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18页
第2页 / 共18页
第3页 / 共18页
第4页 / 共18页
第5页 / 共18页
第6页 / 共18页
第7页 / 共18页
第8页 / 共18页
亲,该文档总共1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规划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区位优势、产业优势、资源优势、生态优势,根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要求,将成渝建设成为立足西部、面向东亚和东南亚、南亚,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西部金融中心,推动成渝地区加快双城经济圈建设、打造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和新的动力源,制定本规划。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市和四川省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一体化融合,坚持共建共享,坚持风险防范底线思维,以金融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构建优势互补的现代金融业为根本,以金融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内陆金融开放创新为突破口,以营造良好金融发展环境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保障,深化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共同完善提升区域金融市场功能,合力扩大金融对外开放,深化跨境跨区域金融合作,强化重庆和成都中心城市带动作用,促进各类金融要素资源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支持重庆打造西部金融中心,专营机构,创新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构建成渝地区普惠金融指标体系,大力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四)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金融创新体系,打造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14. 深化科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推动西部(重庆)科学城、西部(成都)科学城、中国(绵阳)科技城开展科创金融先行先试,支持成渝地区符合条件的城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探索创建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示范区。在成渝地区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鼓励成渝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科技支行或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支持保险机构创新科技保险产品和服务,探索建立科技保险奖补机制,推广专利保险试点。支持成都加快建设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知识产权融资服务平台。建立覆盖西部地区的科创企业信息共享平台,搭建科创项目评审公共服务中心。优化科创金融融资担保服务,适当提高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损失的风险容忍度,建立尽职免责制度,落实绩效评价指引要求,以政策效益、经营能力、风险控制、体系建设为正向指标,完善科创融资担保业务的正向激励机制。15. 拓宽科创企业融资渠道。强化区域性股权市场与科创基金联动。探索研究适合科创企业和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的挂牌交易规则,推动科技成果市场化估值和转化融资。支持成渝地区高新技术企业利用股权、知识产权开展质押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在债券市场发行创业投资基金类债券、双创债务融资工具、双创金融债券和创新创业公司债。探索科技型中小企业定向发行高收益债券。提升科创企业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探索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外债便利化水平。支持境外私募基金参与成渝地区科创企业融资。支持创业投资基金跨境资本流动,便利科技创新行业收入跨境汇兑。16. 打造中国(西部)金融科技发展高地。推进政务数据与金融数据融合共享。推动金融科技研究领先发展,开展金融科技领域基础、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以及重大应用试点示范,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金融科技领域研究成果在成渝地区率先落地应用。支持成都稳步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开展数字人民币研究及移动支付创新应用,拓展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支持在重庆建设国家金融科技认证中心。探索建设重庆区域性金融科技监管信息平台。规划建设中新金融科技合作示范区,落实国家金融科技应用和金融标准化创新试点。(五)建设支持全球资本配置的内陆金融开放体系,提高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能力。17. 稳步推进人民币跨境使用。鼓励成渝地区在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对外贸易合作中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支持成渝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现行政策规定向境外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支持使用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NRA账户)办理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支持成渝地区金融机构与境内外金融机构联动,依法开发并投放面向国际市场的人民币金融产品,探索开展跨国企业集团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试点。支持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进行直接投资和参与境内企业股权、债权、大宗商品交易等。探索更高水平对非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企业的人民币金融服务。18. 稳妥创新跨境资本流动管理。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实施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融资便利化试点,积极推进川渝自贸试验区金融先行先试。在跨境直接投资交易环节,按照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模式简化管理,提升兑换环节登记和兑换的便利性。探索适应市场需求新形态的跨境投资管理,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业务试点。支持成渝地区符合条件的机构申请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RQDII)业务资格,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主体资格范围扩大至境内外机构在成渝地区发起设立的投资管理机构,包括境内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在符合监管规定条件下,推动在成渝地区取消企业异地开立外债账户事前核准。试点企业境外上市外汇登记直接到银行办理。支持跨国企业在成渝地区设立全球资金管理中心或服务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的资金管理中心并依法成立财务公司,鼓励相关机构经批准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支持符合条件的财务公司、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获得结售汇业务资格,依法合规开展外汇即期及衍生品交易。