域(约30)、男女更衣室(约30)、共用资料室(约180)、间独立资料存放点(约88)、资料查阅区(约27)1.4.2 C栋改造要求如下:C栋首层装修改造总面积:约672 ,C栋原已有一间中型仲裁庭。在原基础上增加3间仲裁庭,增补两间协调室和两间档案室,增加等候区及值班室。1、公共走廊(约247)2、值班室(约8)3、男女更衣室(约21)4、3间小型仲裁庭(约200)5、2间休息室(约43)6、2间厅后沟通室(约53)14人位7、协调业务室(约25)2人位8、档案室两间(约75)2、设计要求:2.1、整体规划布局中,功能清晰,流线合理。2.2、室内空间合理布局,使其自身功能完善。2.3、建筑底层考虑架空,增强新旧建筑环境之间的融合,形成具有趣味性的半室外的活动场地和交通空间。2.4、外立面造型必须与原有建筑外立面协调,风格一致,采用干挂石材幕墙,装饰线条参照原有建筑。2.5、主要结构形式为砼结构。2.6、办公楼要求设有新风、回风系统。2.7、办公楼空调形式采用VRV多联机系统。2.8、加建部分,须根据甲方提供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和原始图纸,对原有建筑进行安全性复核并进行结构加固补强设计。六、 设计服务范围 1、依据业主方批准的初步设计方案及修规报建成果,负责制作并完成方案报建的文本报批;2、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弱电、室外园林、幕墙、室内精装修等专业设计范围的设计;以及室外综合管线设计、室内综合管线设计、综合预留孔洞图等的设计;3、智能化设计:设计符合信息化应用需求的智能化系统功能与智能化子系统,如视频监控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等建筑智能化工程。并满足建筑智能化工程的相关技术要求;4、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有关规定标准,本项目拟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级为二星级标准。绿色建筑设计需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设计标识国家二星级设计标识的要求。5、海绵城市设计:本项目按照规划要求及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进行相关设计。6、本项目的概算编制、协助配合其他专业设计、现场服务与配合、设计修改与设计变更,设计效果全程把控,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等设计全过程;7、负责各专业专项设计的图纸审核,现场实施协调等;8、在确保安全科学等基础上,要充分体现方案合理、费用优先等原则,遇到重大、重要等事项须征询甲方意见后实施;9、现状场地非常狭小,设计方案的实施应尽可能减少对周边工作环境的干扰和影响。现有建筑物周边室外管网较多,除核对原有图纸资料外尚需仔细勘察现场,并提出存在问题和解决预案,避免施工时的被动和重大变化。七、设计技术要点对本项目特点、难点等的阐述,响应业主方已经批准的建筑方案的设想,主要包括以下部分:1、综合管线图、综合预留孔洞图的设计,确保室内净高最大化;2、高科技、节能环保技术在项目中的运用;3、成本控制措施;4、设计与施工的配合;5、满足业主方开发计划的设计进度计划表;6、设计方案需对现有建筑物的拆除等有关问题进行描述,并提出要求及注意事项。八、设计质量及深度要求1、核准场地细节和相关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及法规的要求,协调现有场地服务,完成建筑方案设计及报批、招标配合、建筑施工图设计及审图、专业专项设计协调管理、施工阶段的协调管理;2、设计必须符合实际,达到技术先进、使用安全、经济合理、施工便利。设计文件必须完整、准确、详尽、标准统一;3、设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设计规范、技术标准及地方标准、规定以及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九、设计进度要求应根据业主方(甲方)总体建设进度计划,由乙方制订设计进度计划,并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设计进度列入合同条款。十、设计人员要求为全面保障本项目的设计进度与设计质量,根据本项目的工期特点及方案设计的技术要求,甲方对本项目设计人员要求明确如下 :1、乙方设计工作组:1.1乙方应自其内部选派建筑、结构、机电等各专业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并具有丰富设计经验的设计师、建筑师、工程师组成设计工作组(以下简称乙方工作组),承担本项目工程的设计工作。乙方工作组成员见相关合同附件; 1.2乙方将本项目列入乙方院(或所)管工程。本项目整个设计至施工阶段,应由乙方院(或所)高级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级别人员全程参与本项目,负责指导及监督乙方负责。2、乙方项目负责人: 乙方应自乙方工作组中选派一名掌握各专业综合知识并具有丰富设计经验及综合协调能力的建筑师或工程师,担任乙方工作组的总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总设计师”),负责乙方依据本合同所出具的任何设计文件的最终审核工作,并协助甲方与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就本项目工程设计各专业的相关问题进行联络和沟通。十一、甲方所提供资料1、本项目设计任务书2、各设计阶段提供的设计要求及相关会议纪要等3、电子版地形图及管线图4、原地块勘探资料(纸质版,如有需要,可供查阅)5、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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