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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贩假盐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下面是我们文秘114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制贩假盐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贯彻落实饶府厅xxxx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制贩假盐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为促进盐业市场健康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盐安全,营造推进盐业体制改革的良好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依法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保障机制,加强对食盐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安全管理,深入排查和治理食盐安全隐患,依法打击并严惩重处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食盐以及在食盐中掺杂掺假等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构建食盐安全体系,增强老百姓安全用盐意识,净化我县食盐市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食盐安全隐患排查。各有关部门根据专项行动总体部署,协同行动,对宾馆饭店、旅游景点、饮食摊点、机关学校、建筑工地的食堂以及食品加工用盐单位、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农村食盐销售网点等重点环节和食盐零售终端网点开展拉网式的联合执法检查,突出治理假冒伪劣多发区、碘盐覆盖率和人均销售碘盐量较低的地区以及食盐集中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食盐市场秩序,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购买、存放和使用假冒伪劣食盐的行为,及时发现和排除食盐安全隐患,并进行追根究源,有效摧毁假私盐贩销网络。 (二)加强工业用盐企业管控。采取疏堵结合,源头管控等措施,对工业用盐企业库存、使用等情况实行点对点监管建立台账,并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严防有毒有害的工业盐流入食盐市场。 (三)加强饲料用盐企业监管。加强联合巡查,对辖区内使用饲料用盐的饲料生产企业加强教育和监管,饲料主管部门应督促饲料生产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规范使用饲料用盐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销售饲料用盐的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饲料用盐流入食盐市场。 (四)积极开展边界及重点乡镇市场联合巡查。加大对临湖镇、怀玉乡、樟村镇及边界区域制贩假盐的打击力度及有关执法部门的协调力度,建立相邻盐业系统食盐供应会商机制,定期通报和交流食盐市场监管情况,组织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联合执法巡查,突出对假冒伪劣食盐的查处,堵住区界私盐贩销漏洞。 (五)探索建立食盐诚信体系。加强诚信教育,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将违法违规从事食盐贩运、销售的企业和个人列入“黑名单”。 三、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时间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集中整治阶段(即日起至x月xx日) 组织力量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市场进行拉网式的集中检查,主要整治工业用盐、饲料用盐流入食用市场和私贩假盐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整改提升阶段(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 1、上报阶段性小结,盐务局对本次专项行动进行小结并及时上报,对集中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提升。 2、集中查处一批案件,对集中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重要案件,进行集中查处。 (三)督查总结阶段(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 县里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并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向县政府专题汇报。 (四)长期坚持阶段 保障食盐安全时刻都不能放松,今后几年属于盐业改革过渡期及初期阶段,市场不安定因素多,食盐安全形势不容乐观,要建立打击制贩假盐的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制贩假盐现象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食盐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盐务、工信、公安、市场监督、卫计、农业及临湖镇、怀玉乡、樟村镇政府等部门、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盐务局。各成员单位要指派一名联络员,各部门要按要求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上报办公室。整治领导小组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落实责任分工。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改进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率,依法处罚盐业违法违规行为。由盐务局牵头,协调处理专项行动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负责向本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报告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宣传部门负责宣传报道组织协调工作;公安部门加大对盐业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重点对生产、运输、制贩假盐违法犯罪活动;市场监督部门加强食盐生产、运输、经销和使用各环节的监管,规范食盐市场经营秩序,清理整顿无证照经销食盐,加强对食盐质量、包装、标准等方面的监管;卫计部门负责碘盐的卫生监督管理;农业、畜牧水产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积极做好饲料用盐的使用及购销等相应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务求实效。 (三)加大惩处力度。盐务、市场监督和公安部门要认真排查涉盐违法犯罪线索,准确分析和研判情况,对市场上出现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深挖严究,及时将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强化行刑衔接,依法从严从重打击涉盐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公安部门要发挥专业执法优势,实行治安、经侦、技侦等多警种同步上案,提高打击涉盐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实效性。凡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一律立案侦查;对形成网络的犯罪案件,循线追踪,坚决斩断犯罪链条;对重大制售假冒伪劣食盐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力争破获一案、打击一批、震慑一方。 (四)加强新闻宣传。宣传部门要积极配合专项行动工作的开展,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及手机微信等平台,加强盐业法规和政策宣传,加强对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的报道,反映专项治理成果;集中批露制贩假盐典型案例,公开制贩假盐企业“黑名单”。同时,开展以农村食盐安全相对薄弱地区为主的走村入户宣传活动,提高群众辨别真假食盐的能力,在经营者和群众中广泛普及防治碘缺乏病的相关知识,自觉抵制私盐,拒绝购买工业盐、劣质盐和假劣食盐。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汇总,保质、保量、按时向县盐务局报送信息。各部门要于xx年x月x日前报送本级行动实施方案和联络员名单(含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专项行动工作信息实行周报告制度,每周一报送上一周工作信息和xx县治理制贩假盐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x月xx日前报送整体工作情况总结及典型经验和做法。大案要案以及重要信息,各地要及时上报。联系人:过玉宁,联系电话:xx、xx,电子邮箱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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