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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马上删除。资料共共享,我们负责传递学问。合作社管理制度篇一:合作社管理制度 郸城县张完新农村种植专业合作社各项管理制度 资产财务管理制度 一、管理机构 理事会负责本社资产财务管理的全面工作。监事会负责本社的财务资产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 二、管理内容 合作社资产财务管理包括流淌资产、农业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管理。合作社资金管理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安排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农夫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财产。 三、资产管理 本社的资产实行内部牵制制度管理和台账登记责任管理。 1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处置等环节上,实行“五分开”。即:购置与审批、审批与选购、选购与验收保管、保管与使用审批、处置与审批相互分开,相互牵制、相互监督。 2建立资产台账登记责任制度,确定特地理事对资产的购置、验收和保管、使用进行登记,建立台账,落实责任。凡造成资产损失或者铺张,又不能补救的,其直接和间接损失由责任人赔偿。财务科(部、办)要依据本社实际,分门别类的确定易耗品使用期限和周期以及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比例,以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定资产折旧。财务科(部、办)要定期对实物资产进行账账、账卡、账实清查,向理事会呈报实物资产清查报告,提出实物资产管理问题解决方案。加强对本社商标、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的管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四、账款管理 本社现金、各种存款、账目、支票和印鉴要按规定妥当管理。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账目保管要平安完整,不得缺失。凡因保管现金、存款和账目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本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供应担保。本社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由当事人负责准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帐;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缘由,分清责任,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五、财务审批 本社财务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省”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需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在500元以内费用开支,由理事长直接审批;在500元以上费用开支,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在5000元以上的开支和投资(或者理事长向合作社出资额度以上的费用开支和理事长向合作社出资额度2倍以上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由社员(代表)大会争辩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财务人员办理各项支出,原始凭证(支出审批、发票、验收、入库等凭证)必需齐全,凭证必需有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经集体审核通过的开支,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依据入账。监事会在每月财务结账前对财务支出项目进行审核,对未按规定支出的,提出质询,责令整改订正,甚至责令由责任人赔偿。 六、财务公开 本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每月将财务收支状况张榜公布于办公地点;每年向社员(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状况、盈余安排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财务人员必需热忱接待社员提出的与其有关的财务查询。 七、购销价格管理 本社购销产品、生产资料的价格确定及变更要经理事会争辩通过,做到公开、公正、公正,实行透亮化管理。购销价格确定后,要将购销价目表张贴在办公地点明显位置,便于社员了解。 八、社员账户管理 本社建立社员账户,由财务人员具体记载社员的出资额、应享有的公积金份额以及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社员与非社员要分开核算。国家财政扶持补助、其它捐赠的资金和财产,不得安排给成员,不得记入成员账户,仅作盈余安排依据之一,成员退社后不再享有。 社员盈余安排制度 一、安排对象。参与盈余安排的人员为持有本社社员证的社员。 二、安排核算。合作社在进行年终盈余安排工作以前,财务人员要做好财物清查,精确核算全年的收入、成本、费用和盈余,清理资产和债权、债务。财务核算结束后,向理事会提交盈余安排方案。 三、盈余安排挨次和方法。合作社的盈余依据下列挨次进行安排: 1提取盈余公积金。依据章程或成员大会决议规定的比例提取,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成员出资。若累计有亏损,首先弥补亏损,抵亏后的公积金余额再用于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成员出资。 2向社员安排盈余。合作社的盈余经过上述安排后的余额,依据交易量(额)向社员返还,安排比例不低于可安排盈余的60;依据出资额、成员应享有公积金份额和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及接受捐赠确定为社员的份额向社员进行安排,安排比例不超过可安排盈余的40。入社不满一年的社员,依据社员实际出资和入社时间,按时间段按比例进行安排。 四、审批程序。理事会接到合作社财务部提交的盈余安排方案后,组织召开有监事会成员、管理人员、社员代表参与的理事会扩大会,听取意见,进一步完善方案,经理事会审核后,提请社员(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 五、记载登记。按交易量(额)比例安排盈余金额及平均量化到社员的资金份额要记载到社员证中。 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一、项目投资范围 本制度所指的项目投资是指与本社生产经营有关项目的内部投资。篇二:合作社管理制度汇总 合 作 社 制 度 汇 总 目 录 1 理事会制度 2 2 监事会制度 4 3 社务公开制度 ?5 4 档案管理制度 ?8 5 合作社成员大会制度 ?10 6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1 7 生产销售管理制度 ?12 8 盈余安排制度 ?14 理事会制度 一、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社员大会负责。 二、理事会由6名理事组成。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理事3名。