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11页
第2页 / 共11页
第3页 / 共11页
第4页 / 共11页
第5页 / 共11页
第6页 / 共11页
第7页 / 共11页
第8页 / 共11页
第9页 / 共11页
第10页 / 共11页
亲,该文档总共11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案件会议讲话在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同志们:今天召开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座谈会,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座谈会精神,着重研究部署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工作,推动案件查办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刚才,传达了省纪委座谈会主要精神,我们要深刻领会、坚决贯彻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案件查办工作。下面,我讲四点意见。一、统一思想,把握形势,切实增强案件查办工作的责任感查办案件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章和法律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手段。今年以来,在省纪委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反腐倡廉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查办案件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环节,不断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拓宽领域,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和稳步推进的良好局面,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保证。据统计,从总体上看,我市案件查办工作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在大案要案查处上有了新突破。二是在服务大局上有了新拓展。纪检机关自觉将查办案件与清除发展障碍、优化发展环境结合起来,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严肃查处了一批损害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案件、干扰和破坏换届选举案件和损害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案件。三是在能力水平上有了新提高。在确保案件查办量质并举的同时,还能做到少用、慎用“两规”措施。案件查办总体达到了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要求,期间没有发生大的问题。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查办案件工作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会议上,用“四个并存”深刻地分析了我国反腐败工作的面临的形势。由于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些领域的体制机制还不完善,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在短期内难以消除,完善的法治环境和有效的监督机制需要一个形成过程,新情况新问题会不断出现。从我市案件查办的实际情况看,违纪违法现象呈现出新的一些特点:一是违纪违法现象涉及领域的宽泛化。当前,工程建设、土地和矿产资源交易、国有企业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稀缺领域和单位仍然是腐败行为易发多发的“高风险区”。与此同时,科教文卫、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等领域的腐败问题也不断暴露出来,甚至一些社会团体也有腐败现象。二是违纪违法主体的两极化。一方面县处级、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另一方面,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比重仍然居高不下。三是违纪违法行为的组织化。腐败分子搞“单干”的比例越来越小,结成“腐败利益共同体”成为一种趋势。有的以集体的名义侵吞、盗取、截留国家财产,作为集体的账外经费,或者私分给个人;有的通过乱收费、截流国家收入等手段私设“小金库”,用于集体挥霍或贪污私分等。四是作案手段的隐蔽化。腐败分子作案手段呈现三个变化方向,即由直接交易向间接交易转化;由即时交易向期权交易转化;由有形交易向无形交易转化。高智商腐败分子增多,有的腐败分子精通财务、法律、金融以及资本市场运作等专业知识,善于运用专业知识掩盖违纪违法行径,大大增加纪检机关的办案难度。与日益复杂的违纪违法形势相比,当前我们办案的工作理念、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素质能力等方面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组织协调存在薄弱环节。协调制度不健全、操作不规范、渠道不畅通,上级协调容易、同级下级协调难,本地协调容易、异地协调难,大案要案协调容易、一般案件协调难等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无法有效形成反腐败的强大合力。二是工作方法还需进一步改进。有的同志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不注意工作方式方法的改进和创新,不重视外围调查取证,不精通政策策略和思想政治工作。三是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市办案队伍的思想观念、政策理论水平、办案突破能力与新形势发展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一些同志还没有完全跳出为办案而办案的习惯做法,不能正确把握办案的时机、节奏、方法、政策等。总之,我们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充分认识查办案件工作的有利条件与不利因素,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认真抓好查办案件工作。二、把握方向,探索创新,进一步提高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今年4月份,中央纪委贺国强书记在山东召开的全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上,强调要在查处面上各类案件的同时,着力查处10个方面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即:一是征地拆迁中的腐败问题;二是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腐败问题;三是各类学校办学中乱收费问题;四是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腐败问题;五是食品药品制假售假的腐败问题;六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侵占国家、集体利益和侵害职工群众权益的腐败问题;七是基层干部吃拿卡要、收受财物的腐败问题;八是执法不公、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腐败问题;九是基层干部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腐败问题;十是基层干部作风粗暴、欺压群众、奢侈浪费等腐败问题)。这些问题,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这些领域发生的腐败问题,群众看得见,体会的深,影响面广。前两天,省纪委专门召开座谈会,就贯彻落实贺国强书记重要指示,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进一步加强案件查办安全工作作出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领导讲话精神,把握方向,探索创新,加大力度,深入推进查办案件工作。