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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同管理教案模板(精选4篇)_企业管理咨询合同模板 企业合同管理教案模板(精选4篇)由我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便利,猜你可能喜爱“企业管理询问合同模板”。 第1篇:企业合同管理 合 同 管 理 制 度 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合同法律行为,削减合同失误,提高经济效益,依据我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制订本制度。 其次条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招标代理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第三条 招标代理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招标代理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主动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托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需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需相互协作,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招标代理合同管理工作。 其次节 招标代理合同的签订第四条 签订招标代理合同,必需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公司有关规定。第五条 对外签订招标代理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需是持有法人托付书的法人托付人。法人托付人必需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托付人均无对外签约权,但经法定代表人特殊授权并发给托付证明书的例外。第六条 签约人在签订招标代理合同之前,必需仔细了解对方当事人的状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主体资格、有否合同标的经营权、有否履约实力及其资信状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托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利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实力,防止合同欺诈,防止签订无效招标代理合同,确保所签合同合法、有效、有利。第七条 签订招标代理合同,必需贯彻“同等互利、协商一样、等价有偿”的原则和“性价比择优签约”的原则。第八条 签订招标代理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第九条 招标代理合同除即时清结者,一律采纳书面形式,并采纳公司统一的招标代理合同文本。第十条 合同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需明确、详细、文字表达要清晰、精确。合同内容应留意的主要问题是:1.部首部分,留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2.正文部分,留意:要求要明确、详细。内容清楚。 3.结尾部分,留意:双方都必需运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运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第十一条 签订招标代理合同应按公司规定的按我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签订招标代理合同如需采纳现款方式付款,在5 万元以下的由下属公司、企业经理审批, 5万元至10 万元的由总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万元以上的由总公司总经理审批。签订招标代理合同如需分期付款方式结算,则须事先按本制度第十七条规定的和批准程序报公司批准,分期付款额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30。第十二条 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需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招标代理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第三节 招标代理合同的审查批准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合同的正式签订前,必需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合同审批权限同第十三条。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实力和行为实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一样,权利、义务是否同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详细、明确;文字表述是否准确无误。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殊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实力、条件;预料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担当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第十六条 依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须要,招标代理合同应当呈报上级主管机关批准,或需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需由公证处公证的合同,则需经过批准、鉴证或公证等程序。第十七条 招标代理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1.申报。企业的法人托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招标代理合同签约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本企业的领导审查批准。(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看法,伴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 2.审核。对送审的招标代理合同,应按本制度第十四条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或有关人仔细批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探讨,最终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详细要求和留意事项)。主管人在“申报表”上批写看法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批准的看法办理。上述审批程序,一般为1至2天。特别状况经批准或授权的可不受审批程序的约束。 第四节 招标代理合同的履行 第十八条 招标代理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需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第十九条 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经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其次十条 企业领导及签约人应随时了解、驾驭招标代理合同的履行状况,发觉问题刚好处理汇报。否则,造成招标代理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节 招标代理合同的变更、解除其次十一条 在招标代理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困难的,各部门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的,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照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不行克服的困难而须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其次十二条 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动身,从严限制。其次十三条 变更、解除招标代理合同,必需符合我国合同法和本制度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手续。其次十四条 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第十四条及第十七条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经上报主管机关批准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前,应报原机关批准。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应报原机关备案。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必需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其次十五条 变更、解除招标代理合同,一律采纳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不许。其次十六条 变更、解除招标代理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别状况经双方一样同意中止或终止履行的例外。其次十七条 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遇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的以外,均应依法担当相应的责任,并须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中明确规定。其次十八条 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觉,从严惩处。 第六节 招标代理合同纠份的处理其次十九条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我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及本制度规定妥当处理。第三十条 合同纠纷由签约单位负责处理。涉及内部几个单位的,可以协商或由公司确定一个单位为主负责处理。签约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需详细负责到纠纷处理终结时止。第三十一条 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方法。纠纷发生后,应刚好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公允合理,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切实保障我方合法权益;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敬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担当责任,并尽量实行补救措施,尽量削减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刚好沟通,主动主动地做好纠纷处理工作,不应相互推诿、指责、埋怨,统一看法,统一行动,一样对外。第三十三条 企业法律顾问处理合同纠纷的范围是:1.董事会、总经理交办的;2.经企业处理解决不了的;3.其他应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第三十四条 提请处理合同纠纷的程序是:1.承办人填写“对外招标代理合同纠纷申报表(一式二份),按本制度第十七条的规定报批。2.审批单位可依据状况,在1天内作出:由上报单位负责处理;由企业法律顾问负责处理。3.企业法律顾问对经协商仍无法解决或认为有必要的合同纠纷,经主管领导同意,可提交上级主管机关、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第三十五条 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需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诉讼的足够时间。第三十六条 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招标代理合同纠纷,有关单位必需主动供应下列证据材料(原件或影印件):1.招标代理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电报、图表等;2.交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及凭证;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5.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第三十七条 对于招标代理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样看法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第三十八条 企业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该纠 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对于对方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刚好向主管领导和法律顾问汇报。第三十九条 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确定书或判决书的,由法律顾问协作各单位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四十条 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单位应仔细检查对方的执行状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第四十一条 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刚好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查考。 第七节 招标代理合同的管理第四十二条 本公司对招标代理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托付书制度,合同专用章制度及基础管理制度。第四十三条 本公司招标代理合同的二级管理详细是:公司由总经理总负责,主管副总经理详细负责,归口管理管理部门为公司办公室。下属公司一级由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归口管理人为办公室主任或秘书;各法人托付人详细负责各自授权范围的合同签订、履行工作。第四十三条 公司主管销售的副总经理负责审批招标代理合同。公司主管生产选购的副总经理负责审批选购合同。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负责审批企业房地产建设、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合同。公司主管技术的副总经理负责审批技术引进、技术贸易、技术合作、技术改造合同。第四十四条 企业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指导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 2.负责审查各类合同的合法性,供应法律论证看法;对公司审批或签订的合同负责把关,对下属企业审批的合同负责抽查,供应法律帮助;3.负责对法人托付人和有关人员进行法律培训、以提高法人托付人的法律素养;4.负责考评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总结沟通阅历教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5.协作企业办理合同的见证、鉴证和公证等事项;6.协作企业处理合同纠纷;7.参加特定合同的谈判、签约、履行等工作。第四十五条 下属公司、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管理本单位签订的合同;2.负责审查本单位签订的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对须报请公司或上级主管机关审批、见证、签证或公证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初步看法;3.负责本单位法人托付人的日常管理及年终审查的初审;4.依据法律及本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单位合同管理的实施细则,实行切实措施,搞好合同管理工作;5.负责处理本单位合同纠纷;负责本单位招标代理合同资料的汇总、分类、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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