理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 三、理事会职责: 1、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2、制订本社进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 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3、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安排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社员代表大 会审议; 4、组织开展社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5、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平安; 6、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7、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嘉奖、处分等事项; 8、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9、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争辩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理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五、理事会接到监事会质询或建议的书面通知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六、本社理事作为全作社法定代表人。其主要职责: 1、主持理事会会议按章程规定主持召开社员代表大会; 2、签署本社社员出资证明; 3、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4、组织实施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状况; 5、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监事会制度 一、为了规范监事会行为,促进合作社进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代表全体社员监督合作社的财务和业务执行状况。 三、监事会由3人组成,设监事长一人。监事会成员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合作社理事、监事不得相互兼任。 四、监事会职责: 1、监督理事会对社员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状况; 2、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状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 3、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状况; 4、向社员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 5、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提议召开临时社员大会; 7、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状况; 8、履行社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五、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监事长因故不能召集会议时,可以托付其他监事召集。 六、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 七、监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也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篇三:农夫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专业合作社资金管理制度 1、专业合作社必需在当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并且只能 在一家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现金结算户。 2、专业合作社库存现金的最高限额为2022元,用于日常零星支付 和备用金的需要。 3、为了加强现金管理,专业合作社在现金活动中,必需严格执行下 列规定。 (1)、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白条”抵 库。 (2)、不准出租、出借和转让银行账户。 (3)、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4)、不准将专业合作社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进行储蓄。 (5)、不准设立“小金库”,保留账外公款。 (6)、不准“坐支”现金,即不得从单位和社员收入的现金中直接 支付所需开支。 (7)、不准报销手续不完备、开支不合理的未经审批的发票。 (8)、不准公款私借。 (9)、不准将库存现金和私人现款混在一起。 4、专业合作社监事会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对现金的核对和清 查。专业合作社现金管理部门不得拒绝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5、专业合作社及其管理人员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要担当法律责任。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赐予警告、通报批判和罚款等惩罚,直到追究刑事责任。专业合作社社务公开制度 实行社务公开,是本专业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工作 要求,是落实国家关于专业合作社的相关政策和提高本专业合作社的服务质量的重要措施。 1、每年初公开一次本社的进展规划和年度。 2、每半年公开一次年度的落实及执行状况。以及下半年度规划 的具体支配。 3、每季度公开一次财务收支状况。及工作要点。 4、随时公开本社农机每季的耕种面积及资金收支状况,以及重大投 资活动和合作事项。 5、准时公布管理人员的调整,以便宽敞社员能够准时的联系上主管 人员。 6、年底公开当年生产、经营绩效,决算和盈利分红方法,及返利分 红数额。 7、接受本社社员的监督,对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准时召开理事会议, 随时赐予合理的解释和答复。 专业合作社民主理财制度 1、专业合作社民主理财工作由监事会组织实施,建立民主理财小组, 保证社员对专业合作社财务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2、专业合作社的账务由监事会专人保管,实现账款分开,主管人员 做到认真核对,账目清楚。 3、专业合作社向单位和个人收取现金时,必需手续完备,开具收款 收据。收取的现金超过规定库存限额部分应准时送存开户行。现金支付时,必需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 4、专业合作社必需建立现金日记账,逐笔序时登记,每日结账核对, 精确、准时反映现金的收付、提存和结余状况,做到账面与金额相符。 3、专业合作社年初财务收支和重大财务事项必需通过社员代表 大会形式,征得社员同意并记录在案。 4、专业合作社社员对财务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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