(一)把握正确方向,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查办案件工作要把握正确的方向。要坚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影响经济社会发展最直接、最迫切的问题作为查办案件的工作重点,认真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确保政令畅通,优化发展环境。一方面,要突出查办发生在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即三机关一部门)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另一方面,要按照*座谈会的要求,始终把以人为本、执纪为民贯穿于查办案件工作之中,在坚决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着重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因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更加直接地暴露在群众眼前,更加直接地与群众利益发生冲突,其影响就显得更加恶劣,危害更加严重。我们要从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要性,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查办案件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造福于民,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支持和拥护。(二)积极探索创新,努力提高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多发生在基层,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在类型、性质以及涉案人员和作案手段等方面有着自身的特点,至少呈现出职务违法犯罪现象比较突出、“窝案”“串案”较多、侵害对象涉及范围广泛、作案时间跨度长、次数多等特点,以及作案手段趋于隐蔽、涉案金额逐步上升等变化。因此,我们要坚持与时俱进,转变思想观念、工作策略,有针对行地探索和完善查办基层腐败案件的机制,努力提高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一是要拓宽案件渠道。要改变“民不举官不究”的基层办案固定思维,主动出击,广辟案源,既坚持把信访举报作为发现和查找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主渠道,又要与时具进,善于从民意调查、新闻舆论、领导接访、经济审计、专项督查等途径,及时查找和捕捉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线索,拓宽案源渠道。二是要创新方式方法。针对当前违纪违法人员反调查、防调查能力日益增强的情况,我们要及时调整办案重心,把握好办案时机和节奏,讲究办案艺术技巧,善于运用策略突破案件。要重视初查工作,前移案件调查重心,做深、做细、做实初查工作,争取办案主动权;要改变重突破口供、轻其他证据的思想,着力在搜集证据上下功夫,加大外围调查力度,广泛收集证据,要能做到“无口供”也能定性;要善于综合运用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赋予的多种办案措施,充分利用政策、法律、亲情等因素,攻心为上、以智取胜;要加大科技办案力度,提高反腐败工作的科技含量。三是要创新工作机制。要加强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之间的联动、协作和配合,灵活调配、综合运用市、县、乡三级纪检机关办案力量,集中兵力、逐个突破。要探索建立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整合乡镇纪委办案力量,让基层纪检干部通过“抱团”形成“合力”,破解了基层办案人员少、业务生、人情干扰大的问题。要加强与检察、公安、审计和基层站所主管部门的纪检机构之间的协同,调动各种办案资源,形成突破案件的整体合力,进一步形成惩治腐败的合力。(三)拓展治本功能,切实增强办案的综合效果。查办案件,并不是处分干部越多越重越好,而是要追求办案的综合效果。我们要牢固树立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办案理念,一手抓惩治,一手抓预防,在发挥查办案件惩戒功能的同时,更加突出查办案件的预防和治本功能。一是要坚持以案促防。认真研究查办案件中发现的带有倾向性、规律性的问题,探索有效解决的方法和途径,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把惩治成果转化为预防成果,提升基层惩防体系建设水平。二要坚持以案促教。要及时把案件成果转化为生动教材,教育党员干部自警自省,起到震慑腐败分子、警醒有苗头性、倾向性的党员干部的作用。要认真解剖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分析腐败案件发生的原因,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广大基层党员干部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三要坚持以案促建。把查办案件作为发现问题、改善管理的重要手段,督促发案单位加强制度建设,做到查处一个案件,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产生。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干部面对的情况复杂,承担的责任重大,工作的要求高、压力大、易出错。在办案工作中,我们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处理好惩处与保护的关系,对于严重违纪违法人员,要坚决给予查处;对于工作属一般过失、或工作失误,或群众反映有轻微问题的党员干部,要及时提醒,早打招呼;对锐意改革,受到不实举报或诬告错告的干部,要及时澄清是非,消除影响,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保护基层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切实做到把查办案件与源头防止腐败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努力取得办案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的有机统一。三、切实抓好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工作,确保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花大篇幅强调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问题。从总体上看,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规定,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办案制度、规范场所建设、强化队伍管理、加强办案监督,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能力不断增强,级纪检监察机关没有发生一起重大办案安全事故。成绩来之不易,需要继续保持。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民主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对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同时,我们在办案安全方面还有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有的同志办案安全意识不强,一些制度执行和落实不够到位,个别地方“两规”措施使用和管理不十分严格,一些办案人员方法简单,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办案安全方面的隐患。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真正统一到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做好办案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作为案件查办工作的基本要求,贯穿到每一个案件中,落实到每一个环节中,确保办案工作万无一失。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