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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地扬尘污染培训学习心得体会(共13篇)第1篇: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6个百分之百 附件2 西安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6个百分之百 一、施工区域101%标准围挡。施工现场围挡严格根据西安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及出入口管理规定和西安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及出入口图册设置,并保持围挡稳固、完整、清洁。 二、袒露黄土101%覆盖。未能刚好清运或要存留的土方必需集中堆放,同时实行密目网覆盖或绿化措施,定时进行洒水、防止扬尘产生。 三、施工道路101%硬化。施工现场内主要道路必需进行硬化处理,依据工程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保洁人员清扫保洁,保持道路干净无扬尘。 四、渣土运输车辆101%密闭拉运。渣土车辆进行清运时必需实行密闭措施,防止车辆在行进过程中出现扬尘或渣土漏撒。 五、施工现场出入车辆101%冲洗清洁。新建项目工地必需严格根据图例标准在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台;有条件的在建项目工地出入口冲洗台参照图例进行完善。现场支配保洁人员用高压水枪对车辆槽帮和车轮进行补充冲洗,确保全部运输车辆干净出场,严禁带泥上路。 六、建筑物拆除101%湿法作业。对建筑物实施拆除时,必需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措施,抑制扬尘污染。 第2篇: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实施方案 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实施方案 为实行市委、市政府治污减霾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建设工地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依据西安市“治污减霾”工作实施方案(2022)、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及砂浆的通告和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中心、省市“治污减霾”决策部署为指导,以显著改善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水平,完善和巩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机制为目标,通过专项督查,综合治理,进一步强化和细化建设工地扬尘防治工作,削减各类建设工地扬尘污染的产生和排放,降低PM2.5和PM10,推动全市治污减霾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二、督查范围及内容 (一)督查范围 督查范围为全市建设工地,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地铁工程、水利工地、拆迁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待建空地。 (二)督查内容 1、建设工地必需设置环境爱护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任人及监督电话等; 2、建设工地应沿四周设置连续稳固、整齐、美观的封闭围墙(挡),城区主干道围墙(挡)高度不低于2.5米,次干道围墙(挡)高度不低于1.8米,围墙(挡)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 3、建设工地生活区、办公室及主要道路均要进行混凝土硬化,且保持清洁,无明显浮土,并定期洒水,削减扬尘; 4、因施工须要,部分未进行混凝土硬化的道路要铺设砾石或砖渣,缓解渣土车行驶造成的扬尘污染。在易出现扬尘和泥土的路段可铺设再生棉毡,加大吸附实力,削减污染; 5、建设工地应合理设置出入口,实行混凝土硬化。硬化路面长度,宽度、厚度应符合规范规定,满意大型运输车辆通行要求; 6、冲洗台应设置在工地大门内侧,其周边设置排水沟,排水沟与沉淀池相连,并按规定处置泥浆和废水排放,沉淀池需定期清理,沉淀后废水排入市政排水管网; 7、建设工地应在冲洗平台处接通水管,并配备压力不小于8兆帕(8Mpa)的高压水枪等冲洗设备。明确专人负责冲洗车辆,确保出场的垃圾、土石方、物料及大型运输车辆101%清理干净,不得将泥土带出现场; 8、施工现场应砌筑垃圾堆放池,墙体应坚实。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运输时必需采纳相应容器(如袋装)或管道运输。生活垃圾应设置足够的垃圾箱或容器,并日产日清; 9、建设工地内部倒土时必需配备洒水车,实施湿法作业,确保不造成扬尘污染; 10、建设工地要存留的土方必需集中堆放,且实行密目网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11、建设工地现场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塑料、垃圾等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和废弃物,不得运用煤、碳、木料等污染严峻的燃料; 12、建设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严禁运用冒黑烟的柴油打桩机; 13、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且严密遮盖。装卸、搬倒物料时,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 14、建设工地现场应依据工程规模,配备相应人数的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工地内环境卫生和洒水降尘工作; 15、机械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必需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措施,以抑制扬尘飞散; 16、被拆除房屋的建筑材料及渣土,要刚好清运并实行湿法作业。不能刚好清运的,要集中整齐堆放,并用遮挡物进行覆盖。短暂不能开工建设的,应实行临时绿化等措施防止扬尘; 17、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时应必免造成大量黄土袒露,削减扬尘发生; 18、待建空地应全部绿化、硬化或覆盖密目网,对长期未能开发建设的裸地,应根据有关规定实行相应的防止扬尘措施; 19、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土方开挖、回填、拆除、内部倒土、土地平整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要对现场实行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 三、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建设工地扬尘防治专项督查达到预期目标,成立督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建委党组书记、主任 苗宝明同志担当,市建委副主任李振高同志、副巡察员侯钢平同志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由市建委相关处室和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处,负责协调和督查状况的汇总、通报工作。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详细负责本区域内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督查方式 市建委设立专项督查组,根据“日巡查、周小结、月通报”的原则,每天不定期对各区县、开发区建设工地进行督查并量化打分,以区县、开发区为责任主体单位进行月汇总排名,并形成专项督查通报。 