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8页
第2页 / 共8页
第3页 / 共8页
第4页 / 共8页
第5页 / 共8页
第6页 / 共8页
第7页 / 共8页
第8页 / 共8页
亲,该文档总共8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可加)16XX县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XX县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长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基层防汛防台能力,巩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成果,充分发挥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在防汛防台工作中的作用,根据XX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和关于加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的意见(浙委办2009131号),XX省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浙防指200939号),XX省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的意见(浙委办2009131号)精神,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着力提升基层防灾减灾能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防汛安全保障. 目标要求:以继续强化办事机构能力,落实网格人员责任,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预警应急效率,推进乡镇(街道),村,和有防汛任务的企事业单位防汛防台体系建设为着力点,进一步巩固组织健全,责任落实,预案实用,预警及时,响应迅速,全民参与,救援有效,保障有力的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立健全基层防汛防台体系长效管理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洪涝台灾害给人民群众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 二,实施范围和实施对象 防汛防台体系长效管理实施范围为全市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以及有防汛任务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为基层);管理实施对象是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以行政村(社区)为单元,以自然村,居民区,企事业单位,水库山塘,堤防海塘,山洪与地质灾害易发区,危房,公路危险区,船只,避灾安置场所等责任区为网格,建立起来的防汛防台组织责任体系,应急预案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安全避险体系,应急救援体系等五大非工程措施. 三,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动态管理,运行保障,宣传培训,督查考核等机制,努力实现组织健全,责任落实,预案实用,预警及时,响应迅速,全民参与,救援有效,保障有力的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运行目标,不断提升基层防汛组织开展乡自为战,村自为战的实战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洪涝台灾害损失. (一)明确防汛职责.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和重要企事业单位要在每年4月15日前将防汛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更新完善到位,装订成册,公开公布;要在汛前,汛中,汛后以及台风期间,实地检查水库,山塘,堤防等防汛重点部位和设施2次以上,并负责将防洪安全存在的问题行文上报市防指;度汛措施及时督促落实到位,及时消除各种工程安全隐患,尤其是对省,市防指督办的项目,要按要求及时落实到位;及时修复水毁工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每个设施和每个环节的岗位工作制度都要在汛前修订,完善到位,并根据岗位职责对应上墙公开.各级防汛办公室在4月15日-10月15日期间要严格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并保障24小时通讯畅通. (二)建立组织责任体系动态管理制度.每年汛前,市防指应按照责任落实的要求,根据基层防汛防台组织中各类责任人的变化和责任到位情况及时调整责任人数据库,并按照分级管理要求,层层与责任人签订责任书,明确各岗位职责,在媒体公告并在当地张榜公布,接受监督.每年汛期,各类责任人必须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实行定格,定人,定责监管,切实做到分片包干.重点要落实好监测预警信息传播责任制,危险地段人员转移责任制,山洪与地质灾害巡查预警责任制,工程保安责任制,船只安全避险责任制等.要根据各乡(镇,街道),行政村行政区划变化和上年度防汛防台工作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网格设置不合理等情况,组织乡,村级防指及时,合理地调整基层防汛防台组织设置和防汛应急抢险小分队成员,山塘水库巡查员,山洪灾害预警员,地质灾害监测员等人员的调整完善工作,并在3月15日前报市防指备案.水库,山塘,堤防巡查 员和小流域山洪灾害预警员要在每年4月15日前签订相应的协议书,明确责任内容,并落实相应的报酬,同时实行相应的考核制度. (三)建立监测预警体系动态管理制度.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和重要企事业单位要配合市水利局,国土局,气象局,市水文站做好小流域,地质灾害,病险水库(山塘)及防汛人员的自动预警体系(水雨情自动测报系统,乡镇防汛会商系统等)管理及维护工作;要及时维护保养水雨情设施和防灾避灾标示牌;在异常天气灾害影响前或者洪涝,台风灾害影响期间,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和重要企事业单位防汛指挥部和办事机构及防汛组织要利用短信群发平台(如农民信箱等),无线广播,高音喇叭,电话及上门告知等方式在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每一位防汛对象;处于小流域山洪,高山屋顶水库(山塘),地质灾害隐患点影响的村要落实预警员,配备铜锣,手摇(或电动)防空警报器等必要的预警工具,并及时进行维护和更换,确保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能够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每家每户.