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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单位名称)2017年目录编号容页码1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2消防工作例会制度3动火审批制度4火灾隐患抄告、整改、验收制度5消防安全管理机构6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7防火检查巡查制度8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检查制度9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装修施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保安部消防安全负责人:工程部消防安全负责人:行政部消防安全负责人兼消防宣传教育员:公关资源部消防安全负责人:防火检查巡查制度一、单位每月组织开展全面的防火检查不少于一次,每日要防火巡查,营业期间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二、防火检查、巡查可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部门负责人、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微型消防站人员等组织实施。三、检查人员应当与时纠正违章行为,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汇报主管领导限期整改。四、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并由检查人员、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五、节假日前,要开展专项的检查,对消防设施器材、疏散通道、重点部位进行防火检查,与时消除火灾隐患。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每年对消防安全先进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三、单位应当通过贴宣传画册、外请专家授课、观看影视资料、现场实地讲解等多种形式,也可配合本地区的消防安全活动,例如全国“119”消防宣传日、消防宣传周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四、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容应当包括: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2、消防安全职责、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3、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4、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5、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与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五、每月组织对重点部门、部位、工程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六、下列人员由单位计划安排,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持证上岗: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员、操作员; 3、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七、单位应组织志愿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八、培训必须制定培训计划,认真组织、精密部署,要做好培训纪录,收集好影像资料。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容等。 通过长期的培训教育使所有员工达到“三懂”、“三会”要求。消防设施检查、维修和保养制度(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探器人工巡检每天检查一次;2、探测器灵敏度检测每月抽检10%,一年全检一次;3、探测器模拟火灾优先报警每月检查一次;4、手动报警按纽模拟报警每月抽检10%,一年全检检查 ;5、感烟探测器每三年清洗一次。(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每月检查一次,检验水流指示器、报警阀、压力开关、管理阀门人、喷淋泵动作情况;2、喷淋泵每月启动一次,稳压泵每月检查启动一次;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备外观每半年检查保养一次;4、对市政供水与消防水池,水箱情况每月检查一次。(三)室消防栓系统1、每月对消防栓泵和消火栓管道阀门启动检查一次;2、每月对消火栓泵远距离启动按钮和消火栓压检测一次;3、室消火栓是否有水,水带、水枪完好率每两小时检查一次;4、每月对室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检查、保养一次;5、喷淋泵结合器与消火栓结合器有明显区分标志。(四)防烟、排烟系统1、每月对防烟排烟风机和阀门启动检查一次;2、每半年对防烟排烟风压、风量检测一次;3、每月对防烟排烟机房与事故照明检查一次。(五)消防电梯1、每月对消防电梯的、上人孔、排水装置检查一次;2、每月对电梯机房事故照明、消防电源、电梯迫降检查一次。(六)消防安全疏散系统1、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事故照明每两小时全检一次;2、每两小时对防火门与闭门器、顺位器、密封情况检查一次;3、每两小时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检查一次;4、广播切换至事故状态每月联动一次。(七)消防联动系统1、喷淋泵、消火栓泵每月联动一次;2、防烟排烟风机、切断楼层电源、消防电梯、普通电梯迫切断空调、新风电源每月联动一次。(八)消防救生设备1、对配置到屋顶的逃生救援器每周检查一次,每半年运行一次;2、每两小时对配置的防烟面具检查一次。(九)其他消防设施对配置的移动式灭火器材要落实专人维护保养,每两小时清洁、检查一次。(十)每次检查、测试后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备查。(十一)单位工程部是消防设施检查、保养和维修的职能部门,应按规定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十二)对消防设施出现的故障应在当天与时修复。对一时难以修复的重大故障,工程部应与时向单位领导和当地消防部门报告,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措施,以确保安全。(十三)每年要请专门检测机构(省、市检测中心)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十四)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电器安装维修标准、电工操作规程等规要求进行操作、施工,严禁超负荷运行。二、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向工程部门提出申请,由专业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安装、施工,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气安装规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与时拆除。三、各部门需要增加电器设备时,必须填写临时用电申请单,报保安部主管批准后,由工程部指派电工按规定安装。四、临时电气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督,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与时切断电源。五、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六、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与时发现问题与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与时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七、每年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八、电器设备不准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照明灯具与可燃物保持一定距离,不准私自使用电炉、电熨斗、电取暖器、电烤箱等电热用具。九、明火作业管理1、禁止在营业期间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物质仓库、配电间、重要机房、电梯、营业柜台、档案室、文印室、更衣室为禁烟区域。2、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应严格按照动火审批制度办理动火证,严格执行动火操作规程。3、严禁焚烧废纸和其他可燃物,禁止私自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等明火工具。4、严禁单位围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单位任意场所从事烧香点烛等迷信活动。5、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拒不的停止动火作业,强制执行。十、场所有外漏插座的用电部位,用后与时断电,严禁带电空载运行。十一、 照明灯具要严格管理做到人走灯灭,严禁长明灯。装修、施工消防管理制度一、凡本部门围进行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等施工项目,工程的设计、建筑材料的选用,施工组织方案,消防措施等须报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二、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之前,必须与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单位保安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三、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之前,必须先到保安部办理进场施工登记。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单位消防管理制度,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四、施工中使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严格防火措施,禁止违章作业。电源部分须在单位电工的协助下开通。五、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保安部办理审批手续,领取用火证后方可作业。操作电、气焊割的人员必须是正式焊工。操作现场必须满足防火要求。六、施工过程中须使用汽油、脱漆剂等易燃物品时,必须符合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易燃易爆专用库房,由专人保管。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现场。七、施工中不准大面积使用脱漆剂等易燃液体,尽可能不进行喷漆作业。如必须在现场喷漆时,要有良好的通风和避免明火的措施。八、施工中使用易爆化学物品,应限额领料,随用随领;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液化石油气、乙炔发生器等。九、工程施工如果影响原有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使用功能的应事先报消防监督机关同意,并采取措施,保证事故报警功能。十、施工的堆料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设备和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楼梯和疏散通道。动火审批制度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首先要分清动火围。2、动火作业前,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审批手续。动火作业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批后,方可动火。3、在禁火区、危险区域动用明火的,除办理动火许可手续外,还必须落实安全、可靠的防火、防爆措施,并确认无火险隐患和危险性。4、焊、割作业者,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动火许可证方可上岗。5、动用明火作业区域必须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和指派专人对动火作业区域进行监护,明确职责,手持灭火器进行监护。6、营业期间不得进行动火作业。火灾隐患排查、抄告、整改、验收制度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与时处理涉与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二、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与时予以消除。 三、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以与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四、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发现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损坏或缺失;防火门配件(闭门器、顺位器)损坏或缺失;灭火器压力不足或罐体损坏;室消火栓配件(水枪、水带、阀门把手等)损坏或缺失;自动消防设施损坏等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发现人应向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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