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33页
第2页 / 共33页
第3页 / 共33页
第4页 / 共33页
第5页 / 共33页
第6页 / 共33页
第7页 / 共33页
第8页 / 共33页
第9页 / 共33页
第10页 / 共33页
亲,该文档总共3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蜀山区餐饮服务单位(含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蜀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蜀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目录1.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2.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3.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管理制度4.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5. 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6. 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制度7食品贮存管理制度8. 粗加工切配餐饮安全管理制度9. 烹调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10. 面点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11. 凉菜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不适用)12. 裱花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不适用)13现榨饮料管理制度(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不适用)14.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15. 备餐和供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6.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17. 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8. 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9. 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20.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21. 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公示管理制度22. 餐厨废弄物管理制度23. 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制度24. 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制度25.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1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一、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组成组长:副组长:成员:二、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 的规章制度;落实校长(园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督促单位 从业人员定期预防性健康检查,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强化 监督检查,保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单位名称:2.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 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 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 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二、凡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 明后方可上岗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应 急性检查。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 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 食品的工作。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 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 方可重新上岗。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 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六、食品安全管理员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 行定期检查。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食品安全管理员统一保存, 以备检查。八、从业人员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各项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 员必须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 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 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 等。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 后再上岗。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以备查验。为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 章,制定本管理制度。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 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 罩。二、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 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处理食物 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 咳嗽、打喷嚏或攥鼻子后;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 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垃圾、执 行清洁任务)后。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开始 工作前;2、上厕所后;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4、咳嗽、打喷嚏 或搗鼻子后;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 活动后。五、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 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 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六、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七、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八、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 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一、所有从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单位配发的工作服。个人不得擅自 改变工作服式样。二、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 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三、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工作 服应每天更换。四、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五、待清洗的工作服应远离食品处理区。六、每名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6.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制度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 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 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 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 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 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 同。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 有供货方公章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釆购时, 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 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五、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 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 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七、采购的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索取并留 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原件。八、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 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九、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 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十、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 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十一、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釆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 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 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 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十二、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 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 年。7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贮存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一、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 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蝉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 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二、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 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 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三、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和顶部均在10cm以上, 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四、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 定期除霜(不得超过l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 度范围要求。五、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 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六、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 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七、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 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应分池 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三、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 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四、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 工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有明显标志并分 开使用。五、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 放。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六、切配好的食品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 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七、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机械设 备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垃圾,保 持室内清洁卫生。八、在专用洗拖布池或洗拖布桶内涮洗拖布。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 水池内清洗拖布。9.烹调加工安全管理制度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 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用水水质应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规定。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 70Co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 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反复煎炸使用。三、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严格按 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 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四、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