放宽外商投资设立投资性公司的要求。19. 有序推进跨境金融业务创新。探索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提升跨境证券投融资汇兑便利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跨境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依法开展跨境贷款、跨境发行债券、跨境投资并购、跨境证券投资、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等跨境金融服务。允许符合要求的金融机构成为合格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证券期货市场的托管人。在符合条件情况下,探索成渝地区征信评级产品与境外实现互认,支持境外评级机构的境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依法依规开展境内评级业务,鼓励境内评级机构积极拓展国际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企业通过境外借款、境外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支持成渝地区法人金融机构按监管规定在东盟国家争取境外保荐上市、发行债券等业务牌照资格。支持外国人才个人外汇收支便利化,便利境外赴成渝地区的游客境内小额支付。扩大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结合实际需求,研究探索在区块链服务平台上推出更多改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支持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的应用场景。探索建立统一的跨境电商金融服务平台。(六)建设法治透明高效的金融生态体系,营造安全、稳定的金融发展环境。20. 加快推进金融法治建设。结合地方金融监管实际和防范处置金融风险需要,完善地方金融监管法规制度。健全金融审判体系,研究设立金融法庭、破产法庭和金融法院。完善网络司法维权,探索建立在线审判机制,实现互联网金融纠纷批量线上审理,提高司法效率。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跨境金融法律服务体系,探索通过司法裁判妥善解决国际贸易中新类型金融纠纷。建立跨地区金融纠纷非诉调解机制(ADR),探索建立成渝地区调解与仲裁、诉讼的对接机制以及集体诉讼制度,健全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制度。建立成渝地区司法安全联动合作会议,构建联合惩戒制度,加大对恶意逃废金融债权、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的惩罚力度。发展行业自律组织,加强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建设,提升行业自律管理水平。21 .持续优化金融发展环境。探索在国际金融业务拓展、动产权益抵押、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金融人才流动等方面,合理借鉴国际规则和风险管理政策。支持川渝自贸试验区内的交易场所在会员、交易、清算、交割、反洗钱等方面,在符合我国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基础上,探索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规则和制度。切实推动成渝地区金融“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持续深入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优化营商环境。22. 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构建适应成渝地区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加强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驻成渝机构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在信息共享、风险处置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的协调配合。加强跨区域、跨行业、跨市场的金融监管合作。完善成渝地区金融风险监测体系,建立金融稳定信息共享合作机制,搭建金融风险信息共享平台,强化金融风险联防联控。加强对重点金融风险摸底排查,防范局部金融风险跨区域、跨行业、跨市场蔓延。完善金融风险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处置机制和协同处置机制,确保地方政府风险可控、不变相新设地方融资平台公司、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坚决守住风险底线。建立成渝地区反洗钱监管信息交流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探索建立川渝自贸试验区本外币一体化跨境资金流动预警监测和协调联系机制。积极创建防范非法集资示范区。23. 加强清廉金融文化建设。发挥成渝地区高校密集的优势,建设全国清廉金融教育基地,试点开展清廉金融文化进校园活动。督促金融机构开展清廉金融文化建设。依托重点院校建立清廉金融文化研究平台。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社团组织和研究院校四方联动,深入开展清廉金融文化建设。(七)推动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夯实西部金融中心建设基础。24. 建立适应改革创新的多功能开放账户体系。开展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探索开展与川渝自贸试验区建设相适应的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业务。推动账户制度改革和创新工作在成渝地区先行先试。研究境外投资者用一个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处理境内证券投资事宜。25. 协同推进支付体系一体化建设。探索移动支付跨区域协同发展路径,推动移动支付在成渝地区公共服务领域互联互通。拓展移动支付使用范围,提升境外人员在境内使用移动支付便利化水平。建立联合打击支付领域违法犯罪联防机制,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群众高品质生活。26. 加强信用体系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大力发展征信、信用评级市场,推动成渝地区信用体系一体化、市场化建设,在行业政策制度体系框架下,逐步形成统一的区域信用政策制度和标准体系。推动成渝地区地方征信平台互联互通,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依法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开发利用力度。推动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27. 安全有序推进金融统计数据共建共享共用。加大成渝地区金融统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推动成渝地区金融综合统计数据共享,提升成渝地区金融统计数据处理能力。28. 支持全国性交易所和金融机构在成渝地区设立交易系统和数据备份中心。支持有条件的期货交易所在成渝地区设立交易系统备份中心、研发中心和业务分中心。支持上海票据交易所在成渝地区设立分中心或灾备中心,辐射西南地区票据业务。鼓励和支持境内外金融机构在成渝地区建设信息化平台、信息服务中心和数据备份中心。三、保障措施(-)加强组织协调。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党组织在推进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进程中的领导作用。加强成渝地区金融系统组织领导,建立完善金融合作机制。重庆市和四川省要联合成立共建西部金融中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共建西部金融中心实施细则,落实各职能部门工作责任,形成滚动推进的协作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形成有利于共建西部金融中心的良好氛围。国务院相关部门要加强与重庆市、四川省的沟通,指导共建西部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