每年汛前,市防指应组织乡级防指对监测预警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正常运行. (四)建立应急预案体系动态管理制度.加强抢险队伍的动态管理,落实必要的抢险经费和抢险装备,参照XX省防汛物资储备定额标准并结合实际储足备好防汛物资,及时更新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要按照规范要求在每年4月15日前进行修订和完善各类防汛预案,每年组织一次预案演练,科学评估预案的可操作性与实效性,及时修订完善预案,使预案通俗,简练,有效,可操作.经修编批准的预案须报上一级防指备案. (五)建立安全避险体系动态管理制度.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对避灾场所进行鉴定,确保避灾场所安全;各避灾场所管理制度每年要进行更新完善;各避灾场所的应急物资要每年进行更新和补充,要求进行入库登记及调用,发放登记.每年4月15日前要组织人员对地质灾害点,小流域山洪灾害易发点,低洼易淹地段等安全区,警戒区和危险区进行巡检和排查,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安全区,警戒区和危险区的区划,并按照就近,安全的原则调整确定群众的转移路线,补充完善转移标识标牌,明确转移的人员,预警方式,转移路线,避灾场所和转移负责人,及时做好数据的收集,整理和更新工作,及时入网格数据库,逐户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并将确定的转移路线,避灾场所和安全区,警戒区,危险区的区划在村里显著位置进行公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培训.市级防汛防旱指挥部每年组织重要雨量站和水位站的报汛员,小 (一)和小 (二)型水库巡查员,乡镇(街道)防办主任等相关防汛责任人进行防汛业务知识培训印制发放一定数量的防汛知识宣传册,张贴宣传图,宣传标语,并利用当地报刊,广播,电视开展防汛防台减灾知识主题宣传.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和企事业单位每年也要开展1次以上的防汛减灾宣传活动,并及时发放防汛明白卡和相关防汛减灾宣传资料.宣传和业务培训要注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乡镇,街道要及时总结基层防汛防台工作,收集,剖析典型案例,推广先进经验,警示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运行保障.基层防汛体系建设是我市防汛工作中一项长期的工作,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的完善和管理,把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同时,市,乡两级财政每年都要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基层防汛体系建设,确保基层防汛体系正常运行. (三)加强协作配合.市防指及其办公室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基层防汛防台工作的组织指挥,检查督促,联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台工作.水利部门做好实时水雨情监测和洪水预测预报,做好水库,屋顶山塘,堤防海塘等水利工程安全的监督与管理,督促指导基层组织落实水利工程保安,山洪灾害预警责任人和巡查员,预警员;做好渔船防台避风工作,督促指导基层组织落实渔船安全责任人.气象部门做好灾害性天气特别是短时强降雨的监测和预测预报,及时向本级防指报告灾害性天气预报,并逐级向基层组织发布预警信息.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明确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责任主体,预警标准,预警信息 发布与处置,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调查,做好可能出现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督促指导基层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范巡查工作.交通运输部门做好交通基础设施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县道以上非收费公路,桥梁等的巡查和隐患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督促指导基层组织排查乡村公路汛期安全隐患和预警工作.建设部门要做好城乡住房防汛防台和城镇排涝等组织指导工作,加强城乡房屋规划建设管理和质量监管工作,指导避灾场所建设和管理.教育部门做好师生和校舍安全监管,并做好师生防灾宣传教育.旅游部门指导基层组织做好旅游景点和旅游设施的防汛防台工作,在洪涝台影响期间,指导做好游客疏散保安工作.民政部门做好灾情核查,自然灾害救助等工作,督促指导基层组织加强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和管理.其他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为基层组织防汛防台工作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四)加强考核督查.建立建全基层防汛防台工作日常督查和年度考核制度,每年汛期市防指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防指成员单位的防汛值班和防汛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督查.市防指将在每年年底对各地的基层防汛体系建设运行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考评,对基层防汛防台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在防汛工作中令行不止,玩忽职守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各乡镇,街道要积极探索,创新基层防汛机构有效运行的体制机制,不断夯实基层防汛体系长效管理的基础.争取经过3-5年努力,使我市基层防汛体系真正成为广大群众防汛安全方面的生命保障体系.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