五、责任划分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为本区域内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市建委督查组每周将检查状况汇总并进行通报,各区县、开发区接到通报后,应马上对存在问题的建设工地进行检查,督促限期整改。对逾期整改不力的项目,由各区县、开发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惩罚。对多次要求整改后,仍旧存在问题较多的区县、开发区,由市建委会同相关部门,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的通知的(市政办发202235号)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督查量化分值应用 建设工地专项督查中形成的量化分值,每月定期报市监察局、市“治污减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相识主动重视。各区县、开发区要提高相识,切实把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严格履责,扎实工作,真抓实干,以不懈的努力和精细化的督查管理,从根本改善和显著提升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为建设我市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妙家园做出努力。 (二)合理分工明确责任。各区县、开发区依据本实施方案,尽快制订本区域内建设工地工作方案,摸清本区域内建设工地数量,建立台账,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实行“包点”,督促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本区域内建设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区县、开发区要加大本区域内建设工地的监督管理力度,对限制扬尘不力、看法不主动行动迟缓、治理措施不落实、不到位且督促整改仍不达标的建设工地责任主体单位,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本区域内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常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第3篇:最新临潼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 临潼区扬尘专项治理时间节点: 接着开展堆场扬尘专项治理。深化砂石场、白灰场、黏土砖厂、煤炭经营场所等各类堆场扬尘污染治理,2022年6月底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产治理;2022年10月底前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关停。 西安市临潼区2022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 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 依据陕西省“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22年工作方案及相关行动方案,依据西安市2022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结合全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实行中、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强化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通过分级管理、专项督查、综合整治,提高相关部门和企业扬尘污染防治意识,完成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主动推动全区铁腕治霾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9条,根据围挡、覆盖、冲洗、硬化、密闭、洒水“6个101%”和施工围档、出入口道路硬化与基坑坡道处理、自动冲洗设备安装与运用、远程视频监控安装与运用、清运车辆密闭、拆除过程中运用专 业降尘设施湿法作业、袒露地面与拆迁垃圾覆盖“7个到位”的管理标准,扎实有效做好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工作。 (二)加强现场监管。向出土工地、拆迁工地作业现场派驻监管人员,确保作业过程中“7个到位”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防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超高装载、带泥上路,杜绝“黑车”和未经审批的车辆参运。 (三)对全区建设工地实行红、黄、绿挂牌管理制度(绿牌为达标施工、黄牌为警告整改、红牌为停工整顿)。 (四)严格执行“禁土令”。冬防期间(1月1日至3月15日、11月15日至12月31日),除地铁项目和市政抢修、抢险工程,以及市政府批准允许动土的重大民生工程外的建筑工地,禁止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凡允许涉土作业项目,应从严执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对措施执行不到位的,一经发觉,一律叫停。 (五)强化扬尘治理日常监管。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频次,通过定点值守、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监管。凡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被市(区)铁腕治霾办、牵头单位通报存在不符合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设工地,严格执行“三个一律”,即:一律停工整改,一律依法高限惩罚,一律全区通报。 三、责任分工 (一)区建住局牵头负责全区建设工地(建设阶段)扬尘治理工作,督导各责任单位扎实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依据西安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考核方法,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每月对各相关 责任单位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考核排名。对于发觉存在扬尘污染问题的工地,裁定并督导监管责任单位整改落实。负责建筑工地、市政工程等建设工地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建设工地红黄绿挂牌制度,并指导各责任单位落实,负责全区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挂牌管理工作。 (二)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全区建筑物、构筑物拆迁工地(非城棚改)、出土工地、绿化工地和建筑垃圾消纳场,以及渣土清运车辆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督导各责任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并进行检查、考评。对于发觉存在扬尘污染问题的出土、拆迁工地,裁定并督导监管责任单位整改落实。依据建设工地红黄绿挂牌制度负责全区出土工地、拆迁工地和绿化工地挂牌管理工作。 (三)区城改办负责全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施工和城棚改项目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依据建设工地红黄绿挂牌制度负责全区城(棚)改项目工地挂牌管理工作。 (四)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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